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協議書

2022-09-02 07:27:02 字數 1402 閱讀 8467

為了貫徹落實區教育局關於加強學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精神,為提高家長和學生的責任意識,防範於未然,確實有效的做好學生交通安全工作,促使社會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交通安全,確保您的孩子在上、放學路途中的安全,防範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使學校和家長共同擔負起保護孩子人身安全的責任。學校與年級 (學生姓名)的家長 (家長姓名)簽訂以下協議,望雙方能遵照執行,互相協助,互相督促。

各方職責如下:

一、甲方:學校職責

1、學校要加強督促,並經常教育學生注意上放學途中的安全隱患和注意事項,在行走的途中不追逐打鬧、不在路上任意穿梭,不戲水,不逗留玩耍,在路上不與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話,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路上行走靠右行,12周歲以下學生不准騎自行車,嚴禁學生騎電瓶車和電單車,嚴禁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農用三輪電單車等)。

2、學校要加強管理,放學後,學校安排值周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督促學生按時回家;本校絕不提供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學校不允許學生騎車或搭乘其它車輛到校或回家,以確保學生在行走途中的安全。

二、乙方:家長職責

早晨請家長按時將學生送出門,低年級學生學校建議家長接送,請教育您的孩子在路途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規則,請您教育您的孩子注意:1、學生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不准邊走邊看書,要文明行走。2、路途中不要和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話。

3、如果您的孩子因為特殊原因不能獨自到校或回家,請您把您的孩子直接送到學校或接回家,以保證安全。4、教育孩子聽從老師和學校的管理,如果您的孩子因事因病請假不能來上學,負責及時通知班主任,並履行好相應的請假手續。5、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

路上行走靠右行,12周歲以下學生不騎自行車,學生嚴禁騎電瓶車及電單車,不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農用三輪電單車等)及超載車輛。6、不向自己孩子提供交通工具,如果您的孩子是騎車、家長騎車接送上學或回家,那麼一旦出現交通安全問題,責任由家長承擔。

7、遇到惡劣天氣,如暴風雨、暴風雪天氣,家長必須全程接送。

三、丙方:學生承諾

聽從學校、家長教育,遵守交通規則,做到路上行走靠右行,不騎自行車和電瓶車及電單車,不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電單車等)及超載車輛,不搭乘陌生人的車輛。

尊敬的家長,您的孩子上學、放學途中的安全是我們學校工作的重點,也是家長關心的問題,今本校特制定協議書,望我們雙方相互溝通,相互協作,相互配合,共同遵守此協議所列的各項條款,確保您的孩子在上、下學途中的安全。

上述各條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工作不得力,學生不自覺遵守,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與班主任和學校無關。

備註:此協議書一式兩份,乙份,家長(或監護人)留存,乙份學校存檔,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能否自覺遵守本協議書:能( );否( )

學生簽字: 年級班 (姓名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

家長(或監護人)聯絡**

班主任簽字聯絡**

學校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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