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裝置資產管理制度

2021-05-26 20:10:46 字數 1820 閱讀 2368

1 裝置固定資產的範圍

1.1 凡價值超過二千元,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外購裝置均為固定資產。

1.2 凡價值二千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自製裝置,經生產驗證,能穩定達到工藝要求,主要圖紙技術資料齊全,實物與圖紙相符,鑑定合格後列入固定資產進行管理。

1.3 具有五個或五個以上覆雜係數的生產裝置,列入主要生產裝置。

2 新裝置驗收與移交生產的程式

2.1 裝置到公司驗收安裝除錯工作,由工程部門負責實施。

2.2 裝置驗收移交,根據裝置說明書、出廠檢驗單、裝箱單及安裝施工資料等檔案,按下列程式進行:

2.2.1 清點核對裝置技術資料與備件附件,其中裝置附件、工具,清點交使用部門保管,其它技術資料由工程部門負責保管。。進口裝置技術資料原件交科技檔案室存檔。

2.2.2 進行裝置技術狀況的檢查與試驗,包括外部檢查安裝精度檢驗,空運轉試驗和工作試驗等。

2.2.3 完成上述資產清點與技術檢驗工作並證明全部合格後,由負責裝置安裝除錯的人員填寫新裝置技術狀況鑑定書,經參加驗收的人員簽字後正式移交生產使用。

2.2.4 自製新裝置的驗收移交程式,按技措管理制度有關條款執行。

3 裝置的編號、登帳和建檔

所有屬於固定資產的裝置,在正式移交生產後,裝置管理部門根據裝置目錄統一編號,訂上固定資產標牌,建立裝置總台帳並輸入計算機進行管理,每年清點一次,做到帳物相符,裝置編號入帳後主要生產裝置應建立裝置檔案,存檔的資料報括:

a.新裝置技術狀況鑑定書;b.裝置出廠檢驗單;c.裝置歷次修理情況報告及精度檢驗單;d.裝置普查表;e.裝置歷次事故報告單;f.裝置改裝改進建議書等。

4 裝置的封存、啟用

4.1 因生產任務不足等原因,裝置停用半年及半年以上應進行封存,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裝置管理部門、生產部門、財務部門批准之後方可進行封存。

4.2 封存裝置必須是完好裝置,凡屬不完好裝置,要進行檢修達到完好標準後方可封存。封存裝置要有明顯的封存標誌,採取防塵、防鏽蝕、防潮等措施,封存期間指定專人負責,對裝置進行定期檢查和保養。

4.3 封存裝置的重新啟用,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裝置管理部門、生產部門、財務部門批准後方能啟用。

4.4 裝置的封存、啟用手續,由各分廠(分公司)機械員按規定到裝置管理部門辦理,經生產部門、裝置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和使用部門蓋章後生效。由財務部門按規定計算裝置折舊。

4.5 對閒置二年以上停用的裝置,使用部門應上報裝置管理部門負責統一處理,及時進行閒置裝置調劑。

5 裝置的移裝、調撥、租賃和投資

5.1 凡列入固定資產裝置的移裝、調撥,需經裝置管理部門簽署意見,並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辦理。

5.2 公司內部裝置的移裝,由調入部門的機械員到裝置管理部門填寫裝置調動申請書,並提交工藝平面圖,經調出部門、生產部門、裝置管理部門簽署意見後執行。裝置移裝前,調入部門必須檢查確認所移裝的裝置為完好裝置。

移裝的裝置如有缺陷,原則上應由調出部門負責修復或雙方協商解決。

5.3 裝置調撥,由調入單位出具介紹信,經裝置管理部門同意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由裝置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核定**並付清貨款後,由裝置管理部門給予辦理調撥手續。

5.4 裝置租賃,因聯合經營或產品擴散經公司領導同意,可辦理裝置租賃手續,租賃手續由裝置管理部門負責辦理。租賃期內的裝置維修和保養由借方負責並承擔相應的費用,裝置大修理由本公司安排大修理計畫進行。

租賃期滿,歸還的裝置應保持完好,若有損壞或遺失零部件,應作價賠償。

5.5 裝置投資,公司可根據聯營協議或投資協議對聯營廠或受資方進行裝置固定資產投資,裝置固定資產投資由資產經營部門負責辦理投資手續,所有投資手續和協議,須交乙份給裝置管理部門辦理裝置固定資產登出手續。

投資出去的裝置固定資產,均由受資方負責裝置的管理、保養和修理,直至報廢。本公司按照投資協議參與受資方的利益分成。

股份公司裝置資產管理制度

4.3 封存裝置的重新啟用,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裝置管理部門 生產部門 財務部門批准後方能啟用。4.4 裝置的封存 啟用手續,由各分廠 分公司 機械員按規定到裝置管理部門辦理,經生產部門 裝置管理部門 財務部門和使用部門蓋章後生效。由財務部門按規定計算裝置折舊。4.5 對閒置二年以上停用的裝置,使用...

股份公司裝置資產管理制度

4.3 封存裝置的重新啟用,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裝置管理部門 生產部門 財務部門批准後方能啟用。4.4 裝置的封存 啟用手續,由各分廠 分公司 機械員按規定到裝置管理部門辦理,經生產部門 裝置管理部門 財務部門和使用部門蓋章後生效。由財務部門按規定計算裝置折舊。4.5 對閒置二年以上停用的裝置,使用...

股份公司存貨管理制度

1 總則 1.1 公司的存貨是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銷售或耗用而儲備的由各種方式形成的物資,包括各種原材料 燃料 包裝物 低值易耗品 在產品 外購商品 外協件 自製半成品 產成品等。上述物資,凡產權已屬於公司,則不論其存放何處,均應納人公司的存貨管理。1.2 公司存貨管理的領導機構為由分管財務副總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