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上下學安全責任協議書

2021-03-03 23:52:29 字數 1063 閱讀 7565

溜西門小學學生上下學安全責任協議書

為了確保學生上下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使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結合學校實際,特與在校學生家長簽訂學生上學放學安全責任書:

1、學校、家庭、教師、學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時刻把安全放在首位。

2、學校、家庭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如防火、防水,防電、防雷電、防騙、防交通事故等)。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家長是學生第一法定監護人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用《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小學生守則》來規範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學生(包括武館生)在上學、下學途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1)學生擅自到堰塘、水庫、河流游泳洗澡造成意外事故的;

(2)不遵守交通規則造成交通事故的;

(3)乘坐超速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車輛造成交通事故的;

(4)上下學途中嬉戲打鬧,打架鬥毆造成意外事故的;

(5)上學和放學路途中失蹤的;

(6)私自請車接送造成意外事故的;

(7)私自騎自行車,電單車等交通工具造成意外事故的;

(8)玩火燒毀或燒死他人財物的;

(9)翻越校門、圍牆造成傷害的;

(學生在校外造成一切傷害事故與學校無關,由學生家長自行解決承擔)

4、學生因家庭(或武校)對學生造成心理和身體傷害,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5、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6、家長每天兩次必須按時要護送學生上學至進校門、放學並做好與學校的交接工作。為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12周歲以下小學生不許騎自行車上下學。

7、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執乙份,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學生在本校上學期間此協議長期有效。

甲方:武當山特區溜西門小學(蓋章班主任(簽字):

乙方:學生家長(簽字學生(簽字):

武當山特區溜西門小學

202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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