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用電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2021-04-25 01:31:19 字數 1426 閱讀 8825

公司屬各單位: 為保證公司臨時用電的有效執行,使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落實到實處,避免、杜絕用電安全事故,有效降低公司運營風險,經公司決定對公司的臨時用電進行規範化,現將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和臨時用電申請表下發,請認真組織學習,並貫徹落實。

附:1、臨時用電管理規定

2、臨時用電申請表 3 臨時用電管理程式

1、目的 1.1規範公司臨時用電制定,加強公司對臨時用電的管理,保障安全生產。

2、適用範圍 2.1公司施工現場專案部等的臨時用電;2.2外來施工單位來公司承接工程

臨時用電。

3、職責 3.1公司專案的臨時用電由甲方審批,並由甲方指定接線位置,後由電工按要求拉設; 3.2外來施工單位的臨時用電由施工現場審批後,由外來施工單位專業電工按要求拉設。

4、規定 4.1專案需拉設臨時電源時,填寫《臨時用電申請表》送交甲方所屬直屬廠審批; 4.2外來施工單位需拉設臨時電源時,由外來施工單位填寫《臨時用電申請表》,並附上該單位責任電工的電工證影印件,報施工現場管理管理部門審批; 4.

3電氣工作人員,使用臨時線不超過乙個工作日的,可不填寫《臨時用電申請表》,使用完畢後,由原接線電工當天負責拆除;4.4施工現場管理部門應檢查拉設現場的管線情況和安全條件,在保證公司生產和安全用電的前提下進行審批; 4.5公司專案的臨時用電,在甲方派電工監督、指導下進行接線;外來施工單位的臨時用電,由外來施工單位按施工現場指定的位置、要求進行拉設,並裝上電表計量; 4.

6外來施工單位拉設臨時用電所需的電纜及其材料由用電單位自行負責;電費按總公司收費標準合理收取(工程合同中另外規定由我司負責的除外); 4.7臨時用電使用期限一般最長為30天,因工程需要延期的,必須在期滿前一天辦理延期手續,報施工現場管理部門批准後才能繼續使用。在使用的過程中因連線不當或使用不良設施造成的一切事故,應由臨時用電單位(部門)負責; 4.

8工程完工後,臨時用電單位報施工現場直屬廠或施工現場管理部門,安排拆除

。5、要求 5.1臨時用電線路必須使用絕緣良好的電線電纜,使用負荷正確,接頭處包紮可靠,全線無裸露; 5.

2臨時用電線路架設電線電纜離地面高度戶內不低於2.5m,戶外不得低於3.5m,架設主交信道路上空的高度不得低於6m,並用電桿和瓷瓶固定,不得在樹上或腳手架上掛線。

臨時用電線路與裝置、水管、氣管、門窗等安全距離應保持大於0.3m,嚴禁在高壓線、易燃易爆等場地架設; 5.3臨時用電線路一般不得沿地敷設,如確需放在地上的,應加裝可靠的套管保護,以防止磨損和碾斷電線; 5.

4臨時用電線路必須有乙個總開關,每一分路都須有隔離開關和漏電保護器; 5.5配電線路中的n線和pe線必須按照接線要求配置、結設;5.6未經申請批准的或已到期的臨時用電但未申請延期的,施工現場管理部門有權令其停止使用,並追究責任,按《公司安全文明生產考核辦法》處理。

6、因工作或工程需要安裝空調、電暖氣等的,按向總公司提出申請,待總公司批准。

7、相關檔案 7.1以上要求中如有不盡項請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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