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高處墜落應急預案

2021-03-30 19:58:22 字數 4162 閱讀 6205

新建貴州茅台酒擴建工程

編制1複核1

審批1中鐵二十二局集團****貴州茅台酒擴建工程專案六分部

二零一四年一月

目錄1、編制目的1

2、編制依據1

3、適用範圍1

4、應急救援指導思想和原則1

5、應急救援組織及職責1

6、高空作業預防措施5

7、應急響應8

8、應急聯絡方式8

9、有關規定9

10、事故分析和處理9

11、責任與獎懲9

高處墜落應急預案

一、編制目的

為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建設過程中突發的重大事件,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特制訂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4.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5.上級相關要求。

三、適用範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於中鐵二十二局集團****貴州茅台酒擴建工程專案六分部所有從事生產的員工,在工作場所發生高處墜落及摔傷時,實施緊急救護的責任;在其他場所發生事故時,承擔對他人實施緊急救護的義務。

四、應急救援指導思想和原則

1.應急救援指導思想

體現以人為本,真正將「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到實處。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維護本專案的安全和穩定。

2.應急救援的原則

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五、應急救援組織及職責

為使本工程專案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能夠及時有效的應對,減少財產損失和人員**,分部成立應急指揮中心,設指揮長、副指揮長和專業指揮小組,分工負責,分頭組織實施。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分部安全環保部,**:139********。

1.應急指揮中心成員

應急指揮長: 代永翔

應急副指揮長: 王金生葉吉利儀登海盧德校

專業指揮小組成員:張顯武王玉海鄧振全王喜斌王常文

張桂雲李松林劉文斌王有平王新

曹文亮趙岩張成吉

2.應急指揮中心成員職責分工

應急指揮中心負責應急預案的審定;檢查督促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具體負責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工作。具體分工如下:

應急指揮長:全面負責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工作。

副指揮長:具體負責正面宣傳教育、**溝通及向相關單位匯報事情進展情況等相關工作。

專業指揮小組:

(1)應急救援方案組:

組長:盧德校

副組長:曹文亮趙岩

成員:工程管理部部員

具體職責:根據突發事件特點,同分部救援領導小組一道協商制定應急救援技術方案,確保應急救援安全有效。

(2)應急救援實施組:

組長:葉吉利

副組長:王玉海鄧振全王喜斌王常文

成員:各施工隊隊長

具體職責:指揮和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及時、準確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應急裝置物資保障組

組長:王有平

成員:物資裝置部部員

具體職責:指揮和組織現場應急物資、機械裝置及時到位等具體工作。

(4)安全保衛組

組長:劉文斌

成員:安全管理部部員

具體職責:指揮和組織做好現場應急區域封閉,保證應急通道暢通及做好事故報告等工作,必要時需做好人員的疏散工作。

(5)醫療救護組

組長:李松林

副組長:張桂雲

成員:財務部及經管部部員

具體職責:指揮和組織做好人員營救及應急資金保障等相關工作。

(6)善後調查組

組長:王金生

副組長:儀登海張顯武

成員:領導小組部分成員

具體職責:負責應急指揮車輛的協調安排及上級相關部門的接待安排工作。對事故原因進行事故調查,並按「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並形成事故調查報告。

專案應急預案組織機構圖

六、高空作業預防措施:

(一)、加強落實對高處作業人員進行專項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及體檢工作。

1、對所有高處作業人員在作業前應做好專項高處作業安全知識教育,提高作業人員自我保護意識。

2、特種高處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

3、作業前應進行專門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

4、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新裝置的應進行相關安全技術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

5、高處作業人員應經過體檢,合格後方可上崗。嚴禁患有高血壓、恐高症的人高空作業,嚴禁酒後高空作業。

(二)、提供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規範各類安全警示標誌、防護設施。

1、加強對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的檢查驗收,嚴防假冒、偽劣產品進入施工現場,督促作業人員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2、有針對性地將各類安全警示標誌懸掛於施工現場各相應部位,發揮其警示、警告作用。

3、施工作業人員不得隨意拆除各類安全警示標誌、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防護裝置,對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責任。

(三)、臨邊作業

1、對樓層臨邊、陽台臨邊、屋面臨邊應隨施工進度及時安裝臨時防護欄杆,高度不低於1.2公尺,應設定立柱,立柱可利用結構物或在板內預埋鐵件焊接,並加掛安全立網。

2、井架與腳手架等與建築物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防護欄杆。防護欄杆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地面通道上部應裝設安全防護棚。

(四)、洞口作業

1、樓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邊尺寸小於25㎝但大於2.5㎝的孔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蓋沒。蓋板應能防止挪動移位。

2、樓板麵等處邊長為25~50㎝的洞口、安裝預製構件時的洞口以及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蓋板,蓋住洞口。蓋板須能保持四周擱置均衡,並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邊長為50~150㎝的洞口,必須設定以扣件扣接鋼管而成的網格,並在其上滿鋪竹笆或腳手板。也可採用貫穿於混凝土板內的鋼筋構成防護網,鋼筋間距不得大於20㎝。

4、邊長在150㎝以上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杆,洞口下張設安全平網。

5、下邊沿至樓板或底面低於80㎝的窗台等豎向洞口,如側邊落差大於2m時,應加設1.2m高的臨時護欄。

6、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定防護設施與安全標誌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7、洞口防護欄杆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杆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橫桿長度大於2m時,必須加設欄杆柱。

(五)攀登作業

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陽台之間等非規定通道進行攀登,也不得利用吊車臂架等施工裝置進行攀登。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

(六)懸空作業

1、模板支撐和拆卸時的懸空作業

支模應按規定的作業程式進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嚴禁在連線件和支撐件上攀登上下,並嚴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裝、拆模板。

支設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應設斜撐,並應設立操作平台。低於3m的可使用馬登操作。

支設懸挑形式的模板時,應有穩固的立足點。模板上有預留洞時,應在安裝後將洞蓋沒。拆模高處作業時,應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設支架。

2、鋼筋綁紮時的懸空作業

綁紮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時,必須搭設腳手架。

綁紮圈樑、挑樑、挑簷、外牆和邊柱等鋼筋時,應搭設操作台架和張掛安全網。懸空大樑鋼筋的綁紮,必須在滿鋪腳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綁紮立柱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內的柱鋼筋,可在地面或樓面上綁紮,整體豎立。綁紮3m以上的柱鋼筋,必須搭設操作平台。

3、混凝土澆築時的懸空作業

澆築離地2m以上的框架和小平台時,應搭設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件上操作。

特殊情況下如無可靠的安全設施,必須繫好安全帶並扣好保險鉤,或架設安全網。

4、門窗懸空作業

安裝門、窗,油漆及安裝玻璃時,嚴禁操作人員站在樘子、陽台欄板上操作。門、窗臨時固定,封填材料未達到強度,以及電焊時,嚴禁手拉門、窗進行攀登。

在高處外牆安裝門、窗,無外腳手時,應張掛安全網。無安全網時,操作人員應繫好安全帶,其保險鉤應掛在操作人員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進行各項視窗作業時,操作人員的重心應位於室內,不得在窗台站立,必要時應繫好安全帶進行操作。

(七)、腳手架工程

本工程採用扣件式腳手架。

1、腳手架搭、拆應有施工方案,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2、搭、拆作業前應進行專項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簽字手續,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並經過體檢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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