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十項制度

2021-04-04 20:14:28 字數 5694 閱讀 3961

一、生活制度 (一)根據不同年齡兒童的生理特點,合理地安排一日生活內容,保證其在機構內生活的規律性、穩定性,促進集居兒童身心健康。 (二)對兒童 24 小時生活的主要內容,如睡眠、進餐、大小便、活動、遊戲等每個生活環節、順序、次數和時間等應給予合理安排。 (三)要有充足的戶外活動時間,注意動靜結合、集體活動與自由活動結合、 室內活動與室外活動結合,不同形式的活動交替進行。

(四)正常情況下室外活動時間不少於 2 小時/日,寄宿制的不少於 3 小時/ 日;進餐時間 20~30 分鐘/餐,餐後安靜互動或散步時間 10~15 分鐘;午睡時間 2~2.5 小時/日為宜。 (五)托幼機構應根據兒童的不同年齡,結合季節變化和機構實際情況,參照 7 歲以下兒童一日生活活動時間分配表,具體制訂出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一日生活活動時間分配表飲食正餐間隔年齡次數時間 (正餐+點心) (小時) 1 歲~ 1.5 歲~ 3~6 歲 3+2 3+2 3+2 或 1 3.5~4 3.

5~4 3.5~4 時間 (小時) ≥2 ≥2 ≥2 日間次 (小時∕ 數次) 2 1 1 1.5~2.

5 2~2.5 2~2.5 (小時) 10~12 10 8~10 睡眠日間時間夜間室外活動

二、兒童膳食制度 (一)膳食管理 1.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相關法規的要求建立相關崗位職責和各項管理制度,定期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2.食堂工作人員上崗前應當參加食品安全、兒童營養等專業知識培訓。 3. 兒童膳食有專人負責, 建立有家長代表參加的膳食委員會並定期召開會議, 進行民主管理。

4.工作人員(包括炊事員)膳食和兒童膳食要嚴格分開,不允許侵占兒童膳食。 5.兒童膳食費專款專用,計畫開支,合理使用,賬目每月公布,每學期膳食收支盈虧不超過 2%。 6. 準確掌握兒童出勤人數, 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主副食, 不吃隔日剩飯菜。

(二)膳食衛生 1. 托幼機構應當為兒童提供符合國家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的生活飲用水, 並保證兒童按需飲水。 2. 食堂須取得 《餐飲服務許可證》 ,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 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3.餐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並保潔存放,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

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4.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 容器必須標誌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保持清潔。 5. 制定並實施食品及原料採購控制要求, 確保所購食品及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不得加工或者使用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或原料。

6.禁止提供生冷拌菜。存放超過 2 小時經確認未變質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應當充分加熱。 加熱時中心溫度應當高於 70℃, 未經充分加熱的食品不得食用。

7. 加工後的熟製品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 半成品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汙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8. 留樣食品按品種分別盛放於清洗消毒後的密閉專用容器內, 在冷藏條件下存放 48 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於 150g。

9.相關人員做好個人衛生。接觸食品前應用肥皂及流動水洗淨雙手;穿戴清潔工作衣、帽,禁止穿工作衣入廁;不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各項操作符合要求。 10.建立衛生、整潔、舒適的進餐環境,餐前做好充分準備,按時進餐。

保證兒童情緒愉快,培養兒童良好的飲食行為和衛生習慣。 (三)膳食營養。 1.托幼機構應當根據兒童生理需求,參考《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 (dri)》制訂膳食計畫。

2.根據膳食計畫制訂帶量食譜,1~2 周更換一次。食物品種要多樣化且合理搭配。

3.在主副食的選料、洗滌、切配、烹調過程中,按照營養膳食的要求,採取科學合理的方法,減少營養素的損失。烹調食物注意色、香、味、形,符合兒童口味。 4. 托幼機構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膳食調查和營養評估。

兒童熱量和蛋白質平均攝入量全日制的達 dri80%以上,寄宿制的達 dri90%以上;維生素 a、b1、b2、 c 及礦物質鈣、鐵、鋅等攝入量達 dri80%以上。蛋白質、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熱量佔總熱量的百分比分別為 12~15%、30~35%、50~60%。 5. 全日熱量分配:

早餐提供的能量約佔一日的 30% (包括上午 10 點的加餐) , 午餐提供的能量約佔一日的 40%(含下午 3 點的午後點),晚餐提供的能量約佔一日的 30%(含晚上 8 點的少量水果、牛奶等)。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機構,每日至少提供一次點心。 6. 加強體弱兒膳食管理。

有條件的托幼機構可為貧血、 營養不良、 食物過敏、 肥胖等兒童提供特殊膳食。 兒童各類食物一日建議攝入量食物種類穀類蔬菜類水果類魚蝦類禽畜肉類蛋類 100 g 1~2 歲 100~150g 150~200g 150~200g 3~6 歲 180~260g 200~250g 150~300g 40~50g 30~40g 60g

奶類大豆及豆製品烹調油 350ml — 20~25g 300~600ml 25g 25~30g

三、體格鍛鍊制度 (一)根據兒童年齡及生理特點,每日有組織地開展各種形式體格鍛鍊,保證兒童適宜的運動量和運動密度,提高兒童身體素質。 (二)衛生保健人員參與體格鍛鍊計畫的制訂,指導保教人員利用日光、空氣、水和器械,有計畫地進行兒童體格鍛鍊。 (三)保教人員要做好運動前的準備工作,保證兒童室內外運動場地的清潔、 衛生、安全,布置好運動場地和運動器械。

(四)加強運動中的保護,避免運動傷害。注意觀察兒童運動中的面色、神態、呼吸、出汗量等反應和運動後的精神、食慾、睡眠等狀況,若有不良反應要及時採取措施。 (五)根據個體差異,合理調整運動量,對個別體弱的兒童予以特殊照顧。

有條件的可進行 3~6 歲兒童體質測試,了解兒童體質狀況,指導兒童體格鍛鍊。

四、健康檢查制度 (一)兒童健康管理 1.入機構健康檢查 (1)兒童入托幼機構前應接受婦幼保健機構按照《浙江省兒童入托幼機構健康檢查表》規定專案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後方可入托幼機構。 (2)托幼機構在辦理兒童入機構手續時,應當查驗《兒童入托幼機構健康檢查表》、《兒童保健手冊》、《預防接種證》。 (3)兒童離開托幼機構 3 個月以上需重新進入的,應按照兒童入托幼機構健康檢查要求,經婦幼保健機構健康檢查合格後方可返回托幼機構。

(4)兒童轉托幼機構時,轉入的機構應查驗原機構提供的《兒童轉園(所) 健康證明》、《浙江省托幼機構兒童保健手冊》。《兒童轉園(所)健康證明》 有效期 3 個月。 2.定期健康檢查 (1)1~2 歲兒童每半年健康檢查一次。

3 歲以上兒童每年健康檢查一次,每半年測量身高、體重一次。 (2)定期健康檢查由取得相應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及人員承擔。 (3)檢查專案為身高、體重測量,口腔、**、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檢查,視力、聽力測查,血紅蛋白檢測。

(4)健康檢查結果應及時記入兒童保健手冊,並向家長反饋,對有異常的兒童督促其診療。 3.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 (1)托幼機構應做好每日晨間檢查,內容包括詢問兒童在家有無異常情況, 觀察精神狀況、有無發熱和**異常,檢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物品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 保教人員應當對兒童進行全日健康觀察,內容包括飲食、 睡眠、大小便、 精神狀況、情緒、行為等,並做好觀察及處理記錄。

(3)衛生保健人員每日深入班級巡視 2 次,發現患病、疑似傳染病兒童應當盡快隔離並與家長聯絡,及時到醫院診治,並追訪診治結果。 (4)患病兒童應當離園休息**。如果接受家長委託需要用藥時,由衛生保健人員與家長做好藥品交接和登記,並請家長簽字確認。

藥品須妥善保管,用藥前應核對並簽字。 (二)工作人員健康管理 1.托幼機構工作人員每年必須經縣(區)級及以上婦幼保健機構按規定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2. 食堂工作人員健康管理還須按照 《食品安全法》 及其配套法規的規定執行。

3. 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機構工作; 在崗工作人員患有精神病者,應當立即調離。

4.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出現發熱、腹瀉等傳染性疾病的病症時,應立即離崗診療。 5.托幼機構工作人員患國家法定傳染病、滴蟲性或黴菌性**炎、化膿性或滲出性**病等疾病者需離崗**。 6.離崗診療者需持縣(區)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醫療衛生機構出具診斷證明,並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五、衛生消毒制度 (一)環境衛生 1.建立室內外環境衛生清掃和檢查制度,每週全面檢查一次並記錄,為兒童提供整潔、安全、舒適的環境。 2. 保持室內空氣清新、 陽光充足。 採取濕式清掃方式清潔地面。

室內有防蚊、 蠅、鼠、蟲及防暑和防寒裝置。 3.廁所做到清潔通風、無異味,每日定時打掃,保持地面乾燥。便器每次用後及時清洗乾淨。

4.衛生潔具各班專用專放並有標記。抹布用後及時清洗乾淨,晾曬、乾燥後存放;拖布清洗後應晾曬或拎乾後存放。 5.枕席、涼蓆每日用溫水擦拭,被褥每月曝曬 1~2 次,床上用品每月清洗 1~2 次。

6.保持玩具、圖書表面的清潔衛生,每週至少進行 1 次玩具清洗,每 2 周圖書翻曬 1 次。 7.托幼機構的活動室要注意採光,提供的兒童桌椅高度應符合要求。 (二)個人衛生 1. 兒童日常生活用品專人專用, 保持清潔。

要求每人至少每日一巾一杯專用, 每人一床一被。 2.飯前便後應當用肥皂、流動水洗手,早晚洗臉、刷牙,飯後漱口。 3.做到勤洗頭洗澡、勤換衣、勤剪指(趾)甲。

保持服裝整潔,衣服、被褥、 床單要勤洗勤曬。 4.看電視一次時間不宜過長,看時不要離得太近。電視機安放高度要適中。

5.工作人員應保持儀表整潔,注意個人衛生,做到勤洗頭洗澡、勤換衣、勤剪指(趾)甲。 6. 工作人員飯前便後和護理兒童前應用肥皂、 流動水洗手; 上班時不戴戒指; 不在園內吸菸。 (三)預防性消毒。

1. 衛生保健人員定期接受有關消毒隔離技術知識的培訓, 負責對托幼機構內消毒隔離工作檢查指導。 2.活動室、臥室應當經常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清新。每日開窗通風至少 2 次,每次至少 10~15 分鐘。

在不適宜開窗通風時,每日應當採取其他方法對室內空氣消毒 2 次。 3.兒童餐飲具每餐使用後應當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間集中清洗消毒、保潔。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

反覆使用的餐巾每次使用後消毒。 4.兒童水杯每日清洗消毒,用水杯喝豆漿、牛奶等易附著於杯壁的飲品後, 應及時清洗消毒。擦手毛巾每日消毒 1 次。

5.門把手、水龍頭、床圍欄等兒童易觸控的物體表面每日消毒 1 次。抹布每次使用後消毒。坐便器每次用後及時沖洗,接觸**部位消毒。

6. 使用符合國家標準或規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劑。 環境和物品的預防性消毒方法應當符合要求(見附件 3)。

六、疾病預防控制制度 (一)傳染病預防與控制 1.兒童入托幼機構體檢中發現疑似傳染病者應當暫緩入園,及時確診**。 2. 督促家長按免疫規劃程式和要求完成兒童免疫接種, 配合做好兒童強化免疫和應急接種工作。 3.建立傳染病管理制度,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規要求做好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

工作人員家中及幼兒家中發現傳染病人時應報告園(所)領導, 採取必要措施。 4.托幼機構內發現疑似傳染病患兒時,應及時設立臨時隔離室,採取有效的隔離控制措施。臨時隔離室內環境、物品應便於實施隨時性消毒與終末消毒。

5. 托幼機構發生傳染病人時, 應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或可疑汙染)的物品和環境實施隨時性消毒與終末消毒。 6.班級內發生傳染病人時,對患兒所在班級按要求進行醫學觀察,醫學觀察期間該班與其他班相對隔離,不辦理入托幼機構和轉托幼機構手續。 7.發生傳染病期間加強晨午檢和全日觀察,並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保護易感兒童。

同時加強對家長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醒家長在傳染病流行期間不要帶兒童到公共場所。 8. 患傳染病的兒童隔離期滿後, 憑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痊癒證明方可返回托幼機構。來自疫區或有傳染病接觸史的兒童,檢疫期過後方可入托幼機構。

(二)常見病預防與管理 1.培養兒童良好的衛生習慣,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強體格鍛鍊,增強兒童體質,提高對疾病的抵抗能力。 2.定期開展兒童眼、耳、口腔保健,發現視力低常、聽力異常、齲齒等問題進行登記管理,並督促家長及時帶患病兒童進行診斷及矯治。 3.對貧血、營養不良及超重/肥胖等營養性疾病兒童進行登記管理,對中度以上貧血、營養不良和肥胖兒童進行專案管理,督促家長及時帶患病兒童進行**和複診。

4.對先心病、哮喘、癲癇等疾病兒童進行登記,加強日常健康觀察和保育護理工作。 5.開展兒童心理衛生保健,對有心理行為問題的兒童可輔助專業人員矯治。

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十項制度

衛生保健制度 舟山市普陀區小熒星實驗幼兒園 目錄1.一日生活制度 2.膳食管理制度 3.體格鍛鍊制度 4.衛生與消毒制度 5.入園 所 及定期健康檢查制度 6.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制度 7.常見疾病預防與管理制度 8.傷害預防制度 9.健康教育制度 10.衛生保健資訊收集制度 一日生活制度 舟山市普陀區...

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制度

1 根據兒童的年齡特點和季節變化,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制度,培養小兒良好的生活習慣。2 對幼兒膳食實行民主管理,根據營養需要制定帶量食譜,保證按量供給。每月進行一次營養計算及分析。講究烹飪營養,注意食品衛生。3 做好疾病防治工作,兒童和工作人員入園前必須進行體格檢查,建立健康檔案,按要求定期給兒童體格檢...

項衛生保健制度

幼兒一日生活制度 一 根據各年齡段兒童的生理 心理特點,結合本地區的季節變化和幼兒園的實際情況,特制訂合理的生活制度。二 合理安排兒童作息時間和睡眠 進餐 大小便 活動 遊戲等各個生活環節的時間 順序和次數,注意動靜結合 集體活動與自由活動結合 室內活動與室外活動結合,不同形式的活動交替進行。三 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