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院學生早操管理制度與考核辦法

2021-04-25 01:12:42 字數 1456 閱讀 6503

為促進我院學生養成良好自覺地出操意識,推動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提高,進一步加強我院學風、班風建設,由於本學期學院德育分制度改革,體育部根據學院新的德育分管理條例,並且《長春大學學生手冊》以及學院實際情況制約下,特擬定早操管理制度,如下:

一、早操時間、形式、年級及地點

時間:每週一至周五早晨(惡劣天氣除外)

形式:15級跑操(天氣條件允許),14級、13級劃操;採用點名以及拍照相結合的方式

年級:13級、14級、15級全體人員(除免操人員外)

地點:學校大報告廳門前空地(圖書館背面)

二、劃操注意事項

1.要求學生會體育部成員提前5-10分鐘到達劃操地點。

2.各班班長、支書、體委提前整隊,清點人數。

3.要求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集合地點,以班級為單位集合按學號順序站隊。學生需熟記自己的學號,積極配合體育部點名。

4。要求各班負責人班長、支書或體委,積極配合體育部成員,在划操員點名完成後檢查核對本班人數(如:請假、遲到、缺勤)並要求負責人將假條或原因轉告於所在班級的劃操員。

5.劃操時間不可擅自離開點操地點,不得擾亂早操秩序。(注:早退按曠操處理)

三.懲罰辦法

1、對於早退、嚴重擾亂早操秩序的個人取消評獎評優資格、對班級情況嚴重則取消班級評優資格。

2、遲到2次按曠操一次處理,請假者必須有體委或者班級幹部出示假條,否則算曠早操;

3、 根據學院實際情況,調整出發措施:採用分年級分等級處分;

大一:曠1-3次給予通報批評,扣德育分5分(同時累加曠操次數,1分|次);曠4-7次給予警告處分,扣德育分10分(同時累加曠操次數,1分|次);曠8次及以上次給予嚴重警告,扣德育分15分(同時累加曠操次數,1分|次)

大二:曠1-3次者按照每次扣德育分1分處理,不給予其他處分;曠4-7次給予通報批評,扣德育分5分(同時累加曠操次數,1分|次);曠8-11次給予警告處分,扣德育分10分(同時累加曠操次數,1分|次);曠12次及以上次給予嚴重警告,扣德育分15分(同時累加曠操次數,1分|次)

大三:曠6-8次給予通報批評,扣德育分5分(同時累加曠操次數,1分|次);曠9-11次給予警告處分,扣德育分10分(同時累加曠操次數,1分|次);曠12次及以上次給予嚴重警告,扣德育分15分(同時累加曠操次數,1分|次)

4、每月體育部統計出結果發給各班核對然後上交學辦,有錯誤核對早操原表,最後又學辦蓋章公示

5、公示中收到處分的同學請在公示後3天內到學辦找輔導員老師簽字並說明情況,如有未去簽字說明情況者則視為預設無誤,並追加相應處罰,有輔導員老師自行決定後班長執行。

6、每月對於大一早操全勤者給予加德育分1分的獎勵(大

二、大三加2分);學期末早操全勤者加德育分3分(大

二、大三加5分)。

備註:1.早操出勤情況每週進行統計。每月德育分統計情況交給分團委進行公示。

2.早操檢查結果由學生會體育部存檔,作為學年評選個人、先進集體以及各種評獎評優的重要依據。

文學院體育部

2023年11月28日

文學院學生查課管理制度與考核辦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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