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機房設計規範

2021-04-12 14:57:51 字數 4813 閱讀 4454

3 駐地網接入機房設計

3.1 駐地網接入機房的設定

3.1.1 使用者業務需求是駐地網機房建設的前提條件,按需定製是機房設定的原則。

3.1.2 駐地網機房建設應從投資效益出發,對於不同區域應採取不同的建設方式。

1. 城區宜採取購置或自建方式;

2. 住宅小區應加強與開發商溝通,按需定製機房位置和空間,適度兼顧遠期業務發展需求;

3. 城郊在投資允許的情況下,可考慮以自建或購置為主;

4. 對於租用機房,在租用年限以及租用合同上應盡量確保機房可長期穩定的使用;

5. 對於短期內無法確定發展情況的開發區可考慮以簡易式或移動式機房解決。

3.1.3 接入機房的設定應根據業務發展以及網路演進有前瞻性考慮,應結合寬頻提速對銅纜的要求、光纜網布局以及綜合接入發展需求進行綜合考慮。

3.2 駐地網機房的選址原則

3.2.1 站址選擇應兼顧光纜和使用者線路、管道敷設的便利,具備外市電引入條件,便於今後業務發展和形象宣傳,並保證各方面安全。

3.2.2 站址應有安全的環境,不應選擇在生產及儲存易燃易爆物質的建築物和堆積場附近。

3.2.3 站址應有較安靜的環境,不宜選在城市廣場、鬧市地帶、影劇院、汽車停車場或火

車站以及發生較大震動和較強雜訊的工業企業附近。

3.2.4 站址應有較好的衛生環境,不宜選擇在生產過程中散發有害氣體,較多煙霧、粉塵、有害物質的工業企業、餐飲店附近。

3.2.5 站址選擇時應考慮鄰近高壓電站、電氣化鐵道、廣播電視、雷達、無線電發射台等干擾源的影響。

3.2.6 駐地網接入機房不應選擇在易受洪水淹灌的地區。如無法避開時,可選在基地高程高於要求的計算洪水水位0.5m 以上的地方。

3.2.7 機房選擇應滿足工藝要求,並從建築構造、層高、內部交通、樓面荷載等方面為遠期生產房間的擴充與調整創造條件。

機房宜採用矩形平面,不宜採用圓、三角形等不利於裝置布置的機房平面,以提高建築面積的有效利用率。

3.2.8 選用機房時應盡量選擇底層的房子,並且盡量選擇屬於小區、建築群公共建築部分的房屋,以便於日常維護的便利。

6 3.3 土建及防火要求

3.3.1 接入機房的耐火等級不得低於二級防火標準。

3.3.2 防震要求應根據當地具體情況,按國家現行標準、規範、規定進行抗震設防。

3.3.3 新建接入機房梁下淨高不應低於2.8m; 對於購置或者租用的機房,淨高可以適當降低,但淨高不宜低於2.6m。

3.3.4 地面荷載不低於4.5kn/m2 ,如達不到要求,應進行加固處理。

3.3.5 所有的電纜孔洞及管井應採用相同耐火等級的不燃材料堵嚴密封,其耐火等級不應低於機房牆體的耐火等級。

3.3.6 接入機房不宜設定吊頂及鋪設活動地板,牆面和頂棚的面層材料應採用光潔、耐磨、耐久、不起塵、防滑、不燃燒、環保的材料。

3.3.7 駐地網接入機房的外門門體應為鋼質四防門(防火、防盜、防塵、防噪)。如機房地勢較低,門內應做擋水壩。

3.3.8 地面可採用水泥地面或鋪設地磚,平面最遠兩點的高度偏差應小於0.2%, 且最大不得超過30mm。

3.3.9 通訊電纜不應與動力饋電線敷設在同一走線孔洞(管井)中。

3.3.10 駐地網機房周圍應有暢通的雨水排水系統。當場地內為無組織排水時,機房場地應高於周圍地面的高程,並有不小於0.3%的排水坡度,且應考慮出水的暢通。

3.4 機房環境要求

3.4.1 駐地網接入機房內電磁環境要求

1. 機房內任一點的工頻磁場強度應不大於1a/m。

2. 機房內任一點的射頻電場強度應不大於3v/m。

3.4.2 機房的溫度建議在5-30℃ 範圍、相對濕度在20-85%, 並要求機房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出現結露狀態。

3.4.3 防塵要求:機房應防止有害氣體(二氧化硫、硫化氫、二氧化氮、氨等)侵入,應採取密封和防塵措施。

灰塵粒子濃度要求表3.4-1

灰塵粒子最大直徑 0.5μm 5μm

灰塵粒子濃度(粒子數/m3) 7 5≤1.8 x 10≤3 x 10

3.4.4 機房應設定一般照明,其水平照度不應低於200lx。可根據需要設定應急照明。

3.5 供電系統要求

3.5.1 市電引入要求:有一路可靠市電引入,市電型別建議在三類以上。

3.5.2 低壓交流供電系統應採用三相五線制和單相三線制供電。直流供電系統應採用-48v

供電。3.5.3 交流電源質量要求:

1. 供電電壓: 單相220v/三相380 v 電壓,波動範圍-15%~+10%。

2. 供電頻率: 50 hz ±5%

3.5.4 機房外市電引入電纜應採用直埋方式敷設,應採用有外護層的阻燃型鋼帶鎧裝銅芯電力電纜。

電纜的鋼帶護層應兩端就近接地,做接地處理的剝開處應實施防鏽蝕處理。電纜埋深應在當地標準凍深線以下,且不應小於0.7m。

3.5.5 機房內的市電引入電纜宜採用鋼板槽道或走線架等方式敷設。

3.5.6 機房應設定局所總交流配電櫃(箱),通訊裝置用電與空調照明裝置用電應由不同開關饋出。如使用交流配電箱,應考慮牆掛位置,不宜採用暗裝箱。

3.5.7 機房內應設定10a 單相兩極和單相三極組合電源插座。

每側牆面設定的電源插座數量不少於1 組,其電源不應與照明電源同一迴路。電源插座應嵌牆安裝,高度距地坪300mm,開關距地1400mm。機房開關、電源插座均要求暗管穿線方式,並要求避開各類線纜。

3.6 電源裝置配置原則

3.6.1 直流電源系統蓄電池組放電時間核算應綜合考慮準備時間、行程時間、故障排除時間以及市電質量、油機保障等因素,宜按如下要求進行配置:

1. 重要接入點(如大、中型接入機房)有自啟動固定油機的可按2~4 小時放電時間配置,有非自啟動固定油機的可按3~6 小時放電時間配置,無固定油機的可按6~12 小時放電時間配置;

2. 一般接入點(小型模組局及接入網)可按8~12 小時放電時間配置;

3.6.2 油機配置原則:

1. 重要接入點(如大、中型接入局)可根據實際需要配置固定油機;

2. 根據市電供電狀況、蓄電池組配置情況,有條件的接入網點可按照8:1~20:1的比例分區域配置5kw 左右可攜式發電機組,其中規模較大的和重要站點可設定5~15kw

固定式柴油發電機組;

3. 固定式機組不應採用汽油發電機組;新購機組應採用柴油發電機組;

4. 設定固定式柴油發電機時,應落實配套的「降噪音」措施,以免出現「擾民」等糾紛。

3.6.3 直流系統的蓄電池一般設定兩組併聯。

不同廠家、不同容量、不同型號的蓄電池組嚴禁併聯使用,不同時期的蓄電池併聯使用時其投產使用年限相差應不大於1 年,不同使用年限的蓄電池不宜單體串聯使用。

3.6.4 蓄電池總容量按規定配置,鉛酸蓄電池的總容量計算詳見附錄a。

3.6.5 整流器的容量及數量應按下列要求配置:

採用高頻開關型整流器的局(站),應按n+1 冗餘方式配置整流器,其中n 只主用,n≤10時,1只備用;n>10 時, 每10 只備用1只。主用整流器的總容量應按負荷電流和電池的均充電流(10 小時率充電電流)( 無人站除外)之和確定。

3.7 電源線選擇及布放

3.7.1 高壓櫃出線、低壓配電裝置的交流進線導線截面宜按變壓器容量計算;低壓配電屏的出線截面應按被供負荷的容量計算。

3.7.2 自備發電機組的輸出導線,應按其輸出容量選擇導線截面。

3.7.3 選取直流放電迴路的導線時,直流放電迴路全程壓降不應大於3v(-48v 電源)。

3.7.4 採用電源饋線的規格,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油機輸出、電力室的開關電源輸入及輸出交流線中性線應採用與相線相等截面的導線;其他交流中性線截面應不小於相線截面的一半;

2. 保護地線(pe)最小截面需滿足表3.7-1 的要求:

保護地線(pe)最小截面表表3.7-1

相線截面(mm2) pe 線截面(mm 2)

s≤16 s

16<s≤35 16

s>35 ≥s/2

3. 直流電源饋線應按遠期負荷確定。當近期負荷與遠期負荷相差懸殊時,可按分期敷設的方式確定,設計時應考慮將來擴裝的條件;

4. 接地導線和處於鹽霧腐蝕環境下的饋電線應採用銅芯導線;

5. 機房內的導線均應採用阻燃型電纜;

6. 機房內的導線宜採用銅芯阻燃聚氯乙烯絕緣聚氯乙烯絕緣護套軟電纜。

3.7.5 機房內空調、照明、插座等佈線宜選用銅芯塑料絕緣導線暗管敷設。通訊裝置用電力線纜應採用上走線方式。

3.8 防雷接地方式及要求

3.8.1 新建機房應採用聯合接地。

9 3.8.2 機房的防雷、接地、雷電過電保護設計應符合yd 5098-2005 《通訊局(站)防雷與接地工程設計規範》。

3.9 駐地網機房的平面布置

3.9.1 裝置的布局對機房面積的有效利用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有效利用平面的一般要求如下:

1. 機房平面布置應一次性規劃;

2. 裝置機櫃的厚度應一致;

3. 機房面積在15m2以下的宜採用單面壁掛式mdf;

4. 蓄電池宜採用單列沿牆放置;

5. 盡量採用壁掛式裝置(如小型的開關電源、odf等);

6. mdf 宜放置在近門區域,語音及寬頻裝置靠近mdf;蓄電池宜放置在離門最遠區域;

開關電源靠近蓄電池放置;

7. 線纜應採用上走線方式敷設;

8. 機房內裝置排列間距,可參照表3.9-1 的要求設計;

機房內裝置排列要求表3.9-1序號走道位置尺寸要求(m)

1 裝置機列列端主要維護通道要求 ≥0.8

2 裝置機列列端次要維護通道要求 ≥0.6

3 裝置面對背的間距 ≥0.6

4 裝置面對牆的間距 ≥0.7

5 裝置側面對牆的間距 ≥0.1

3.9.2 壁掛交流配電箱宜設定在進門處或電力電纜引入處,其下沿距地1400mm。

3.9.3 開關電源宜放置在靠近蓄電池處,其前後維護空間寬度最小為600mm,壁掛式開關電源其下沿距地為1400mm。

通訊機房工藝要求

1.機房位置應遠離高壓變電站 高壓走廊等強電磁干擾源 2.機房遠離熱力機房 熱力管道,周圍無易燃易爆設施 3.機房不能位於有漏水隱患的部位,如地下室 頂層 衛生間開水間旁 4.機房附近不易發生自然災害。5.機房應能夠與公用電信管道溝通。6.機房內部應符合以下條件 電源裝置 通訊機房內原則上不允許各種...

通訊機房驗收要求

1 機房裝置安裝面積 不小於16 2 機房房屋淨高 不低於2.5m 3 機房門窗戶 不設窗戶,若有窗戶閉鎖應安全可靠 門窗及穿線洞應做好密封處理 安裝防盜門或門禁系統。4 機房地面 採用架空防靜電可拆卸地板,高度為15cm至35cm之間 5 機房機櫃擺放位置 放置居中位置,前後距離不能少於1.5m ...

通訊機房防雷設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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