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黨費收繳管理的通知

2021-04-04 16:39:31 字數 1206 閱讀 6870

關於做好黨費收繳管理自查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黨工委、鎮黨委,市委各直管黨委:

為嚴格落實黨費收繳管理的有關規定,進一步規範黨費收繳管理工作,經研究,決定對2023年以來各黨(工)委黨費收繳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1、黨員是否按規定的基數和比例按時交納黨費。

2、基層黨組織是否按時、按比例收繳和上繳黨費。

3、黨費賬目管理是否規範,收繳情況是否公開。

二、檢查辦法

這次檢查,從現在開始到春節前結束,按照黨組織隸屬關係,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結合,黨組織、黨員自查和上級黨組織檢查抽查相結合,分三個階段進行。

1、自查自糾階段(11月30日前)。各黨(工)委重點核查本部門本單位是否及時、全額向上級黨組織彙繳黨費,所屬基層黨組織是否及時足額收繳黨費;各基層黨支部重點核查所管理的每一名黨員特別是有工資性收入的黨員是否按標準交納,是否及時全額將黨費向上級黨組織繳納;黨員個人重點反思黨費交納是否及時、足額,是否積極主動。開展自查的有關情況,要形成書面材料,於12月5日前上報市委組織部。

2、整改規範階段(12月10日前)。堅持邊查邊改,及時對自查出問題進行整改。對不足額交納或拖欠黨費的黨員,由黨支部書記予以談話提醒,敦促其補交;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不交納黨費的,按自動脫黨處置,報市委組織部備案;基層黨組織上繳黨費不及時,或私自截留、沒有全額上繳的,限期追繳;黨費收繳手續不完備、使用票據不規範等其他問題,也要限期整改,完善各種手續,使用市委組織部統一印製的黨費收繳票據。

逐人核算黨費繳納標準,逐級彙總,統計上報2023年應繳納的黨費總額。

3、檢查抽查階段(12月11日以後,至春節前)。市委組織部組織有關人員,對黨費收繳情況進行集中檢查。每個黨(工)委隨機抽查部分黨支部,通過審核賬目、查驗票據、實地座談等方式進行。

檢查結果通過適當方式反饋,計入基層組織建設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

三、加強組織領導

各黨(工)委要高度重視,對所屬基層黨支部2023年以來黨費收繳情況進行一次「拉網式」梳理排查,見真著實地整改查出的問題。要切實加強對黨務工作人員的管理教育監督,使其銘記職責,增強責任感。要對黨員普遍進行一次「自覺履行義務、自覺交納黨費」方面的教育,切實改變個別黨員不按時、不按比例繳納黨費,不及時上繳黨費的現象。

要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12月10日以後查出的尚未整改的問題,通報批評,並從嚴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挪用、**等違紀違法的,移交紀檢檢察機關處理。

中共肥城市委組織部

2023年11月15日

黨費收繳標準及黨費收繳管理規定

三一文庫 入黨申請書 黨費收繳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工作,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根據 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 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檔案精神要求,經研究,新的黨費收繳標準按以下意見執行 同時,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 1元。學生黨員 下崗失業的黨員 依靠撫卹或救濟生活的黨員 ...

關於做好2023年度黨費收繳工作的通知

各村 機關 企事業單位黨 總 支部 交納黨費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黨費的收繳和管理是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為進一步規範黨費收繳管理工作,根據 印發 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 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的通知 中組發 2008 3號 檔案規定。現就2011年度黨費收繳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計...

黨費收繳工作檢查通知

濱海縣機關單位發電 發電單位 中共濱海縣委組織部簽批蓋章 等級 明電 關於對全縣黨費收繳工作進行檢查的通知 各鎮 區 黨 工 委,縣直各單位黨組織 根據黨費收繳規定和全縣黨費收繳工作現狀,我部決定對全縣黨費收繳工作進行一次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檢查內容 主要檢查全縣2011年度黨費收繳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