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2021-05-25 20:47:27 字數 4973 閱讀 4863

一、建立治安保衛工作機構

1、學校專設一名治保主任,由校長任命,由校長直管或由校長指定的副校長專管。安全主任必須服從管理,嚴格落實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2、中小學政教主任兼任治保副主任,中小學治保工作歸宿於治保主任負總責,政教處主任具體負責。

3、治安保衛工作機構組成成員:中小學所有體育老師、中小學所有班主任、中小學值班老師、協助負責治安保衛工作的中小學學生會學生。

4、門衛歸宿於治保主任負責。

二、建立各項治安保衛工作制度

1、建立校長分管校長、治保主任、政教處主任、班主任、值班老師、任課老師及治保員、學生會等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2、建立門衛工作制度。

3、建立學校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4、建立學校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5、建立學校消防與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6、建立學校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7、建立學校總務安全管理制度。

8、建立學校教育與培訓制度。

三、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具體職責

1、每一大周開展一次法制、治安防範宣傳教育和養成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觀念和治安防範意識。開展學生的自我保護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校區治安防範工作應當實行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結合,各教室、食堂、寢室走廊、校園重要活動場所、門衛等都要安裝攝像監控儀等防範設施。安保處、政教處、教務處每天至少要有監控錄影的記錄。

3、嚴禁任何班級以任何形式、名義組織中小學生從事危險性活動和勞動。

4、及時排查內部不安定因素,調解糾紛,化解矛盾,維護內部穩定。

5、發生刑事案件、治保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不安定事端,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

6、有關隱患事故及糾紛事件應及時向學校主管領導匯報。

四、總校長的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宣傳並實施國家有關學校安全的法律法規。

2、依法制定學校安全規章制度。

3、組織教職工和學生每半個月按時學習各種安全知識和安全制度,做好思想培訓工作,讓師生養成良好的各種行為習慣。若有特殊情況不能組織學習和培訓,事先向校委會通報,向後推移否則處罰300元。無特殊情況不按時組織學習或培訓的將處罰500元。

4、建立學生安全保障的領導機構,並指導和監督其有效運作。若缺乏指導和監督能力或指導和監督不力,將被處罰500元。

5、對受傷學生及時親自或派員送往醫院救治。否則將處罰100元,造成後果的責任自負。(注:若校長不在,由分校長、分管副校長或主管主任負責)

6、及時制止和處理教職工侵犯學生權益的行為,否則視為失職,將處罰300元。

7、督查各項制度的落實到位,並把好獎懲尺度,否則視為不公,將被處罰300元。

8、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能徇私舞弊,嚴格按制度治校,否則視為不正,將被處罰300元。

9、每週必須對校園安全保衛和政教等工作進行一次詳細調查,對其工作好壞及時進行獎懲。否則,將被處罰300元。

10、在上班期間校長參與賭博和娛樂活動(除陪上級領導和有利益關係的重要人物外),將被處罰500元。

11、總校長每週在校工作日不得少3天,每天不得少5個小時,否則每發現一次將被處罰100元。

12、在正常工作的中餐,一般不允許接受別人的宴請,或自己在外宴請(除陪上級領導和有利益關係的重要人物外),否則處罰100元。

13、其他履行學校安全職責必需的行為。

執行步驟

校長是學校的一校之長,若違反學校制度誰來監督執行?由校委會成員監督執行。

1、校委會任何乙個成員有權監督校長執行制度的力度,且有權糾正校長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

2、有權利用制度對校長的過失行為進行處罰。

3、在執行過程中,校委員無論哪個成員有包庇或徇私行為將被處罰100元。

4、乙個月內校長安全工作抓不到位,按制度處罰,罰金將在工資中扣除。

5、乙個月內校長安全工作抓到位,且有成效,每月另獎300元。

6、校委員每月必須對校長工作進行詳細考評。

五、分校長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執行校長的有關安全指示,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安全的決定。負責日常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導、評比和監督,做到有的放矢。否則,不能執行的將被處罰200元。

2、負責採用各種有效方法宣傳安全工作制度,樹立師生安全意識。學校規定,分校長每週要組織安全負責人、安全員、安全部門召開一次學習制度會、分析工作會,總結布置工作,否則將被處罰200元。

3、幫助專管副校長聯絡和協調各政教處、各班主任及學生會開展安全工作。乙個月內不聯絡或協調不到位的,將被處罰200元。

4、具體處理學生意外傷害的救治及善後事宜。若處理或救治不及時不到位的,將被處罰400——60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將承擔80%的責任。

5、分校長組織人員每天至少2次對全校各個角落的安全隱患進行及時清查和排除。發現的隱患不能超過2個小時,否則視工作失職,將被處罰200元;發現的隱患自己不能解決的,應及時上報,及時落實到位,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6、每天不少於3次到各班、各寢室、食堂等檢查安全工作,如果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告知安全處負責人、班主任及後勤負責人,否則將被處罰200元;如果發現的隱患下屬無法解決的,由自己或上報學校處理,否則將被處罰300元。

7、每天不少於3次檢查安全處或安全部門的日常工作,並及時督查其工作進度和質量以及完成任務的程度。否則將被處罰200元。

8、及時與總校長上級有關主管部門保持密切聯絡,做到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能得到上級部門的關心和支援。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9、對以上工作必須有日記,記清日常工作事務及發現問題、處理問題的詳細內容、疑難問題的解決辦法,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10、早晨要先於學生起床,晚上要晚於學生睡覺,查失堵漏,確保全天候師生安全,否則處罰100元。

11、在上班時間(指住讀學生到校至離校的13天內無論是中午休息還是夜晚時間)不允許參與賭博活動,否則處罰500元。

12、接待來訪家長和社會人員,處理、協調好他們間的關係,處理協調不好的處罰200元。

13、在日常工作中若不能公正處理問題或徇私舞弊或出現冷熱病等責任感問題,每次處罰100元。

14、負責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執行步驟

分校長如何將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到位?自己若缺乏執行力度和能力,誰能確保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到位?自己若違反有關制度,又受誰的制約?

1、涉及安全的部門和負責安全的人員統屬安全處管理,分校長直接分管安全處政教工作,並可按制度深入到基層督查工作。

2、每天不少3次督查安全處政教處工作,安全處政教處失職或工作不力,應嚴格按制度執行,否則,分校長應承擔80%的責任,應按有關制度規定給予處罰。

3、假若分校長徇私舞弊或不能秉公辦事,不能將制度執行到位,由校長或由校長指定的執行團嚴格按制度執行。

4、假若分校長存在工作能力問題,連續三個月出現工作失職的,將降職或開除職務處理。

5、假若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分校長在二個月內無法執行到位,由校長指派他人代替執行。

6、分校長自己違反制度,將由校長或校長指定的執行團按制度執行。

7、乙個月內工作出色,職責範圍內沒有安全大小事故或安全隱患,當月獎勵150——200元;假如即使有安全事故或安全隱患,但處理得周到、滿意,當月獎勵100元。

8、執行團每個月必須對分校長的工作進行詳細考核,認真總結。

主管副校長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執行校長的有關安全指示,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安全的決定。負責日常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導、評比和監督,做到有的放矢。否則,不能執行的將被處罰100元。

2、負責採用各種有效方法宣傳安全工作制度,樹立師生安全意識。學校規定,主管副校長每週要組織安全負責人、安全員、安全部門召開一次學習制度會、分析工作會,總結布置工作,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3、聯絡和協調各政教處、各班主任及學生會開展安全工作。乙個月內不聯絡或協調不到位的,將被處罰100元。

4、具體處理學生意外傷害的救治及善後事宜。若處理或救治不及時不到位的,將被處罰300——50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負60%的責任。

5、主管副校長組織人員每天至少2次對全校各個角落的安全隱患進行及時清查和排除。發現的隱患不能超過2個小時,否則視工作失職,將被處罰100元;發現的隱患自己不能解決的,應及時上報,及時落實到位,否則將被處罰50元。

6、每天不少於3次到各班、各寢室、食堂等檢查安全工作,如果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告知安全處負責人、班主任及後勤負責人,否則將被處罰100元;如果發現的隱患下屬無法解決的,由自己或上報學校處理,否則將被處罰200元。

7、每天不少於3次檢查安全處、政教處或安全部門的日常工作,並及時督查其工作進度和質量以及完成任務的程度。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8、及時與分校長、總校長上級有關主管部門保持密切聯絡,做到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能得到上級部門的關心和支援。否則將被處罰50元。

9、對以上工作必須有日記,記清日常工作事務及發現問題、處理問題的詳細內容、疑難問題的解決辦法,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0、早晨要先於學生起床,晚上要晚於學生睡覺,查失堵漏,確保全天候師生安全,否則處罰50元。

11、在上班時間(指住讀學生到校至離校的13天內無論是中午休息還是夜晚時間)不允許參與賭博活動,否則處罰400元。

12、接待來訪家長和社會人員,處理、協調好他們間的關係,處理協調不好的處罰100元。

13、在日常工作中若不能公正處理問題或徇私舞弊或出現冷熱病等責任感問題,每次處罰100元。

14、負責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執行步驟

專管副校長如何將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到位?自己若缺乏執行力度和能力,誰能確保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到位?自己若違反有關制度,又受誰的制約?

3、涉及安全的部門和負責安全的人員統屬安全處管理,分管安全處工作的專管副校長,可按制度深入到基層督查工作。

4、每天不少3次督查安全處工作,安全處失職或工作不力,應嚴格按制度執行,否則,專管副校長應承擔60%的責任,應按有關制度規定給予處罰。

5、假若專管副校長徇私舞弊或不能秉公辦事,不能將制度執行到位,由分校長嚴格按制度執行。

6、假若專管副校長存在工作能力,連續三個月出現工作失職的,將降職或開除職務處理。

7、假若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專管副校長在二個月內無法執行到位,由分校長指派他人代替執行。

8、專管校長自己違反制度,將由分校長按制度執行。

9、乙個月內工作出色,職責範圍內沒有安全大小事故或安全隱患,當月獎勵100——150元;假如即使有安全事故或安全隱患,但處理得周到、滿意,當月獎勵50元。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一 學校要高度重視校園及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衛工作,成立相應的安全保衛領導班子。二 所有安全領導班子成員,應負責協助值班領導管理好校園內的相關的安保工作。三 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學校每期要開展一次有關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各班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以 安全 保衛 知識為主題的班會,時刻敲響安全警鐘。四 嚴...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為全面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強化安全意識,進一步加強學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確保學校教學秩序的正常和師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 要充分重視安全工作,強化 安全第一 的思想意識,採取切實可行措施,狠抓安全工作責任制和各項措施的落實。2 建立 誰主管,誰負責 的工作制度,層層落實責任制,...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為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預防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特制訂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 依照 預防為主,確保重點,打擊犯罪,保障安全 的方針,堅持 誰主管,誰負責 的原則,樹立全員護校的思想,高度重視 做好學校安全保衛工作,保證學校師生 財產的安全,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2 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