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2021-05-12 07:32:31 字數 4892 閱讀 6791

合同名稱

合同號年月日

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

名稱發包方(甲方):安徽鐵建工程****

承包方(乙方):蚌埠市建業建築勞務有責任限公司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以及《鐵路合同管理辦法》,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建設專案和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範圍及工程內容:拆除原有鋼結構貨棚(二)923平方公尺及連線棚1108平方公尺

第2條工期

2.1開工日期:開工報告批准的開工日期。

2.2竣工日期:建設單位要求的竣工日期。

第3條合同價款

本工程價款按拆除貨棚投影面積55元/平方公尺計取(含稅),不含拆除材料運輸裝卸費及工程變更費用,決算時另行調整。

第4條工程質量

4.1乙方必須按照設計檔案和國家及相關行業現行的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

4.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及相關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

4.3確保拆除的梁、柱不受較大破壞,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拆除質量不合格的專案,由乙方負責修復。

第5條甲方工作

5.1負責辦理工程所需拆除專案申報手續。

5.2依據合同工期與施工組織設計,及時提供所需建設資金。

5.3派駐工地機構和代表,履行甲方職責,協調各方工作。

5.4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5.5按本合同約定,**相關的原施工圖及有關設計檔案。

5.6編制專案指導性施工組織設計,審查乙方報送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並督促實施。

5.7審報單位工程和單項工程開工報告。

5.8按本合同約定的分工範圍和要求,**裝置和材料。

5.9按本合同約定辦理驗工計價手續,撥付和結算工程價款。

5.10按有關規定組織和參加完工驗收交接工作。

第6條乙方工作

6.1根據甲方委託,負責具體辦理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物等工作。

6.26.3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報送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6.4按施工承諾,如期滿足工程所需施工勞力和機具裝置。

6.5按期向甲方報送施工計畫,用款計畫,工程統計報表,質量安全事故報表並報送工程形象進度及其他有關情況。

6.6按本合同約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裝置的保修、檢驗、加工和管理。

6.7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工。

6.8堅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

6.9及時提報驗工計價資料、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和竣工結算,工程總結和工程專案後評價工作。

6.10對已完工的拆除工程和安裝的裝置,在移交前應負責保管,保證其完好狀態。

第7條工期及質量標準

7.1甲方代表應在收到乙方施工進度計畫 2 天內,以書面形式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通知乙方,逾期未批覆,可視為同意乙方報告,乙方可據此施工。

7.2經甲方同意的施工進度計畫,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雙方必須遵守。

7.3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進度滯後: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報甲方代表備案。

第8條工程預付款

預付工程備料款:合同簽訂後預付款不超過合同價款的20%。

第9條驗工計價

本工程不做驗工計價。

第10條工程款支付

10.1驗收合格後支付至工程總價款的80%。

10.2工程審價完成後支付至工程總價款的100%。

第11條竣工驗收

11.1本工程的完工後按相關行業規定組織進行。

11.2竣工驗收交接依據:

11.2.1批准的原設計檔案

11.2.2國家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規定評定驗收標準。

11.3竣工驗收中甲方的工作:

11.3.1認真審查乙方提出的完工驗收申請。

11.3.2確認工程達到完工驗收交接程度時,向專案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完工驗收的報告,請求組織初驗。

11.3.3組織乙方及有關單位在正式驗收 7 天前編制好相關資料。

11.4竣工驗收中乙方的工作:

11.4.1本工程己按建設單位要求完成,並相關運輸條件,在提出驗收報告前,乙方應按相關要求及驗標進行全面自檢。

11.4.2自檢合格後,提出申請完工驗收報告,說明本工程完成情況、驗收準備情況,以及申請辦理完工驗收的具體日期等報甲方。

11.4.3本工程正式驗收 2 天前,乙方應編制好有關規定的圖表、已完工程數量報告、已完工程技術資料等相關檔案一式 2 份。

11.4.4按驗收委員會的安排參加完工驗收工作。

第12條竣工決算

12.1竣工決算由甲方統一組織並負責編制。乙方應按要求認真、及時一向甲方提供財產交接資料。

12.2竣工決算按鐵道部現行的《鐵路基本建設專案竣上決算和交付使用資產編制辦法》的規定執行,在工程正式驗收後6個月內完成,並報有關部門。

第13條環境保護

在完成本工程施工過程中:

13.1乙方在施工中廢棄物、排汙等須按甲方與當地環保部門簽訂的有關協議和要求進行處理。

如有變更,乙方應先通知甲方。甲方應在7日內答覆,甲方逾期未予答覆,視為同意,乙方即可進行施工。乙方如未通知甲方變更而自行施工,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13.2乙方應在施工中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保護施工現場環境,避免和減少由於施工方法不當引起的對環境的汙染和破壞。一旦發生,其後果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13.3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和完工後,對被破壞的環境必須及時整治,防止水土流失和適時進行線路兩側的植被恢復。接受環境保護部門對本工程施工期間的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工作。

13.4乙方在本工程投標**的單價內,應已充分考慮環境保護過程中可能發生的費用。

第14條合理化建議

開工前甲方和施工單位通過現場核對,對拆除進行優化。經過批准的優化程式後的方案方可實施。

第15條安全施工

15.1在施工中,乙方應遵循國家和鐵道部關於安全生產的規定,重視施工現場作業安全,制定安全措施,避免**事故的發生。

15.2一旦發生重大**事故,乙方須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檢察機關,並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規定向上級安全、建設主管部門報告。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所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15.3為了保護工程、保障施工人員和群眾的安全,在必要的地點和時間內,乙方應設定照明和防護、警告訊號和看守。

15.4在施工中,遇有動力裝置、高壓電線路、地下管道、壓力容器、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體等情況,需要特殊防護時,乙方必須按設計要求,採取可靠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由甲方按概算計列,並按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

施工組織中未考慮,在施上中又必須採取防護措施時,一般情況下乙方須報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防護措施費由甲方承擔。遇有危及安全的特殊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隨機處置,事後 1 天內必須向甲方補辦批准手續。

15.5乙方須按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簽訂施工安全協議,落實施工安全措施,確保鐵路行車和施工安全。

15.6甲方應對乙方的施工技術安全措施進行監督、檢查。

第16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甲方和監理、設計單位應及時赴施工現場進行處理。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的條件。乙方在 3 天內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費用。

如災害繼續發生,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按下列原則處理:

16.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16.2人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16.3造成乙方裝置、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負責。

16.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由甲、乙雙方另簽訂補充協議約定。

第17條違約

17.1違約責任

17.1.1甲方的違約責任

17.1.1.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項,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額日0.5‰的違約金。

17.1.1.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予賠償。

17.1.1.3因甲方責任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順延。

17.1.1.4因甲方責任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7.1.2乙方的違約責任

17.1.2.1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竣工,應當承擔逾期竣工的責任,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7.1.2.2拆除質量達不到規範要求的,申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影響工期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7.1.2.3因乙方責任而導致工程不能繼續施工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7.2違約處理

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終止或解除合同;但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 14 天通知對方。

當合同中止或解除時,乙方應在 7 天內保護好施工現場。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工程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如因一方違約而未能履行合同的,違約方在承擔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18條索賠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8.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18.2索賠事件發生後 21 天內,向甲方發出書面索賠要求;

18.3甲方在接到索賠要求後 14 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 14 天內未予答覆,應視為該項索賠已成立。

第19條爭議解決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解決。

經調解達不成協議時,可以採取下列方式解決:

爭議解決方式:向蚌埠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

第20條合同管理

為加大本建設專案管理力度,貫徹有關檔案和法規精神,落實合同工期、投資、質量三控制,甲方制定的有關管理辦法,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檔案。

第21條協作與配合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甲、乙雙方加強協作配合,對合同執行期內出現的新情況及時協商處理。

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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