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資訊網路上發布資訊保密管理制度

2021-05-26 07:40:58 字數 850 閱讀 2026

發布資訊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計算機資訊系統國際聯網的保密管理,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國家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計算機資訊系統國際聯網的保密管理,實行控制源頭、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突出重點、有利發展的原則。

第三條:上網資訊的保密管理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凡向國際聯網的站點提供或發布資訊,必須經過分管領導審查批准。

建立健全上網資訊保密審批領導責任制。提供資訊的部門應當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式,健全資訊保密審批制度。

第四條:凡以提供網上資訊服務為目的而採集的資訊,除在其他新聞**上已公開發表的。組織者在上網發布前,應當徵得提供資訊單位的同意;凡對網上資訊進行擴充或更新,應當認真執行資訊保密審核制度。

第五條:面向社會開放的電子公告系統、聊天室、網路新聞組,開辦人及其分管領導應認真履行保密義務,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強監督檢查。發現有涉密資訊,應及時採取措施,並報告鎮保密保密辦。

第六條:使用者使用電子函件進行網上資訊交流,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函件傳遞、**或抄送國家秘密資訊。

第七條:對於責任不明、措施不力、管理混亂,存在明顯威脅國家秘密資訊保安隱患的部門,鎮保密辦應責令其進行整改,整改後仍不符合保密要求的,應當督促其停止國際聯網。

第八條:鎮保密領導小組應當加強計算機資訊系統國際聯網的保密檢查,依法查處各種洩密行為。

第九條:互聯單位、接入單位和使用者,發現國家秘密洩露或可能洩露情況時,應當立即向鎮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第十條:鎮保密領導小組接到舉報或檢查發現網上有洩露情況時,應當立即組織查處,並督促有關部門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監督其限期刪除網上涉及國家秘密的資訊。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公共資訊網路上發布資訊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條網上資訊發布必須遵守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 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第二條凡上網發布資訊必須嚴格按照泰順縣政務資訊公開制度的規定程式執行。第三條資訊發布工作堅持 誰發布誰負責 的...

公共資訊網路上發布資訊保密管理制度

一 利用計算機網路上網發布資訊的保密管理工作堅持 誰上網,誰負責 的原則。二 機關 單位在網上對外發布資訊,實行保密審批制度,確保國家秘密不上網。三 上網發布資訊的保密審批由委辦公室負責初審,委主要領導終審。四 上網發布資訊實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資訊採集人 保密審查人 資訊上網時間以及計算機操作員。...

公共資訊網路發布公資訊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條公共資訊網路的保密管理,實行控制源頭 歸口管理 分級負責 突出重點 有利發展的原則。第二條公共資訊網路必須落實保密技術防範措施,防止計算機 黑客 入侵和病毒感染。第三條涉及國家秘密的資訊,嚴禁在公眾資訊網中儲存 處理 傳遞。做到 秘密不上網,上網無秘密 第四條上網資訊的保密管理堅持 誰上網誰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