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隱患分級管理和資訊檔案制度

2021-03-03 23:15:50 字數 618 閱讀 7837

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區域性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三、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有關部門掛牌督辦並責令全部或者區域性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後,應當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經治理後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查同意後,方可恢復生產經營。申請報告應當包括治理方案的內容、專案和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評價報告等。

四、對於一般事故隱患,由公司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對於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並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五、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資訊檔案,並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公司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根據 安全生產法 等法律 行政法規,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工作。第三條制度所稱安全事故隱患 以下簡稱事故隱患 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 法規 規章 ...

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保障公司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 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工作。第三條制度所稱安全事故隱患 以下簡稱事故隱患...

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機電科隱患排查制度 為了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消除在生產工作中的事故隱患 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礦關於抓好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規定,結合我科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 機電科成立隱患排查領導小組 組長 科長 書記 成員 供電副科長 執行副科長 外轉副科長 供水副科長 工會主席 技術副科長 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