外來人員與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2021-05-26 22:06:47 字數 4026 閱讀 8102

1 總則

1.1為貫徹落實《中國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國華電集團公司《電力生產安全工作規定》,加強對承、發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制定本規定;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來瀋陽蘇家屯金山熱電****(以下簡稱「發包方」)的所有外來人員及外包工程隊伍;

3 規定和程式

3.1因工作需要招用外包工程隊伍時,必須由「發包方」安全保衛部嚴格審查其安全資質,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外包工程隊伍,嚴禁錄用。

3.2安全資質審查時,承包方應出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應出具授權委託書)、「施工資質等級證書」、經過公證的「法人代表資格證書」、勞動部門頒發的「安全施工合格證」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檔案或影印件及安全組織機構、施工隊伍自然狀況表等,並交發包方安全監督部門審查、存檔。

3.3安全資質審查合格後,發、承包雙方應簽定「安全協議書」(見附件1)和「文明施工協議書」(見附件2)。「安全協議書」和「文明施工協議書」具有與專案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無「安全協議書」和「文明施工協議書」的承包合同視為無效合同,承包方不得進入現場施工。

3.4發、承包方應共同對承包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和身體檢查,合格者由發包方安保部門辦理「臨時作業證」並在施工作業現場佩戴。「臨時作業證」嚴禁轉借他人或超期、超作業範圍使用。

3.5對於臨時工,應堅持「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使用單位應對其進行安全規定、質量標準、文明生產及遵章守紀的教育和管理。「發包方」負有監督的責任。

3.6承包方行政負責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本單位安全施工負全責,並按規定健全本單位安全施工管理組織和相應的安全施工崗位職責等規章制度,加強自身安全管理。承包單位應設專職(三十人以上)或兼職安全員並佩戴明顯標誌。

3.7「發包方」安保部門及主管部門應組織承包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活動和召集安全例會,針對安全施工情況提出要求和整改意見,並及時向承包方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檔案及通報等,監督學習貫徹落實。

3.8承包方在安全方面必須接受發包方的管理、監督和指導,認真組織整改安全施工隱患和管理上的漏洞,並定期向發包方安全監督部門匯報工作。

3.9承包方施工作業前應根據施工內容編制詳盡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必要時應提供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由「發包方」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督部門審定,主管領導批准。對於「發包方」提出的問題承包方應予以補充完善。

3.10承包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提供安全可靠的機具和配備勞動保護用品、安全防護設施、用具等。「發包方」應對其進行監督。

3.11對在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承包方的集體和個人,「發包方」應給予獎勵;對承包方施工人員的違章行為應給予處罰;對安全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的承包單位,必須立即終止合同,限期退出並嚴禁重新錄用。

3.12施工前承包乙方要向「發包方」安全保衛部交付工程款3%—10%的安全風險抵押金,待工程結束驗收後將餘額返還。承包方所有人員在施工中應嚴格遵守「發包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對於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的違章現象和不文明現象,「發包方」監督、考核人員將對其按「發包方」制定的「違章處罰考核細則」和「文明施工協議書」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3.13為有效實施本規定,「發包方」相應編制了「外包工程專案安全管理備忘錄」、「工程安全施工工作票」。凡在「發包方」負責施工的承包商在施工前,必須填寫好上述備忘錄和工作票(根據需要還應添用熱力機械工作票或電氣

一、二種工作票),並履行審批手續,方可開工。「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備忘錄」和「工程安全施工工作票」由承包商在「發包方」安全生產部安全管理室領取。對於未填寫備忘錄和工作票及未履行審批手續隨意開工的承包商,除令其停工補辦手續外,還將對其處以500—5000元的罰款。

3.14對於機組的a、b、c級檢修中的主要檢修專案、非標專案和技改工程,負責檢修、施工的單位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作業措施,經檢修、施工單位相關領導審批並由參加作業人員簽字後交「發包方」安全監督部門乙份審閱備案。

3.15為有效遏制違章現象,防止事故的發生,加強對機組檢修外委單位在我公司常年檢修與維護工作的安全管理,本著「四不放過」原則,擬要求該公司一次**「發包方」安全管理部門10萬元做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用於對其日常的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罰金,以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真正落實。

4 臨時工的管理

4.1 臨時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生產規定的培訓,經過**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4.2 臨時工必須學習和遵守公司相應的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制度,接受相應的安全文明獎勵和處罰。

4.3 臨時工從事生產工作所需的安全防護用品發放應與固定職工相同。

4.4 臨時工由所在部門負責人領導,所在部門將承擔他們相應的安全文明責任。

4.5 臨時工從事有危險的工作時,必須在有經驗的職工帶領和監護下進行,並做好安全措施。

4.6 禁止在沒有監護的條件下指派臨時工單獨從事有危險的工作。

4.7 臨時工進入高壓帶電場所作業時,還必須在工作現場設立圍欄和明顯的警告標誌。開工前監護人應將帶電區域和部位,警告標誌的含義向臨時工交代清楚並要求臨時工複述,複述正確方可開工。

4.8 長期臨時工的安全文明管理與固定工相同。

4.9 臨時工的安全管理、事故統計、考核與固定職工同等對待。

4.10 一般,公司與臨時工的派出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書》、該協議書中應當明確雙方的責任義務,特別是安全責任要做出明確的界定,並得到安保部的確認。

5 檢查與考核

5.1 由於甲方責任造成的外包工程和臨時工事故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管理制度》考核責任人和責任單位。

5.2 由於甲方責任造成外包工程和臨時工的各項管理不善而出現的不安全事件,按《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執行考核。

5.3 安全保衛部按本制度對各部門進行檢查與考核。

6 附件:

其他形式用工安全管理流程控制指南(試行)

備註:其他形式用工指各企業勞務派遣用工、借工等用工形式

範例1:

範例2:

範例3:

範例4:

承包單位

安全資質審查報告書

承包單位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報告日期

×××××企業制

承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報告書

說明:安全資質審查報告書由承包單位填寫,發包單位審核;一式兩份,專案管理部門、安全監督部門各儲存乙份。

《承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報告書》填寫說明

1、施工企業名稱:填寫承包單位名稱。

2、 詳細位址:(省或直轄市)、 (縣、市、區) 、 (鄉、鎮、街)。

3、成立時間:承包單位成立時間, 某年某月某日

4、聯絡**:承包單位辦公聯絡**號碼。

5、經濟型別 :在國有、 集體 、 合資 、個體、相應欄目下打 √ 。

6、資質等級:資質證書上批准的級別。

7、主管部門:承包單位的上級管理部門。

8、行管部門:承包單位的行業管理部門

9、營業執照註冊號:填寫《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上的註冊號。

10、法定代表人、委託**人:填寫《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有委託**人的姓名。

11、經營範圍:填寫《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內與本工程專案相關的內容。

12、分管安全負責人:主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如副經理、副廠長等。

13、資質證書編號:填寫《資質證書》上的證書編號。

14、資質等級:填寫《資質證書》上「主項資質等級」欄內容。

15、資質發證機關:頒發資質證書的發證機關名稱。

16、安全職能機構:承包單位內部安全職能機構部門名稱

17、安全職能機構負責人:承包單位內部安全職能機構部門負責人姓名。

18、安全生產許可證書編號:填寫《安全生產許可證》上的編號。

19、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填寫《安全生產許可證》上的有效日期。

20、特種裝置安裝改造許可證書編號:填寫該許可證的編號。

21、特種裝置安裝改造許可證有效期:填寫該許可證上的有效期。

22、組織機構**:填寫承包單位組織機構**。

23、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及聯絡**:填寫現場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姓名及聯絡**號碼。

24、施工現場負責人及聯絡**:填寫現場負責人姓名及聯絡**號碼。

25、施工現場安全培訓合格人員:填寫本項工程經過安全培訓考試合格施工人員總數。

26、工程計畫施工日期:即合同上約定或實際的施工時間。某年某月某日--某年某月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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