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 裝置設施變更管理制度

2021-05-25 07:20:05 字數 4737 閱讀 6666

1. 目的

規範本公司安全生產的變更管理,消除或減少由於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過程中工藝技術、裝置設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

3. 編制依據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工作指南》。

4. 職責

4.1 變更申請人負責提出書面變更申請。

4.2 各部門負責歸口部門的變更審核。

4.3 分管副總負責變更的審批。

4.4 變更的審核部門負責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

5. 工作程式

5.1 變更分類

5.1.1 工藝技術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 原料介質變更;

2) 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的重大變更;

3) 工藝裝置的改進和變更;

4) 操作規程的變更;

5) 工藝引數的變更;

6) 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的變更等。

5.1.2 裝置設施變更包括以內容:

1) 裝置設施的更新改造;

2) 安全設施的變更;

3) 更換與原裝置不同的裝置或配件;

4) 裝置材料代用變更;

5) 臨時的電氣裝置變更等;

6) 監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7) 計算機及其軟體的變更。

5.1.3 管理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變化;

2)人員的變更;

3)管理機構的較大變更;

4)管理職責的變更;

5)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5.2 變更申請人提出變更申請,說明變更及其技術依據,並對變更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變更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

5.3 申請變更部門將書面變更申請報至變更審核部門,審核部門負責人對變更的情況進行審核。

5.4 審核後報至分管副總處,進行變更審批。

5.5 變更審批後,變更申請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變更的實施。

5.6 變更實施前,變更的實施部門對變更實施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後實施變更。

5.7 變更審核部門對變更的實施結果進行驗收。

6 變更的程式

6.1工藝、技術、裝置設施的變更的程式,

6.1.1生產技術部的所有員工在日常工作中,通過檢查、了解、學習中發現的任何能夠對生產的安全、穩定、高效、節能等有益的改進措施,均可向各自的主管領導提交變更申請。

6.1.2相交領導收到變更申請後,應及時將變更申請遞交至變更所涉及的車間主任。

6.1.3各車間主任收到變更申請後,應組織相關人員對所提事項進行討論和研究,充分分析變更的可行性性、可靠性與潛在的風險,必要時可進行適當的補充或修改,對於技術上可行、風險上可接受的變更,經生產技術部經理審核,總經理批准後組織實施。

6.1.4對於不予採納的變更,各車間主任要及時把不予採納的理由反饋給變更申請人。

6.2管理變更的程式,

管理變更的相關程式按行政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6.3設計變更的程式

6.3.1、設計單位出於對施工圖自我完善和補充,在不改變原使用功能和不提高原造價的前提下,由設計單位自行出變更圖(或變更通知),經生產技術部簽字確認,總經理批准後下發。

6.3.2設計單位雖出於對施工圖自我完善和補充,且不改變原使用功能,但提高了工程造價,應事先書面徵求生產車間主任及車間技術員的意見,經生產車間主任組織技術員及生產技術部經理及相關領導開會討論批准後,方可出設計變更圖(或變更通知),由生產技術部經理確認,總經理批准後下發。

6.3.3生產技術部現場技術負責人根據現場施工情況提出的設計變更要求,由生產技術部現場技術負責人填寫設計變更申請,報告由生產車間主任、生產技術部經理簽字確認後,再經總經理簽發。

6.3.4施工單位因不可抗拒等原因要求對施工圖作出變更,生產技術部現場技術負責人到現場察看後確實需要變更,由生產技術部現場技術負責人或生產車間主任填寫設計變更申請報告,由生產技術部經理審核確認簽字後,再經總經理簽發。

6.4變更的驗收:凡是涉及工藝、技術的變更、裝置設施的變更以及設計變更都需要進行變更驗收,評價變更後的效果、影響及存在的各種風險等,

6.5 由於變更而產生的各項資料均應交行政部檔案室存檔。

6.6 公司鼓勵員工在工作中通過發揮個人的主觀能動性,發現問題,提出相應的變更建議;積極地學習、消化、吸收國內、國外同行業中先進的經驗與技術,提出改進和優化現有工藝技術或引數或操作方法的變更意見。並對採納的部門給予一定獎勵。

6.7 任何員工在未得到許可的條件下,不得擅自進行任何變更,否則公司將視為違章作業,嚴肅處理。

變更申請表

注:可加附頁加以說明

附表2變更驗收表

注:可加附頁加以說明

變更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對工藝、技術、裝置設施、管理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更進行有計畫的規範的控制,消除和或減少由於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二、範圍

本公司工藝、技術、裝置設施、管理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更。

三、職責

1 申請變更的個人或部門負責填寫《變更申請表》,逐級上報主管部門和主管領導審批。

2 主管部門組織有關人員負責按變更原因和實際生產的需要確定是否進行變更;

3 變更批准後,實施變更的部門應負責根據變更的型別組織相關人員對變更過程進行風險分析,確定變更產生的風險,制訂控制措施。各相關職責的主管部門負責變更內容的實施。

4 變更結束後,實施變更的部門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並將變更結果通知相關的部門和人員。

5 安全部門、生產部門、技術部門等管理部門應做好相關的安全監督工作,做好相關資料的歸檔工作。

四、內容及要求

公司實施管理的變更型別包括工藝技術變更、裝置設施變更、管理變更三種,具體內容如下:

1變更內容

1 工藝、技術變更

(1)工藝變更:因新、改、擴建專案引起的技術變更,原料及介質變更,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等變更,工藝裝置的改進,操作規程的變更等。

(2)新建、改建、擴建專案引起的技術變更;

(3)原料介質變更;

(4)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的重大變更;

(5)工藝裝置的改進和變更;

(6)操作規程的變更;

(7)工藝引數的變更;

(8)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的變更等。

2 裝置設施的變更

(1)裝置設施變更:因更換與原裝置不同的裝置和配件,裝置材料代用,臨時性的電氣裝置變更等。

(2)裝置設施的更新改造;

(3)安全設施的變更;

(4)更換與原裝置不同的裝置或配件;

(5)裝置材料代用變更;

(6)臨時的電氣裝置等。

3管理變更

(1)人員的變更:新入廠職工、內部崗位調動、離崗復崗等。人員的調動,必須由用人單位寫出需用人計畫、申請,報人事部門審核,主管經理審核,方可人員調動。

(2)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變更;

(3)管理機構的較大變更;

(4)管理職責的變更;

(5)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2變更管理方法

(1) 工藝變更管理:工藝變更由技術部門制定所需的新規程、制度。並有技術部門、生產部門、勞動部門組織對使用部門、人員進行工藝變更培訓教育。

教育內容包括變更的內容、使用注意事項、新的規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變更後的安全操作技能。

(2) 人員變更管理:廠內員工調換崗位的,按照《安全培訓教育制度》中有關內容進行**教育。

(3) 裝置設施變更管理

1 由技術科制定新的技術操作規程、制度等,並對使用部門進行變更培訓教育。教育內容包括變更的內容、使用注意事項、新的規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

2生產裝置(含生產建築物)、系統的增裝、拆除以及變更均應辦理審批手續,嚴禁任何人不經批准擅自更改裝置、系統及生產建築物。

3生產裝置、生產建築物、系統的變更,變動由裝置所屬車間(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裝置變更請求單」。經生產科、技術科審核無誤,總工程師批准後,方可辦理。

4更改請求車間(部門)有責任在事前對更改事宜調查對比明白,按批准結果正確實施更改,及時向執行人員交底,及時修改相應的有關規程及圖紙、技術資料並歸檔,及時修改備品備件定額和裝置臺帳,及時完善裝置標誌和編號,及時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技術評審和驗收。

生產部門、技術部門有責任對所提更改事宜調查了解清楚,及時徵求執行人員的意見,正確填寫意見。同時,要監督更改事項的正確實施及有關技術資料、圖紙和規程等的修改,組織變更後裝置(系統)的技術評審和驗收,並將變更資料存檔。

生產部門、技術部門有權對裝置更改請求單位提出完善「更改理由及措施」的要求,有權對正確的變更要求審閱同意,有權對不正確或不合理的變更要求否定並要求重新履行變更手續。

公司總工程師有責任了解變更要求的安全性和可行性,有權利同意和否定變更要求。

5重要或複雜的變更事項,更改請求部門還應提供相應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並同「裝置(系統)更改請求單「

等一併通過審批程式。並在一周內由裝置所屬部門將變更後的裝置(系統)圖紙、技術資料和文字說明報生產技術部和檔案室各乙份。

6牽涉到固定資產變動時,還應按規定辦理固定資產變動手續。

3變更程式

(1)變更申請人填寫好《變更申請表》,逐級上報主管部門和主管領導審批。

(2)主管部門組織有關人員負責按變更原因和實際生產的需要確定是否進行變更;

(3)變更批准後,實施變更的部門應對變更過程進行風險分析,確定變更產生的風險,制訂控制措施。

(4)變更批准後,由各相關職責的主管部門負責實施。任何臨時性的變更,未經審查和批准,不得超過原批准的範圍和期限。

(5)變更結束後,實施變更的部門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並將變更結果通知相關的部門和人員。

五、相關的檔案

《變更檔案》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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