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部安全防範制度

2021-03-15 11:14:04 字數 2364 閱讀 767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資金安全管理意識,完善資金安全管理體系,結合公司財務部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財務部辦公環境設定

第二條財務部必須安裝有效的防盜門、防盜窗,配置保險櫃、防火設施等,以確保現金、印章、發票、銀行票據、會計資料等檔案的安全、完整。

第三條財務部應設定單獨的或隔離的資金室以履行現金出納、銀行交換、銀行對帳及票據印章保管等職責,資金室入口處安裝隔離的板、牆,非財務人員禁止進入。

第四條財務部應當安裝相應的安全隱患防範裝置,綜合辦公室負責安防系統的使用和管理,明確專門責任人,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

第五條員工對自己所使用的電腦負有日常清潔維護的責任,應按標準操作規範操作電腦,定期進行維護清潔,保持所用電腦及外掛程式裝置始終處於整潔和良好的狀態;對關鍵崗位的電腦及裝置配備必要的繼電裝置以防止突然斷電時造成資料的丟失。

第三章會計人員崗位分工設定

第六條會計人員的數量和素質應當滿足公司會計核算、統計核算、財務管理的要求,崗位分工應當貫徹「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的內部牽制原則」。具體做到:

一、銀行印章中的財務專用章和法人名章應分別保險櫃、分別會計人員保管並使用,並對印章的安全性負責,嚴禁借給他人;嚴禁將銀行印章和銀行票據同時保管;嚴謹銷售票據與發票專用章同時保管;嚴禁出納人員同時使用財務專用章和法人名章;嚴禁其他財務人員在履行財務手續過程中一人同時使用財務專用章和法人名章。

二、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支、費用、往來賬目的登記和審核工作。

三、銀行出納不得兼管銀行對帳工作。

四、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財務部門行政章應明確專門人員保管和使用,建立印章使用登記制度。

五、銷售發票的領購、發出、驗票人員不得兼任銷售發票的開具。

六、銷售發票的開具、發出人員,不得兼管發票專用章的保管工作。

七、財務部員工入職後必須首先閱讀並簽訂《公司財務部保密協議》,《保密協議》一式兩份,乙份由入職員工儲存,另乙份存檔。

七、財務人員交換工作崗位時,應按《公司財務人員交接管理辦法》規定及國家財經法規的要求履行完整的交接手續。

第四章庫存現金、印章、票據的保管

第七條根據公司要求,公司財務部不存放庫存現金,所有付款均通過銀行轉賬形式支付。

第八條財務部應將當日收到的支票、銀行匯票等票據及現金還款當日送存銀行,對沒有送存銀行的庫存限額內的現金、或其他不需送存銀行的票據、空白支票等,健全相應保障措施,妥善保管。

第九條財務部負責保管銀行票據、印章、發票的會計人員,保險櫃鑰匙及密碼由其本人持有,不能隨意移交他人或存放他處,上述保管人員辦理交接時,應履行交接手續,及時更改保險櫃密碼。

第五章銀行交換工作

第十條財務人員履行銀行交換手續時,公司應當配備專門車輛和司機,各公司須結合企業實際,根據不同訪問款額度,安排相應人員訪問現金。在銀行交換過程中,財務人員應提高警惕、注意安全。

第十一條存入現金前,安保人員或其他陪同人員及司機不得向無關人員洩露訪問款事項,訪問款途中,司機不得隨意停車,不得搭乘無關人員,不得隨意改變行車路線,不得攜帶現金辦理其他業務。

第六章付款和資金盤點

第十二條根據《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付款制度。

第十三條出納人員填寫支票時,將專案填寫齊全,支領人在支票存根和支票領用登記簿上簽字;印章保管人對經過簽批的付款申請和支票進行複核後,分別加蓋財務專用章和法人名章,出納人員依據審查後的付款憑證所記金額辦理付款業務,在付款憑證上加蓋「銀行付訖」章。

第十四條財務人員應嚴格履行公司統一下發的《公司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出納人員不得利用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或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不准將公司收入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不准保留賬外**。

第十六條銀行對帳人員每月應及時編制各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及時通知會計人員查詢原因調整未達賬,不允許出現1個月以上的未達賬款。

第七章網路系統安全管理規定

第十七條財務系統上的所有檔案、資料為公司所有,未經授權,任何人不得隨意拷貝、列印、傳播。其他外來人員需要拷貝,必須經財務負責人同意。

第十八條不得隨意刪除他人檔案、系統檔案,造成資料丟失後果嚴重的由責任人負全責。

第十九條不得使用黑客程式竊取公司的檔案和資料。

第二十條禁止私自將私人電腦、硬碟等儲存介質接入拷貝檔案資料。

第二十一條財務系統管理員按照各財務人員所轄職責範圍劃分作業系統許可權,不得開通超出工作許可權範圍的賬號。

第二十二條電腦操作人員的賬號需嚴格保密,禁止轉借他人使用,不得擅自外傳,非本部門人員嚴禁到其他部門隨意使用計算機,必須經過部門領導同意方可使用。

第八章會計檔案保管及財務保密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規定

第二十三條嚴格執行公司統一下發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財務辦公室禁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出,辦理正常業務應在隔離欄以外;重要財務資料隨時歸集整理,不能散放在桌面上,下班前將所有資料等放入抽屜。

第二十五條所有財務人員未經允許不能拷貝、影印財務資料並傳出,不能隨意洩露公司財務資訊。

財務部安全防範管理制度

3 取送款時,如遇車輛發生故障,應分工協作,各負其責,由專人負責看守現金,不得隨意下車走動,其他人協助司機加緊排除故障 如發生重大故障,應設法與公司取得聯絡或採取其它辦法,盡量縮短現金滯留時間。4 財務人員對取送款數目 用途 行車時間 路線等不得隨意洩露。七 加強現金 票據 印章的管理,堅持檢驗 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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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保護段機關辦公大樓安全,維護正常辦公秩序是總段機關每位幹部職工 保衛人員的職責,大家必須同心協力,共同做好安全保衛及防範工作,做到警鐘長鳴,萬無一失。二 各股室辦公地點,必須加強安全防範工作,下班時一定要關閉好門窗,房間一定要上鎖。上班時間人離開房間時,要關閉房門,不得搞 空城計 三 要十分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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