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氣管道設計規範

2021-03-04 00:50:22 字數 5362 閱讀 3127

1 總則

1.0.1 為在輸氣管道工程設計中貫徹國家的有關法規和方針政策,統一技術要求,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適用、確保質量,制訂本規範。

1.0. 2 本規範適用於陸上輸氣管道工程設計。

1.0.3 輸氣管道工程設計應遵照下列原則:

1 保護環境、節約能源、節約土地,處理好與鐵路、公路、河流等的相互關係;

2 採用先進技術,努力吸收國內外新的科技成果;

3 優化設計方案,確定經濟合理的輸氣工藝及最佳的工藝引數。

1.0.4 輸氣管道工程設計除應符合本規範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2 術語

2.o.1 管輸氣體 pipeline gas

通過管道輸送的天然氣和煤氣。

2.o.2 輸氣管道工程 gas tran**ission pipeline project

用管道輸送天然氣和煤氣的工程。一般包括輸氣管道、輸氣站、管道穿(跨)越及輔助生產設施等工程內容。

2.o.3 輸氣站 gas tran**ission station

輸氣管道工程中各類工藝站場的總稱.一般包括輸氣首站、輸氣末站、壓氣站、氣體接收站、氣體分輸站、清管站等站場。

2.o.4 輸氣首站 gas tran**ission initial station

輸氣管道的起點站。一般具有分離,調壓、計量、清管等功能。

2.o.5 輸氣末站 gas tran**ission terminal station

輸氣管道的終點站。一般具有分離、調壓、計量、清管、配氣等功能。

2.o.6 氣體接收站 gas receiving station

在輸氣管道沿線,為接收輸氣支線來氣而設定的站,一般具有分離、調壓、計量、清管等功能。

2.o.7 氣體分輸站 gas distributing station

在輸氣管道沿線,為分輸氣體至使用者而設定的站,一般具有分離、調壓、計量、清管等功能。

2.o.8 壓氣站 ***pressor station

在輸氣管道沿線,用壓縮機對管輸氣體增壓而設定的站。

2.0.9 地下儲氣庫 underground gas storage

利用地下的某種密閉空間儲存天然氣的地質構造。包括鹽穴型、枯竭油氣藏型、含水層型等。

2.o.10 注氣站 gas injection station

將天然氣注入地下儲氣庫而設定的站。

2.o.11 採氣站 gas withdraw station

將天然氣從地下儲氣庫採出而設定的站。

2.o.12 管道附件 pipe auxiliahes

指管件、法蘭、閥門、清管器收發筒、匯管、組合件、絕緣法蘭或絕緣接頭等管道專用承壓部件。

2.o.13 管件 pipe fitting

指彎頭、彎管、三通、異徑接頭和管封頭。

2.o.14 輸氣幹線 gas tran**ission trunk line

由輸氣首站到輸氣末站間的主執行管線。

2.0.15 輸氣支線 gas tran**ission branch line

向輸氣幹線輸入或由輸氣幹線輸出管輸氣體的管線。

2.o.16 彈性敷設 pipe laying elastic bending

管道在外力或自重作用下產生彈性彎曲變形,利用這種變形,改變管道走向或適應高程變化的管道敷設方式。

2.o.17 清管系統 pigging system

為清除管內凝聚物和沉積物,隔離、置換或進行管道**檢測的全套裝置。其中包括清管器、清管器收發筒、清管器指示器及清管器示蹤儀等。

2.o.18 設計壓力 design pressure

在相應的設計溫度下,用以確定管道計算壁厚及其他元件尺寸的壓力值,該壓力為管道的內部壓力時稱設計內壓力,為外部壓力時稱設計外壓力。

2.o.19 設計溫度 design temperature

管道在正常工作過程中,在相應設計壓力下,管壁或元件金屬可能達到的最高或最低溫度。

2.o.20 管輸氣體溫度 pipeline gas temperature

氣體在管道內輸送時的流動溫度。

2.o.21 操作壓力 operating pressure

在穩定操作條件下,乙個系統內介質的壓力。

2.o.22 最大操作壓力 maximum operating pressure(mop)

在正常操作條件下,管線系統中的最大實際操作壓力。

2.0. 23 最大允許操作壓力 maximum allowable operating pressure(maop)

管線系統遵循本規範的規定,所能連續操作的最大壓力,等於或小於設計壓力。

2.o.24 洩壓放空系統 relief and blow―down system

對超壓洩放、緊急放空及開工、停工或檢修時排放出的可燃氣體進行收集和處理的設施。洩壓放空系統由洩壓裝置(放空閥、減壓閥、安全閥),收集管線、放空管和處理裝置(如分離罐、火炬)或其中一部分裝置組成。

2.0.25 水** water dew point

氣體在一定壓力下析出第一滴水時的溫度。

2.o.26 烴** hydrocarbon dew point

氣體在一定壓力下析出第一滴液態烴時的溫度。

3 輸氣工藝

3.1 一般規定

3.1.1 輸氣管道的設計輸送能力應按設計委託書或合同規定的年或日最大輸氣量計算,設計年工作天數應按350d計算。

3.1.2 進入輸氣管道的氣體必須清除機械雜質;水**應比輸送條件下最低環境溫度低5℃;烴**應低於最低環境溫度;氣體中硫化氫含量不應大於20mg/m3。

3. 1.3 輸氣管道的設計壓力應根據氣源條件、使用者需要、管材質量及地區安全等因素經技術經濟比較後確定。

3.1.4 當輸氣管道及其附件已按國家現行標準《鋼質管道及儲罐腐蝕控制工程設計規範》sy 0007和《埋地鋼質管道強制電流陰極保護設計規範》sy/t 0036的要求採取了防腐措施時,不應再增加管壁的腐蝕裕量。

3.1.5 輸氣管道應設清管設施。有條件時宜採用管道內壁塗層。

3.2 工藝設計

3.2.1 工藝設計應根據氣源條件、輸送距離、輸送量及使用者的特點和要求,對管道進行系統優化設計,經綜合分析和技術經濟對比後確定。

3.2.2 工藝設計應確定下列主要內容:

1 輸氣總工藝流程。

2 輸氣站的工藝引數和流程。

3 輸氣站的數量和站間距。

4 輸氣管道的直徑、設計壓力及壓氣站的站壓比。

3.2.1 管道輸氣應合理利用氣源壓力。當採用增壓輸送時,應合理選擇壓氣站的站壓比和站間距。當採用離心式壓縮機增壓輸送時,站壓比宜為1.2~1.5,站間距不宜小於190km。

3.2.4 壓氣站特性和管道特性應協調,在正常輸氣條件下,壓縮機組應在高效區內工作。壓縮機組的數量、選型、聯接方式,應在經濟執行範圍內,並滿足工藝設計引數和執行工況變化的要求。

3.2.5 具有配氣功能分輸站的分輸氣體管線宜設定氣體的限量、限壓設施。

3.2.6 輸氣管道首站和氣體接收站的進氣管線應設定氣質監測設施。

3.2.7 輸氣管道的強度設計應滿足執行工況變化的要求。

3.2,8 輸氣站應設定越站旁通。進、出站管線必須設定截斷閥。截斷閥的位置應與工藝裝置區保持一定距離,確保在緊急情況下便於接近和操作。截斷閥應當具備手動操作的功能。

3.3 工藝計算與分析

3.3.1 輸氣管道工藝設計應具備下列資料:

1 管輸氣體的組成。

2 氣源的數量、位置、供氣量及其可調範圍。

3 氣源的壓力及其可調範圍,壓力遞減速度及上限壓力延續時間。

4 沿線使用者對供氣壓力、供氣量及其變化的要求。當要求利用管道儲氣調峰時,應具備使用者的用氣特性曲線和資料。

5 沿線自然環境條件和管道埋設處地溫。

3.3.2 輸氣管道應按下列公式進行水力計算:

1 當輸氣管道縱斷面的相對高差△h≤200m且不考慮高差影響時,應按下式計算:

2 當考慮輸氣管道縱斷面的相對高差影響時,應按下式計算:

3 水力摩阻係數宜按下式計算:

3.3.3 輸氣管道沿線任意點的溫度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3.3.4 根據工程的實際需求,可對輸氣管道系統進行穩態和動態模擬計算,確定在不同工況條件下壓氣站的數量、增壓比、壓縮機計算功率和動力燃料消耗,管道系統各節點流量、壓力、溫度和管道的儲氣量等。根據系統分析需要,可按小時或天確定計算時間段。

3.3.5 穩態和動態模擬的計算軟什應經工程實踐驗證。

3.4 輸氣管道的安全洩放

3.4.1 輸氣站應在進站截斷閥上游和出站截斷閥下游設定洩壓放空設施。

3.4.2 輸氣幹線截斷閥上下游均應設定放空管。放空管應能迅速放空兩截斷閥之間管段內的氣體。放空閥直徑與放空管直徑應相等。

3.4.3 輸氣站存在超壓可能的受壓裝置和容器,應設定安全閥。安全閥洩放的氣體可引入同級壓力的放空管線。

3.4.4 安全閥的定壓應小於或等於受壓裝置和容器的設計壓力。安全閥的定壓(po)應根據管道最大允許操作壓力(p)確定,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3.4.5 安全閥洩放管直徑應按下列要求計算;

1 單個安全閥的洩放管直徑,應按背壓不大於該閥洩放壓力的10%確定,但不應小於安全閥的出口直徑;

2 連線多個安全閥的洩放管直徑,應按所有安全閥同時洩放時產生的背壓不大於其中任何乙個安全閥的洩放壓力的lo%確定,且洩放管截面積不應小於各安全閥洩放支管截面積之和。

3.4.6 放空氣體應經放空豎管排入大氣,並應符合環境保護和安全防火要求。

3.4.7 輸氣幹線放空豎管應設定在不致發生火災危險和危害居民健康的地方。其高度應比附近建(構)築物高出2m以上,且總高度不應小於10m。

3.4.8 輸氣站放空豎管應設在圍牆外,與站場及其他建(構)築物的距離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範》gb 50183的規定。其高度應比附近建(構)築物高出2m以上,且總高度不應小於1om。

3.4.9 放空豎管的設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放空豎管直徑應滿足最大的放空量要求。

2 嚴禁在放牢豎管頂端裝設彎管。

3 放空豎管底部彎管和相連線的水平放空引出管必須埋地;彎管前的水平埋設直管段必須進行錨固。

4 放空豎管應有穩管加固措施。

4 線路

4.1 線路選擇

4.1.1 線路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線路走向應根據地形、工程地質、沿線主要進氣、供氣點的地理位置以及交通運輸、動力等條件,經多方案對比後確定。

2 線路宜避開多年生經濟作物區域和重要的農田基本建設設施。

3 大中型河流穿(跨)越工程和壓氣站位置的選擇,應符合線路總走向。區域性走向應根據大、中型穿(跨)越工程和壓氣站的位置進行調整。

4 線路必須避開重要的軍事設施、易燃易爆倉庫、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區。

5 線路應避開城鎮規劃區、飛機場、鐵路車站、海(河)港碼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等區域。當受條件限制管道需要在上述區域內通過時,必須徵得主管部門同意,並採取安全保護措施。

6 除管道專用公路的隧道、橋梁外,線路嚴禁通過鐵路或公路的隧道、橋梁、鐵路編組站、大型客運站和變電所。

輸氣管道設計規範GB5

1 總則 1 0 1 為在輸氣管道工程設計中貫徹國家的有關法規和方針政策,統一技術要求,做到技術先進 經濟合理 安全適用 確保質量,制訂本規範。1 0.2 本規範適用於陸上輸氣管道工程設計。1 0 3 輸氣管道工程設計應遵照下列原則 1 保護環境 節約能源 節約土地,處理好與鐵路 公路 河流等的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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