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單位及外來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2021-03-17 06:17:58 字數 2477 閱讀 5229

外委施工單位、勞務用工及外來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外委施工單位、勞務用工及外來人員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有序進行,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所屬單位生產、基建過程中,施工隊伍及勞務用工、外來人員的安全管理。

3、定義

3.1、外委施工單位指具有法人資質的整體施工單位和分包的施工單位。

3.2、勞務工指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而通過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從公司外部有資質的勞務輸出單位引入勞動力,安排從事勞務性工作並支付勞務費用的用工形式。如:

勞務派遣用工、勞務承包協議用工、季節性臨時用工、返聘用工等。

3.3、外來人員指經有關部門介紹來各單位參觀、學習、 實習等人員。

5、公司對外委施工單位實行安全風險保證金制度

5.1、安全風險保證金依據工程性質、工程量和風險程度確定繳納標準為2萬元~20萬元。

5.2、安全風險保證金由施工隊伍在工程合同簽訂前向公司財務部繳納,財務部出具交納證明作為辦理安全資質備案的前置條件。

5.3、安全風險保證金用於安全違章、安全隱患罰款等事項。安全生產事故處理賠償等費用由施工單位另行擔負。

5.4、施工單位不再從事施工活動時,安全環保部出具證明,風險抵押金結餘部分由財務部全部返還施工隊伍。

6、外委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及工作程式要求

6.1凡進入公司進行或承接各種施工專案,必須辦理《外來單位資格認定審查表》。不具備安全資質的單位不允許在公司範圍內承攬工程或施工。

6.2辦理安全資格認定審查表的程式:

6.2.1、外委施工單位向公司安全環保部索取並填報《外來單位資格認定審查表》(附件1),並附相應的資質材料一併審核。

6.2.2、外委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資質條件經審核合格的,由公司安全環保部備案,簽訂外委施工單位安全協議書(附件2)。

6.3辦理安全資質備案須提交以下材料:

6.3.1、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承攬專案的法人分支單位須具備法人代表的授權證明(影印件)。

6.3.2、具有與施工專案相適應的資質資格證件。如:安全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輻射許可證(探傷施工相關證書)影印件,從事爆破作業的,還應提交《**作業單位許可證》;

6.3.3、各種安全生產責任制影印件;

6.3.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目錄清單;

6.3.5、專案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管理網路圖的檔案影印件;

6.3.6、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質證書影印件;

6.3.7、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名單的操作證書影印件;

6.3.8、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的證明材料;因特殊情況不能辦理工傷保險的,可以出具辦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或者雇主責任保險的證明材料。

6.3.9、自帶的危險性較大的裝置、設施、安全防護用具必須符合****要求,按規定需進行強制檢驗的,應經過資質部門檢驗並具備合格證書。

6.3.10、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設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的檔案或者與其他應急救援組織簽訂的救護協議。

6.3.11、施工隊伍安全教育培訓計畫,為從業人員建立包括培訓記錄及考核結果的安全教育檔案。

6.3.12、向公司交納安全風險保證金的證明。

6.4外委施工單位的安全資質每年進行一次審查,如需連續施工,須向安全環保部申報安全資質複審。複審時應提供上年度安全工作績效材料和特種作業人員複審的證明材料等。

7、勞務用工安全管理

7.1、勞務用工安全管理必須堅持「誰用工、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7.2、勞務工入廠後,甲方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

7.3、甲方嚴格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勞務工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與管理,對發生的違章行為,甲方有權按規定進行考核。

7.4、勞務工在工作中發生事故,由勞務輸出方上報、處理,甲方應積極配合。

8、外來人員的安全管理

8.1、外來人員必須經單位主管領導批准,方可到有關單位進行學習、實習、參觀。

8.2、外來人員必須進行入廠安全教育,參觀學習必須由相關單位指定熟悉現場的人員帶領,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8.3、接收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的實習生,應當對實習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8.4、外來人員必須服安全管理,對於不服從管理的,禁止進入生產現場。

9、現場安全管理

9.1、外委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前,雙方進行交底,施工專案管理單位提出具體要求。外委單位必須將施工方案、作業規程、安全規章制度、管理措施、所有作業人員花名冊、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資格證書等提交施工專案管理單位安全科。

9.2、外委單位對工程專案必須進行危險預知**,並對本單位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作業人員培訓合格方可上崗。

9.3、外委單位的施工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程,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和規程。

9.4、專案管理單位有權依據協議對外委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現象和事故隱患,要嚴格貫徹執行法律、法規、標準等相關規定,並按照雙方約定給予外委施工單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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