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總工程師職責及技術管理體系

2021-03-26 06:08:05 字數 5138 閱讀 6674

***煤業集團煤礦

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崗位職責及技術

管理體系(初稿版)

一 、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崗位職責

我國煤炭工業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形成了多種經濟形式共同發展的乙個行業。從企業結構來看,有集團公司式的煤炭企業,也有單一煤礦的煤炭企業。「總工程師」既包含集團公司的總工程師,也包含煤礦的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

本體系指的是煤礦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以下簡稱總工程師)的領導地位,崗位職責、許可權和應具備的條件。 1、 煤礦總工程師崗位定位

(1)煤礦總工程師是煤礦全面技術工作的總負責人,行駛技術決策權和指揮權。

(2)煤礦必須建立健全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技術管理體系,建立技術管理機構,健全技術管理制度,配備足夠的技術管理人員。

2、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技術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標準。 (2)負責煤礦技術管理體系的建立,組織加強技術管理,推進技術進步,提公升安全生產技術保障水平。 (3)組織編制煤礦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季度生產計畫,提出實現技術經濟目標的技術措施。

(4)組織制定和批准煤礦的技術標準、技術規範、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和相關技術管理制度。 (5)組織編制和審查礦區(礦井)地質勘探、新井建設、礦井改擴建、技術改造、開拓延深、採區設計以及相關配套工程等重大技術方案和設計。

(6)負責提出並組織研究解決資源合理開發、抽掘採平衡、合理集中生產、提高礦井機械化水平、生產系統綜合能力配套、煤炭洗選加工和綜合利用、環境保護、資訊科技等重大技術問題。 (7)充分了解開採活動對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的消極影響和破壞作用,積極開展環境協調、資源節約開採技術的研究與推廣應用工作。 (8)組織研究和實施提高礦井抗災能力的技術措施,組織制定防治水、火、瓦斯、煤塵、頂板、機電、運輸等事故的措施,預防重大事故發生。

組織制定和審批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畫、事故災害應急預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工程保障計畫。 (9)煤礦發生重大事故和災害時,在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組織制定事故和災害的搶險救援措施,參與組織指揮搶險救援工作。認真分析總結事故原因教訓,制定和組織落實防範措施。

(10)組織編制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技術攻關和科技交流;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新材料;負責科技人員和技術管理人員的知識更新和技術培訓工作。負責技術人員的技術業務考核和職稱評定上報工作。

二、總工程師應具備的條件

煤礦總工程師應由具備下列條件的技術人員擔任:

(1)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銳意改革創新,有奉獻精神。

(2)熱愛煤炭事業,崇尚科學,尊重事實,堅持原則,作風民主。

(3)應該具有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具有工程技術系列技術職稱,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術理論水平、較豐富的實踐經驗、較強的技術決策、技術管理和組織協調能力。

(4)身體健康,能深入現場進行調查研究,及時解決有關重大技術問題。

3、技術管理綜述

1、技術管理內容

煤礦技術管理的內容,按礦井的型別可分為基本建設礦井(包括新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礦井)技術管理、生產礦井技術管理。 1>基本建設礦井技術管理

建設專案技術管理: 煤礦建設專案技術管理的內容主要有:《礦井總體規劃設計》、《專案申請報告》、《煤礦建設專案或行性研究報告》、《煤礦建設專案初步設計》的編制報批,以及建設過程中的單項工程設計、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的編寫。

技術管理工作要貫穿煤礦新建、改擴建專案的全過程。

2>技術改造礦井技術管理煤礦技術改造是指在不提公升礦井生產能力的前提下,通過礦井部分環節的技術改造提高煤礦的安全條件、生產效率、工作環境、綜合利用等方面的水平。主要有以下幾種: (1)採用新型採、掘、機、運機械化裝置裝備現有生產礦井,提高礦井的機械化程度。

(2)改變分散、不合理的生產布局,實現礦井的合理集中生產。 (3)對礦井生產系統的薄弱環節進行改造,提高礦井安全生產的保障能力 (4)在技術經濟合理的條件下,對生產系統的老、舊、雜裝置進行淘汰或更新,提高礦井生產效率、降低能耗,保障安全生產水平。 (5)採用先進的掘進、開採工藝和生產方法及其他方面的技術,提高礦井安全生產能力。

(6)改善安全生產設施,配備可靠的安全監測裝備,提高礦井安全裝備水平和抗災能力。 (7)提高礦井環境保護水平,改善礦井井上、井下環境。 (8)提高煤質管理水平,提高經濟效益。

(9)採用先進的地質勘探技術,進一步探明礦區地質情況,提高礦井安全生產水平和煤炭**率。 技術改造礦井的技術管理是指對擬採有的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及改造所採用的新方案、新設計進行技術經濟評價、論證和報批,並對技術改造礦井改造過程中各階段的技術進行管理。

3>生產礦井技術管理生產礦井技術管理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制訂礦井採掘生產、頂板管理、衝擊地壓、「一通三防」、防突管理、瓦斯防治、地熱防治、礦井防治水、地質勘探、環境保護等中長期計畫及年度計畫。 (2)地質勘探、煤炭儲量的技術管理。

(3)「一通三防」、瓦斯抽採及防突的技術管理。 (4)礦井生產水平及採區、工作面接替的工程技術管理。

(5)編制並實施採掘作業規程。 (6)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 (7)防止水、火、瓦斯、煤塵、頂板及機電、運輸等礦井災害、事故的技術管理。

(8)煤炭洗選的技術管理。 (9)礦井環境保護及煤炭綜合利用的技術管理。

4>企業技術創新管理

煤礦企業技術創新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建立煤礦技術創新管理體系,完善相關制度。 (2)煤礦科技發展規劃的制定。

(3)煤礦科研專案的管理。 (4)煤礦科技成果的管理。 (5)煤礦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應用。

(6)煤礦智財權的管理。

四、技術人員的配置及素質要求

1、技術人員的配置煤礦管理機構必須健全安全、生產、技術、排程指揮、「一通三防」、機電、地測、防治水等管理機構,並配備相關技術人員;要設立安全、生產、通風、地測、機電等相關業務部門,以實現專業化管理,並配齊具備大(中)專以上學歷的採礦、通風、機電、地質、測量等主體專業技術人員。

2、技術人員的素質要求職業道德:熱愛煤炭事業,能安心從事煤炭技術工作。 業務素質:

熟悉國家和行業的相關技術工作內容、工作程式及技術標準。 技術素質:有相應的科學基礎知識、專業基礎知識和安全知識。

綜合素質:有現場工作經驗,能根據現場情況從技術上制定可行的方案、施工設計、作業規程或措施。

五、技術管理的規章制度

建立健全技術管理的規章制度是加強技術管理必不可少的一項重要工作。煤礦技術管理的規章制度包括以下3個方面: (1)國家法律、法規、法令及政策方面的制度。

(2)煤礦內部各種技術管理規章制度。

包括:1》中長期及年度計畫管理制度;2》作業計畫管理制度;3》地質報告審批及儲量管理制度;4》科研及技術開發管理制度;5》生產銜接及三量(開拓煤量、準備煤量、回採煤量)審批制度;6》礦井工程設計管理制度;7》作業規程審批管理制度;8》生產技術檔案、檔案、圖紙管理制度;9》礦井水害防治技術管理制度; 10》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1》生產技術裝置儀器、工具維護保管制度;12》技術培訓管理制度;13》各種災害預防處理預案管理制度;14》生產技術業務聯絡協作制度等。 (3)技術管理責任制度。

煤礦應根據煤礦組織機構特點明確各部門、各崗位職責,明確各技術人員的業務範圍、領導關係、應負的責任和相應的權力。 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應從煤礦的實際出發,依據國家及行業規定進行制定,並嚴格執行、相互監督,發現問題應及時修訂完技術管理的職責劃分。

六、技術管理的職責劃分

1、生產技術部門的職責

(1)負責煤礦生產工作中採煤、掘進、輔助運輸、頂板管理、礦壓觀測、衝擊地壓、質量標準化、工程質量驗收工作。 (2)負責本專業新技術推廣、新工藝應用等的實施和管理工作。 (3)負責礦井生產銜接的編制工作。

(4)負責煤礦生產中技術方案、設計、作業規程和措施的編審工作。

(5)深入現場按照技術方案、設計、作業規程和措施的指導施工隊施工。

2、通風部門的職責 (1)負責礦井通風系統管理,保障礦井各用風地點的風量滿足要求。

(2)負責礦井通風裝置、設施管理,負責通風儀器、儀表的管理。

(3)負責防塵、防滅火、井下爆破管理工作。 (4)負責礦井的瓦斯管理及監測監控管理工作。 (5)負責瓦斯的抽採管理工作。

(6)負責礦井煤與瓦斯突出防治管理工作。 3、地測部門的職責

(1)負責礦井建設及生產過程中的地質和測量工作,為生產設計和煤炭生產各項工作提供所需的地測資料。 (2)負責礦井防治水工作,保證礦井安全生產。 (3)負責煤炭資源申請工作,加強儲量管理,提高資源**率,延長礦井壽命。

4、機電部門的職責 (1)負責煤礦機電裝置選型、使用、維護和保養工作。 (2)負責機電系統的安全管理和發電、供電管理。 (3)負責井下監測監控系統正常執行工作。

(4)負責煤礦機電裝置技術改造工作和新裝置、新技術的推廣的應用。 5、安全部門的職責

(1)負責制訂煤礦的安全工作規劃和年度安全計畫。 (2)負責煤礦安全生產、安全設施監督檢查工作,定期開展安全檢查。 (3)負責煤礦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4)負責指導、協調煤礦安全事故的救援搶險工作。 (5)負責煤礦新員工的崗前培訓,在崗職工「**」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職工的素質。

七、各專業部門技術管理內容

1、生產技術部門技術管理內容

(1)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以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命令、決定、通知等,嚴格執行上級部門頒發的各種生產技術標準和要求。 (2)建立健全本企業與生產有關的技術標準及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並進行貫徹落實。 (3)制定礦井採區、工作面及其他井巷工程設計、審批、申報技術管理制度,並負責落實。

(4)制定礦井中長期、年度、季度採掘銜接計畫技術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5)制定作業規程、操作規程與安全技術措施技術管理制度,並負責落實。 (6)制定礦井礦壓監測技術管理制度,並負責落實。 (7)制定礦井支護材料、器材及代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並負責落實。

(8)制定礦井殘留煤炭資源**工作技術管理制度,並負責落實。 (9)制定礦井技術檔案、生產圖紙、檔案的管理制度,並負責落實。 (10)參與其他相關的技術工作。

2、通風部門技術管理內容

(1)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決定等,執行上級部門頒布的通風質量標準化標準和通風技術標準。 (2)建立健全與通風有關的技術標準及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並進行貫徹落實。 (3)制定礦井通風管理技術管理制度,並負責落實。

(4)制定礦井瓦斯管理制度,並負責落實。 (5)制定礦井火工品管理、井下爆破技術管理制度,並負責落實。

煤礦總工程師崗位職責及技術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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