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學民生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

2021-03-31 06:40:57 字數 2588 閱讀 8831

為做好我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切實保證國家各項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落到實處,根據《河南省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制定本辦法。

一、認定範圍

1.本辦法所指學生是指我院學生。

2.本辦法所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

二、認定標準

符合前款規定的學生均應納入我院家庭經濟困難資助體系,根據其具體情況,採取必要措施,保障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學生家庭收入狀況可劃分為:

1.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在扣除基本生活費用後,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國家規定應該由學生繳納的費用的,為一般困難檔, 控制比例在10%左右。

2.學生家庭人均收入低於開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為特殊困難檔, 控制比例在5%左右。

三、認定原則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堅持實事求是,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出具證明,實行民主評議和學院評定相結合的原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必須嚴格工作制度,規範工作程式,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四、認定機構

1.學院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學院學生工作部具體負責組織和管理全院的認定工作。

2.學院成立以主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院領導為組長,主管學生工作的黨委副書記為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院學生輔導員等擔任成員的認定工作組,負責認定的具體組織和審核工作。

3.在學院認定工作中以專業為單位,成立以學生輔導員任組長,學生代表擔任成員的認定評議小組,負責認定的民主評議工作。認定評議小組成員中,學生代表人數視年級(或專業)人數合理配置,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於專業總人數的10%。

認定評議小組成立後,其成員名單應在本年級(或專業)範圍內公示。

五、認定程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學院應制訂嚴格的認定工作程式,學院認定工作組、學生工作部、專業認定評議小組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認真、負責地共同完成認定工作。

1.學院應全面、認真部署每個學年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學院在向新生寄送錄取通知書時,應同時寄送《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詳見附表1);在每學年結束之前,應向在校學生傳送《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需要申請認定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及在校學生要如實填寫《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並持該錶到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以證明其家庭經濟狀況。已被所在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再次申請認定時,如家庭經濟狀況無顯著變化,可只提交《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詳見附表2),不再提交《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2.每學年開學時,學院學工部學生資助負責人員布置啟動全院認定工作。認定評議小組組織學生填寫《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並負責收集《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和《高等學校學生基本資訊登記表》。

3.認定評議小組根據學生提交的《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和《高等學校學生基本資訊登記表》,以學生家庭人均收入對照開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並結合學生日常消費行為,以及影響其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情況,認真進行評議,確定本年級(或專業)各檔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報學院認定工作組進行審核。

認定評議小組進行民主評議時應著重考慮孤殘學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員長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的學生。

4.學院認定工作組要認真審核認定評議小組申報的初步評議結果。如有異議,應在徵得認定評議小組意見後予以更正。

5.學院認定工作組審核通過後,要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檔次,以適當方式在適當範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如師生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向本院認定工作組提出質疑。

認定工作組應在接到異議材料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如對學院認定工作組的答覆仍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向學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提請復議。學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應在接到復議提請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如情況屬實,應做出調整。

6.學院學生工作部負責彙總各專業審核通過的《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和《高等學校學生基本資訊登記表》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並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訊檔案。

六、後續管理

1.學院應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訊檔案庫,資訊記載應全面、真實、準確。當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更新,並對資助措施進行相應調整。

2.學院每學年應定期對全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一次資格複查,並不定期地隨機抽選一定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信件、**、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核實。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資助資格,收回資助資金。

情節嚴重的,學院應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3.學院應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教育學生如實提供家庭情況,及時告知家庭經濟狀況顯著變化情況。

七、其他

1.本辦法由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

2.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2.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3.高等學校學生基本資訊登記表

河南大學民生學院學工部

2023年9月18日

附件1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學校院(系專業年級:

附件2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學校附件3

高等學校貧困生基本資訊登記表編號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總結

10 x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過程 根據合肥師範學院國家助學金檔案精神,x系10 x班從9月29日開始著手在全班開展2011 2012學年度學生國家助學金評審工作。針對全班級50名在籍學生的國家助學金評審,我班精心組織全班同學,整合全班評審力量積極 認真 細緻地開展工作。本著高度重視 按照程式 認真...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

一 評選物件 凡遞交經濟經濟情況調查表且 真實完真貴整即可作為認定物件,並要求同時遞交個人申請書乙份。二 成立評議小組 班長作為主持組長 團支書作為執行組長,副班長為監督組長 成員 每個宿舍推選1名成員。凡遞交調查表同學一般不參加評議小組,如果宿舍四人皆遞交申請表則都不選為小組成員。此外,班級公選出...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 最終

各學院 根據 教育部財政部關於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 教財 2007 8號 西安工程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管理規定 工程大學字 2007 72號 以及 陝西省教育廳關於建立高等學校家庭經濟特困學生全程全部資助制度的通知 陝教貸 2012 9號 檔案精神,為做好我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