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發〔2014〕77號
關於印發
《山東工商學院本(專)科學生轉專業學習
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
各院(部)、行政各單位:
《山東工商學院本(專)科學生轉專業學習管理規定(試
行)》已研究通過,現予以公布,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山東工商學院
2023年9月3日
山東工商學院本(專)科
學生轉專業學習管理規定(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以人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發揮學生專長,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山東工商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生轉專業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公開考核、擇優錄取。
第三條學生轉專業工作在每年春季學期開學初進行,其餘時間不予受理。
第四條本規定適用物件為一年級本科生。合作辦學機構、服務外包專案、校企合作專案和校級教學改革立項專案的學生不適用本規定,其轉專業工作由所在學院參照本規定制定具體規定,經教務處審核通過、備案後實施。
第五條申請轉專業學生的基本條件是品行端正、遵紀守法並且綜合測評在合格以上。
第六條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允許申請轉專業。
1、跨招生批次、跨招生類別的;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2、招生時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
3、招生時執行單獨招生計畫的(包括:定向、高水平運動員等)轉入普通專業;
4、在校期間受記過及以上處分的。
第七條各專業允許轉出的學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該年級該專業在校人數的10%。
第二章轉專業的形式
第八條轉專業包括正常情況轉專業和特殊情況轉專業兩種形式。
1、正常情況轉專業。
本專業本年級平均學分績點排名前10%的學生,經本人申請及所在學院審核同意,免筆試直接參加由接收學院組織的面試,擇優錄取;在本專業本年級平均學分績點排名前10-30%的學生或排名前10%中面試未被錄取的學生自願報名,經學生所在學院審核確認,參加接收學院組織的轉專業考試達到最低要求分數線的,由接收學院組織面試,擇優錄取;按平均學分績點排名時,補(緩)考成績超過60分的按60分計。
2、特殊情況轉專業。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可以申請轉專業:
(1)確有某種特長,轉專業能更好發揮其特長的,如:在正式期刊(報紙)發表相應專業方面的**、出版著作及其他專業作品等,或在省級及以上學科競賽中獲獎;
(2)因生理原因無法繼續堅持在本專業完成學業的;
(3)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或休學的學生,入(復)學時學校已停辦其原專業的。
第三章轉專業程式
第九條制定轉專業計畫
1、接收學院於每年春季學期開學初提出接收專業、計畫和要求,報送教務處,教務處審核並提交院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後,由教務處負責向全校公布相關資訊。
2、各專業接收計畫最高不超過該專業該年級高考招生計畫的50%。
第十條提出轉專業申請
轉專業的學生填寫《山東工商學院學生轉專業申請表》,經所在學院審核、簽章、彙總資訊後,以學院為單位報送至接收學院。
第十一條考核錄取
1、接收學院負責組織筆試、面試。
2、學生所在學院對面試轉專業的學生的平均學分績點排名審核確認。
3、接收學院根據考核成績排名擇優錄取,面試轉專業錄取的學生佔錄取總數的60%,筆試加面試轉專業錄取的佔40%,面試轉專業的人數超過計畫數的需加試筆試,並將結果報送教務處。
4、特殊情況轉專業的學生,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因生理原因的須有醫院證明,經所在學院、接收學院、教務處審核同意後,提請分管領導批准。特殊情況轉專業要從嚴審定。
5、教務處負責將錄取名單在全校範圍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發放轉專業通知書。
第四章收費、學籍管理和教學安排
第十二條獲准轉專業的學生須持轉專業通知書到接收學院報到。一經錄取,其學籍、檔案和管理由接收學院負責,校內學籍庫和教育部學籍學歷平台的學籍變動由教務處負責。
第十三條獲准轉專業學生在原有專業修讀的課程與轉入專業教學計畫中內容及難度相同或相近的,學分由轉入學院核定。已修讀的其他課程,可計入彈性學分。對轉入學生未修讀的各類必修課,學生必須修讀合格。
第十四條轉專業學生的學費按轉入專業的學費標準收取,調整宿舍的,按新入宿舍收費標準執行。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五條其他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2014級學生開始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共印2份)
院發〔2015〕32號
關於2014級本(專)科
學生轉專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院(部)、行政各單位:
根據《山東工商學院本(專)科學生轉專業學習管理規定(試行)》(院發〔2014〕77號)和其它相關規定,按照學校的統一安排,2014級本(專)科學生轉專業工作將在本學期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各院(部)要按相關要求開展轉專業工作,嚴格遵守相關檔案和規定,規範工作程式,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二、申報條件
2014級本(專)科學生(服務外包專案、春季招生的學生除外)
滿足以下2個基本條件的可申報。
1、品行端正、遵紀守法且綜合測評在合格以上;
2、平均學分績點(計算方法見附件7)專業排名前30%(補、緩考成績以60分計)。
出現以下情況者不允許報名:
1、跨招生批次、跨招生類別的或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2、招生時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
3、招生時執行單獨招生計畫的(包括:定向、高水平運動員等)轉入普通專業;
4、在校期間受記過及以上處分的。
三、工作程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為2023年5月4日-8日)
學生所在院(部)通知學生並做好政策解讀、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學生向所在院(部)提出轉專業申請並填寫轉專業報名表;所在院(部)審查轉專業申請材料並按平均學分績點排名前10%和排名前10-30%分類彙總報相應接收學院。
(二)考試(時間為2023年5月9日-24日)
接收學院對符合條件的學生依次組織第一輪面試、筆試和第二輪面試。
(三)公示及錄取(時間為2023年5月25日-30日)
接收學院向教務處報送轉專業擬錄取名單;教務處公示擬轉專業名單,公示無異議後發放轉專業通知。
四、有關問題說明
(一)第一輪面試物件為平均學分績點專業排名前10%且申報該專業人數少於計畫數的學生。
筆試物件為第一輪面試未被錄取和排名前10-30%的學生。如果排名前10%的學生人數超過該專業計畫數,則全部進入筆試環節。
第二輪面試物件為進入第二輪面試資格的學生。
(二)筆試、面試由接收學院統一組織實施。筆試為一張試卷兩門課程,考試工作嚴格按照《山東工商學院考試工作條例》等相關規定、程式執行,教務處對整個過程監督檢查。筆試結束後,按1:
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資格的學生。筆試成績和第二輪面試成績各佔50%,合成形成綜合成績,第一輪面試成績為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學生名單。
(三)特殊情況轉專業填寫轉專業申請表,由接收學院成立專家組對轉專業提交的材料從嚴審定,經過逐級審核,最後由分管校領導審批。特殊情況轉專業與正常情況轉專業同時公示。
(四)獲准轉專業的學生在2015-2016學年第一學期轉入新專業學習,之前的學習、考試仍在原專業完成;新學年按轉入專業的學費標準繳納學費;按新轉入專業培養方案的要求修讀課程,在原專業所修讀的課程成績和學分轉換為新專業相應的課程成績和學分,未修的課程應補修,已修讀的其它課程學分,可計入任意選修課學分。
附件:1.山東工商學院2014級本專科轉專業計畫
2.國際商學院、中加學院、acca方向班轉專業實施辦法
3.山東工商學院本專科學生轉專業報名表(正常情況轉專業用)
4.山東工商學院本專科學生轉專業申請表(特殊情況轉專業用)
5.山東工商學院本專科學生轉專業報名彙總表
6.山東工商學院2014級本專科學生轉專業錄取名單
7.平均學分績點計算方法
山東工商學院
2023年4月30日
(共印2份)
附1:山東工商學院2014級本專科學生轉專業計畫
附2:國際商學院2014級學生轉專業學習實施辦法
根據「面向未來,分類培養,全面育人」教育教學理念,「因材施教、分類培養、厚基礎、寬口徑」的原則,學生可根據專業興趣和學習能力重新選擇適學對路的專業。為了規範轉專業,根據院發〔2014〕77 號檔案精神和國際商學院中外合作辦學實際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一、轉專業原則
1、市場導向。根據人才市場用人需求,以及往屆畢業生就業情況確定各專業接收轉專業學生的人數。
2、學生自願。根據專業興趣、學習能力及職業發展規劃,學生自主提出轉專業申請。
3、品學兼優。優先考慮品質、學習成績優良、確實具備擬轉入專業學習能力和滿足專業道德素養要求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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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與資訊科學學院簡介 數學與資訊科學學院是我校理學門類唯一的乙個二級學院,成立於2001年3月。現有數學與應用數學 資訊與計算科學兩個專業 有函式論 代數與幾何 概率論 計算數學 資訊科學 金融數學六個教研室 有數學建模實驗室 嵌入式教學實驗室和資料室。現有教職工60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19人...
山東工商學院運營管理期末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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