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關於加強醫院臨床護理工作的通知

2021-03-03 20:44:19 字數 4921 閱讀 7379

附件1:

衛醫政發〔2010〕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護理工作是醫療衛生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護理工作質量直接關係到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關係到人民群眾的健康利益和生命安全,關係到社會對醫療衛生服務的滿意程度。為全面加強醫院臨床護理工作,改進護理服務,提高護理質量,提公升患者滿意度,構建和諧醫患關係,現就加強醫院臨床護理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加強醫院臨床護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加強醫院臨床護理工作是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健康服務宗旨的本質要求,是落實醫改各項重點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改善醫院服務質量、惠及廣大患者的有力措施。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機構和廣大護理專業人員要充分認識加強醫院臨床護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從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健康權益的高度,堅持以人為本和「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切實轉變「重專業、輕基礎,重技術、輕服務」的觀念,夯實基礎護理,豐富服務內涵,提高護理質量,推進護理工作貼近患者、貼近臨床、貼近社會,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滿意的護理服務,增進醫患和諧。

二、強化責任,努力提高醫院臨床護理服務質量

醫院臨床護理工作直接服務於患者,廣大**在協助診療、促進**、減輕痛苦以及構建和諧醫患關係方面擔負著重要責任。各級各類醫院應當強化護理職責,切實加強臨床護理服務,落實基礎護理。

(一)貫徹落實《**條例》,規範護理執業行為。

醫院應當按照《**條例》的規定,建立健全臨床護理工作規章制度、疾病護理常規和臨床護理服務規範、標準,制定並落實各級各類**的崗位職責,建立**崗位責任制,規範臨床護理執業行為。**應當全面履行崗位職責,工作嚴謹、規範,保證護理質量和患者安全。

醫院應當根據《綜合醫院分級護理指導原則(試行)》的要求,結合臨床實際,明確臨床護理服務內涵、服務專案和工作標準。分級護理的服務內涵、服務專案要包括為患者實施的病情觀察、**和護理措施、生活護理、**和健康指導等內容,並納入院務公開內容,向患者和社會公布。

(二)「以病人為中心」,改進臨床護理服務。

醫院應當堅持「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切實改進臨床護理服務,特別要紮實做好對患者的基礎護理工作,改善服務,規範行為,努力提高基礎護理質量,逐步解決依賴患者家屬或者家屬自聘護工承擔患者生活護理的問題,減輕患者的家庭負擔。

醫院要結合**隊伍分級管理,明確基礎護理職責,建立和完善**全面落實護理工作的責任制,落實**負責患者的基礎護理工作。醫院要加強對臨床護理服務特別是基礎護理質量的考核工作,建立**績效考核制度,將**完成臨床護理工作的數量、質量以及住院患者滿意度,作為晉公升、評優的主要條件。

(三)全面履行**義務,落實基礎護理職責。

**應當按照《**條例》和《**守則》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根據患者的護理級別和醫師制訂的診療計畫,完成臨床護理工作。**對住院患者履行的護理職責包括:密切觀察患者的生命體徵和病情變化;正確實施**、用藥和護理措施,並觀察、了解患者的反應;對不能自理的患者提供生活護理和幫助;為患者提供**和健康指導。

**必須履行對患者的基礎護理職責。在**人力暫時不能滿足臨床護理工作的情況下,經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同意,醫院可以聘用少量經過培訓的護理員協助**從事患者生活護理。護理員不得從事重症監護患者和新生兒的生活護理,不得從事護理技術工作。

(四)簡化護理檔案書寫,促進**貼近患者。

醫院要取消不必要的護理書寫,簡化護理文書。**需要填寫或書寫的護理文書包括:體溫單、醫囑單、病程記錄中的手術清點記錄和病危、病重患者護理記錄。

醫院要使**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為患者提供直接護理服務,把時間還給**,把**還給患者,增進護患溝通,促進醫患和諧。

三、加強管理,促進臨床護理質量持續改進

(一)充實臨床**隊伍,科學統籌人力資源。

醫院要加強臨床**隊伍建設,繼續充實臨床一線**隊伍,合理調整**隊伍結構,充分滿足臨床護理工作需要。醫院要採取措施,嚴格限制非護理崗位安排**,控制輔助科室**數量,最大限度地保障臨床護理崗位的**配置,科學統籌**人力資源。

(二)加強醫院護理管理,提高臨床護理質量。

醫院要建立扁平化的護理管理體制,精簡護理行政層級,提高管理效率。護理管理部門要與臨床科室建立落實基礎護理的責任制,護理管理人員要直接負責臨床護理工作的檢查、指導和質量考核。臨床**護理患者要實行責任制,使臨床**對所負責的患者提供連續、全程的護理服務,確保基礎護理落到實處,使患者得到實惠。

醫院要制定並實施臨床護理質量特別是基礎護理質量考核標準,切實促進臨床護理質量的持續改進。

(三)組織領導有力,保障措施到位。

醫院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並落實加強臨床護理工作、落實基礎護理職責的各項規章制度。醫院要關心**的生活和身心健康,加大經費投入,提高**待遇,向臨床一線傾斜,建立激勵機制,實行同工同酬,營造良好執業氛圍。醫院要調動各方面力量,為全面加強臨床護理、落實基礎護理工作提供便利條件和有力保障。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醫院護理質量管理,提高護理服務水平,結合「2023年醫療質量萬里行活動」,對轄區內醫院的臨床護理工作特別是基礎護理服務進行質量評估與檢查指導,樹立典型,鼓勵先進,總結經驗,宣傳和推廣好的做法。我部將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優質護理服務示範工程」活動,促進各級各類醫院進一步強化基礎護理,規範護理行為,改善護理服務,保障醫療安全,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護理服務,促進社會和諧。

二o一o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2:

衛生部關於印發《綜合醫院分級護理指導

原則(試行)》的通知

衛醫政發〔2009〕4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貫徹落實《**條例》,進一步加強醫院臨床護理工作,規範臨床分級護理及護理服務內涵,保證護理質量,保障患者安全,我部組織專家研究制定了《綜合醫院分級護理指導原則(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綜合醫院分級護理指導原則

(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醫院臨床護理工作,規範臨床分級護理及護理服務內涵,保證護理質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指導原則。

第二條分級護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間,醫護人員根據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確定並實施不同級別的護理。

分級護理分為四個級別:特級護理、一級護理、二級護理和**護理。

第三條本指導原則適用於各級綜合醫院。專科醫院、中醫醫院和其他類別醫療機構參照本指導原則執行。

第四條醫院臨床**根據患者的護理級別和醫師制訂的診療計畫,為患者提供基礎護理服務和護理專業技術服務。

第五條醫院應當根據本指導原則,結合實際制定並落實醫院分級護理的規章制度、護理規範和工作標準,保障患者安全,提高護理質量。

第六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醫院護理質量管理,規範醫院的分級護理工作,對轄區內醫院護理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保證護理質量和醫療安全。

第二章分級護理原則

第七條確定患者的護理級別,應當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為依據,並根據患者的情況變化進行動態調整。

第八條具備以下情況之一的患者,可以確定為特級護理:

(一)病情危重,隨時可能發生病情變化需要進行搶救的患者;

(二)重症監護患者;

(三)各種複雜或者大手術後的患者;

(四)嚴重創傷或大面積燒傷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機輔助呼吸,並需要嚴密監護病情的患者;

(六)實施連續性腎臟替代**(crrt),並需要嚴密監護生命體徵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險,需要嚴密監護生命體徵的患者。

第九條具備以下情況之一的患者,可以確定為一級護理:

(一)病情趨向穩定的重症患者;

(二)手術後或者**期間需要嚴格臥床的患者;

(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穩定的患者;

(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隨時可能發生變化的患者。

第十條具備以下情況之一的患者,可以確定為二級護理:

(一)病情穩定,仍需臥床的患者;

(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第十一條具備以下情況之一的患者,可以確定為**護理:

(一)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穩定的患者;

(二)生活完全自理且處於**期的患者。

第三章分級護理要點

第十二條**應當遵守臨床護理技術規範和疾病護理常規,並根據患者的護理級別和醫師制訂的診療計畫,按照護理程式開展護理工作。

**實施的護理工作包括:

(一)密切觀察患者的生命體徵和病情變化;

(二)正確實施**、給藥及護理措施,並觀察、了解患者的反應;

(三)根據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顧和幫助;

(四)提供護理相關的健康指導。

第十三條對特級護理患者的護理包括以下要點:

(一)嚴密觀察患者病情變化,監測生命體徵;

(二)根據醫囑,正確實施**、給藥措施;

(三)根據醫囑,準確測量出入量;

(四)根據患者病情,正確實施基礎護理和專科護理,如口腔護理、壓瘡護理、氣道護理及管路護理等,實施安全措施;

(五)保持患者的舒適和功能體位;

(六)實施床旁交**。

第十四條對一級護理患者的護理包括以下要點:

(一)每小時巡視患者,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二)根據患者病情,測量生命體徵;

(三)根據醫囑,正確實施**、給藥措施;

(四)根據患者病情,正確實施基礎護理和專科護理,如口腔護理、壓瘡護理、氣道護理及管路護理等,實施安全措施;

(五)提供護理相關的健康指導。

第十五條對二級護理患者的護理包括以下要點:

(一)每2小時巡視患者,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二)根據患者病情,測量生命體徵;

(三)根據醫囑,正確實施**、給藥措施;

(四)根據患者病情,正確實施護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五)提供護理相關的健康指導。

第十六條對**護理患者的護理包括以下要點:

(一)每3小時巡視患者,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二)根據患者病情,測量生命體徵;

(三)根據醫囑,正確實施**、給藥措施;

(四)提供護理相關的健康指導。

第十七條**在工作中應當關心和愛護患者,發現患者病情變化,應當及時與醫師溝通。

第四章質量管理

第十八條醫院應當建立健全各項護理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和行為規範,嚴格遵守執行護理技術操作規範、疾病護理常規,保證護理服務質量。

衛生部關於加強醫院臨床護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2010年初,我部印發了 衛生部關於加強醫院臨床護理工作的通知 衛醫政發 2010 7號,以下簡稱 通知 及一系列規範性檔案並在全國衛生系統開展 優質護理服務示範工程 活動 以下簡稱 示範工程 活動 取得初步成效。為進一步貫徹落實 通知 精神,加...

衛生部關於加強醫院臨床護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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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關於印發分級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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