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2021-05-24 10:37:09 字數 2466 閱讀 5670

一、職工工傷管理

(一)、對各類事故中發生因工**和得職業病的,應及時做好工傷申報工作。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由專案部技安科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及現場見證人的證言材料;

3、 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三)、職工發生人身或職業病傷害後,由專案部或各分部調查組及時對傷害進行調查取證。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20日內進行認定,被認定為工傷的,由技安科收集齊申報工傷所需的材料,及時申報。

需收集的材料包括:

1、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書乙份;

2、專案部技安科填寫的「企業職工**事故登記表」(加蓋公章)乙份;

3、如為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處理書」(影印件);

4、單位事故調查報告(單位蓋章);

5、事故發生現場人員證明材料(證明人簽字);

6、首次就診診斷書原件(醫院蓋章);

7、住院病歷首頁、住院病歷及病程**記錄像印件一套;

8、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四)、 輕傷事故:由事故發生單位調查組收集、提供(三)條中1-8項資料,連同二份企業職工**事故登記表(事故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5日內報送專案部技安科。

(五)、重傷事故:專案部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附件(含在事故單位所收集的(三)條1-8項資料),連同二份企業職工**事故登記表(事故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5日內報送專案經理部技安科。

(六)、死亡事故:執行公司相關規定。由專案部技安科牽頭,會同事故單位和勞人部門共同收集所需材料。

專案部事故單位調查組初步認定意見後,報專案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確認,一天內,安質部將填寫的工傷報告和企業職工**事故登記表及調查組所交資料,移交公司勞動人事部。整理資料,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完成工傷認定申請工作。追蹤工傷認定結果,處理相關工作。

未按上述時間內上報,因延誤申報給企業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隱瞞事故而後補辦工傷的,一般不予受理,如確係單位負責人壓制隱瞞的,應追究責任人的責任,追索個人因隱瞞事故而得到的利益和給企業造成的經濟損失,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

(一)、 職責

1、專案部及各部門、各分部的負責人,負責各自職責範圍內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負有直接的責任。

2、專案經理部各部門應相互配合,認真做好本部門、單位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3、專案部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要與公司相關部門緊密配合。

(二)、勞動衛生預防、控制措施

施工中的勞動衛生防護設施,應按照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和公路勞動衛生標準實施。

(三)、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

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監測,係指對工程施工作業環境中各種粉塵、毒物、物理因素以及不良的氣象條件進行有目的、有計畫、定期測定,從而對職業危害因素進行識別、評價和控制。其測定的型別和內容包括:

1、系統測定的物件為現有生產裝置的更新、改造和大修以及衛生防護技術措施的效果評價;新工藝、新產品和新技術的衛生學鑑定測定;專案竣工驗收前的測定。

2、抽查測定的目的是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按照國家衛生標準或有關規定進行評價和控制性的測定;為改善作業場所的勞動條件而提供依據。

3、定期定點和事故性測定是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日常管理性和事故出現後的測定,為經常性監督和事故處理提供依據。

(四)、健康監護

1、職業性健康監護的物件為:準備從事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包括更換新的職業危害作業)、已從事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包括脫離粉塵、放射性作業和毒物)、職業病患者和觀察物件。

2、職業性健康監護的型別為就業前健康檢查;定期健康檢查和職業病患者以及觀察物件定期複查;職業病患者的勞動能力鑑定。

3、健康檢查的專案、內容,診斷依據必須按照國家頒布的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4、無論是什麼型別的健康監護,都必須由公司指定的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鐵道部等級評審,具有甲級二等以上的衛生防疫機構和相應級別的醫療單位進行,否則無效。

5、健康檢查的週期,必須按照國家所規定的職業危害作業人員健康檢查間隔時間進行,不得擅自延長。

6、專案部及各部門、各分部每年應進行一次執法大檢查,檢查各部門、各分部是否完全貫徹國家職業衛生法和企業的有關規定。

7、定期將職業危害因素測定結果、從事職業危害作業人員健康狀況和檢查的結果、職業病發生情況,及時向公司相關部門報告。

(五)、獎勵和處罰

1、對認真執行本辦法的單位或個人,在職業衛生工作中及時發現和報告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以及檢舉揭發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有重大貢獻者,專案部將給予獎勵或表彰。

2、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責令其限期改正,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一 管理職責 1 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的醒目位置設定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 後果 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2 為保證各參建職工的安全,專案分部統一購置職業防護用品,保障勞動者在職業勞動中免受職業危害因素對其健康的影響,對機體暴露在有職業危害因素作業...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一 目的範圍 為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預防職業病,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職業健康安全,提高經濟效益,依據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及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二 管理內容 1 職業危害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職業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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