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人員現場管理制度 修訂

2021-04-12 14:25:53 字數 5019 閱讀 9631

銷售人員

現場管理制度

江西省天睿文化傳播****

二oo五年十一月

為規範售樓秩序,更好體現銷售的競爭優勢,確保銷售指標如期完成,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全體銷售人員必須嚴格遵照本制度執行。

第一章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時間

1、銷售人員實行六天工作制,具體工作時間安排以各案場實際情況而定。

2、銷售人員嚴格按照排班表班次和時間準時上班,排班表應事先報行政部備案,周

六、週日和展銷會期間不得安排休息,若有特殊情況需事先向公司分管領導請假,經同意後方可,否則以曠工處理。

二、考勤的管理

1、範圍:凡公司所屬售樓部的所有人員均納入本制度管理範圍。

2、實行簽到制,由各現場專案負責監督執行,行政部應不定時按排班表實行考勤抽查。凡抽查到不按排班表實行考勤上班而現場專案未及時向總監、行政部提前申報的,或出現徇私舞弊現象,視情節輕重對專案組進行罰款處罰和通報批評。

3、每月26日各售樓部將《員工考勤彙總表》連同各類請假單報行政部審核、備案,並作為計發工資、獎金等勞動報酬的重要依據。

三、考勤制度:

1、上班不得遲到、早退、上錯班,未經主管同意不得私自調班,違者以遲到一次處理,若員工因特殊情況不能到達售樓部的,應於上班前通知主管,若未能與主管取得聯絡,則需向上一級主管提出申請,直至有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

2、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勞動時間,在工作時間應嚴守崗位,禁止從事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上班時間除帶客看樓外,不可隨便外出,若需外出應說明地點、事由和所需時間,並經主管同意,否則視情節以事假或曠工處理。

3、 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申請單》,由所在部門主管簽署意見,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於月末交行政部備案。

四、 缺勤的處理:

1、 以公司考勤制度的規定為扣罰標準;分專案組扣罰金額從佣金中扣罰。

2、對扣罰金額的處理同公司考勤制度。

五、 請假的管理:

以公司考勤制度為準則。

六、 加班和補休的管理

1、銷售人員應將本職工作於正常時間內完成,凡屬處理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事項,不按加班計算。

2、加班分指令性加班和自發性加班兩種,需填製《加班申請單》,由專案簽批,向總監報備,月末交行政部備案。加班的最少天數為半天。

3、加班以補休為補償,補休原則上應提前3天提出申請,需填製《補休申請單》。

4、單次補休最高時限為2天。補休一天由專案簽批,兩天由總監簽批,兩天以上需報總經理簽批。

5、公休日或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同等時間進行補休。一般情況下,當年休假應於當年休完,特殊情況可跨年度補休。

6、凡離、辭職人員補休未休完的,一律作廢。

七、案場考勤管理制度如相衝突以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為準。

第二章工作職責

現場銷售主管職責

銷售主管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工作中起著承上啟下,引導和幫助銷售人員共同完成公司下達的工作任務和銷售指標的作用,在銷售管理中,有如下工作職責:

1、負責監督公司對銷售人員的規範要求,不得有任何違背公司形象的行為;

2、負責樓盤銷售任務的落實及銷售人員工作排程;

3、銷售主管須時刻監督銷售人員的銷售過程,杜絕銷售越軌行為,防止銷售成績因人為因素的下滑;

4、銷售主管應時刻了解銷售動態,掌握市場**,配合策劃部門的工作;

5、銷售主管應及時了解銷售人員的思想狀況,謹慎處理與銷售人員之間的工作關係;

6、銷售主管應對銷售人員的每次成交情況進行審核,並對銷售人員與客戶簽訂的《認購書》的真實性承擔責任;

7、如確因客戶原因,銷售人員須申請特批折扣的,由銷售主管負責審核並酌情向發展商請示;

8、銷售主管應詳細記錄每日當班情況,其內容須反映成交情況、銷售人員表現、現場**量、成交客戶意見、潛在客戶意向等;

9、銷售主管應每日講評現場銷售人員銷售情況,針對銷售人員較好的方面及有待改進方面,並做講評記錄,週末應主持銷售小結會議。

10、銷售主管應每日整理銷售人員提交的客戶反饋意見資料,並加以分析,並及時向發展商匯報;

11、銷售主管在工作中應時刻站在公司的立場,維護公司的利益,對員工不良的思想動態及工作表現及時予以糾正,並向公司領導匯報;

12、銷售主管應負責做好員工培訓工作,包括業務培訓和員工思想品德培訓,帶領員工成長;

13、銷售主管應積極配合發展商及公司其他部門人員做好各項工作,對於公司下發的各項規章制度、通知等檔案及時向銷售人員傳達。

14、全力協助發展商工作,加強現場管理,對所須上報的資料按時、準確上報。

現場銷售人員職責

1、銷售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現場主管的統一管理,不得有任何違背公司形象的行為;

2、銷售人員根據客戶的真實意願和公司規定與客戶洽談,不得利用工作之便進行「炒樓」或涉嫌「炒樓」行為,一經發現,除開除外並罰沒當月工資和所有未發的銷售提成;

3、不得虛報銷售業績,一旦發現有銷售人員越軌行為,罰沒該銷售人員當月所有銷售提傭;

4、銷售人員應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掌握充足的房地產相關知識及充分了解公司售後服務程式,加強銷售技巧的提高;

5、銷售人員在工作過程中不得欺瞞客戶,並不得擅自對客戶有所承諾,如有特殊情況須及時向銷售主管匯報以求處理;

6、對於較為刁難的客戶,銷售人員不得有意與其爭執或表露不滿情緒,可由銷售主管協同處理;

7、銷售人員不管是對有意成交或無意成交客戶,均應做好客戶意見反饋登記,並積極跟進,盡量做到賣樓不成,服務在;

8、銷售人員在與客戶洽談時,應主動向客戶說明成交後的相關辦事程式和應提交資料檔案;

9、銷售人員在與客戶簽訂《認購書》時,不得塗改,做到填寫資料準確無誤,並認真向客戶解釋《認購書》相關條款及填寫內容;

10、銷售人員的工作行為代表著公司形象,在工作期間應保持嚴謹的工作作風,不得在售樓部內大聲吵鬧與喧嘩;

11、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主管的工作安排,主動配合其做好銷售管理工作,積極完成分配的銷售任務。

12、銷售人員應接受售樓部管理組現場管理人員的監督。

第三章銷售人員行為規範

一、儀容、儀表要求

1、所有銷售人員在售樓現場必須穿著統一**,佩戴工作卡在規定的位置。

2、女員工不可佩戴過多及誇張的飾物,上班時間必須化淡妝。

3、所有銷售人員的襯衫及西裝鈕扣要全扣,不可將袖口疊起,衣服應熨平整,褲子應熨出褲線,衣領袖口要乾淨。

4、銷售人員必須保持儀容整潔,避免身體有異味、頭屑等現象,不可用刺激氣味強的香水及染較明顯誇張顏色的頭髮,要乾淨得體。

5、不得吃有異味的食物,保持口氣清新。

二、 行為規範

1、對待客人態度要自然大方、熱情、穩重、有禮、不以膚色種族、信仰、服飾取人。

2、在與客人談話時應注意站立姿勢端正,講究禮貌,用心聆聽,不搶話,爭辯。講話聲音適度,有分寸,語氣溫和、文雅,不大聲喧嘩,聽到客人的意見或批評時不應辯解,應冷靜對待,及時上報銷售主管。

3、不得在工作場所化妝、照鏡,做**觀的動作。

4、工作時間不得喧嘩、吵鬧及追逐,不能當著客人談及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能在公眾區域搭肩、挽手。

5、銷售人員應時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注意坐姿端正,不可東斜西歪,無精打采。

6、對待客人的詢問,做到有問必答,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態度待客。

7、與別人談話時,雙目須正視對方的眼睛,用心傾聽,適當回應,不得東張西望或心不在焉,不應不時看錶及隨意打斷對方的講話。

8、 眾不應耳語或指指點點,不得用手指或者筆桿指客人或者指示方向。

9、工作時,不要在公眾區域搭肩或挽手,以及在公眾區域不要大聲講話、談笑及追逐。

10、**應先問好,隨後報出樓盤名稱(如:您好!xx花園),接聽**一定要注意禮貌,如遇到不懂解答的問題,應找熟悉的同事解答。

11、叫人接聽**時,不許遠距離大聲喊叫,而應走到被叫人身邊去說;放話筒時動作要輕緩,話筒面朝上。

12、售樓部內行走應注意姿勢自然大方,在門口處注意慢行,在通道、門口談話時,盡量靠邊,不妨礙他人通行,嚴禁在門口處成群結隊,阻塞通道。

13、上班時間不能用售樓部**談私事,如因特殊情況需請示主管,經同意後時間不得超過3分鐘。禁止撥打資訊臺,違者需自付**費外,並罰款50元。

14、嚴禁在工作台前翻閱報紙,雜誌,工作台上只能擺放樓書,銷售資料、**、筆筒、計算機等工作物品,其他物品如杯、報紙、雜物只可放在抽屜裡,用完的物品應放回原處,離開座位應將椅子擺放好,保持工作場所整潔。

三、工作制度要求

1、銷售人員不可直接向發展商諮詢問題,須由上級主管反映及解決。

2、如果遇到特別重要問題或困難,及時向主管請示解決,切記不可向客戶傳達不正確的樓盤資訊。

3、如遇到客戶有特別要求,不要隨便做出承諾,例如:改變房屋結構、推遲交款,要求特別折扣及物業管理方面等超出銷售人員範圍的問題,一定要向上級主管申請。如因銷售人員的原因造成的影響,由銷售人員負責。

4、發生爭客事件,不得在現場爭論,不能協商的可向銷售主管報告,由銷售主管協商解決,進行處理。

5、認真執行公司安排的市場調查工作,仔細填寫樓盤情況調查表或踩盤報告。

6、不定期由銷售主管向公司遞交銷售人員工作報告、成交報告、資料統計、樓盤每週銷售總結(主管)、展銷會總結、踩盤報告等。

7、如因銷售人員在認購書上計算錯誤而導致公司蒙受經濟損失,銷售人員及複核認購書的主管有責任賠償。

8、銷售人員在上班時間隨身帶手機,以便通知及了解行蹤(銷售人員要求每天早上8:30—晚上22:00是處於開機狀態,銷售主管應開機到晚上24:00)。

9、不得隨意向外洩露發展商和公司同事的聯絡**。

10、任何時間都要以客人為重,不得怠慢。午膳時間應分批安排並做好登記,平日一般在30分鐘內,展銷會或客流多時盡量控制在15分鐘內完成,用膳後及時整理好儀容及補妝才可上崗。

11、樓盤設記事薄,主要記載最新的樓盤資訊、通知、資訊通知的更改、員工通訊錄、客戶重要資訊的記錄等。接到資訊的銷售人員必須記錄詳細,寫明通知的人、事情、時間、並做好記錄簽名,以便詢問。

12、銷售人員必須服從主管的工作安排,主管分配的工作或報告必須按時完成。

13、銷售人員對主管所安排的工作有任何異議,對同事有任何意見,都不可當著客人的面爭論,若被客人投訴者視為嚴重失職,被投訴者除要寫檢討報告外,公司試其情節輕重做出處罰處理。

14、帶客看樓前須知會主管或其它同事,以便隨時清楚行蹤。

15、銷售人員如有工作上的爭論或利益分配等問題,應以銷售人員各自友好協商為先,如未達成共識則由銷售主管解決,如有異議,應請示上一級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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