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務局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制度

2021-03-03 22:50:32 字數 1496 閱讀 5030

第一條為加強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保證水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法律、法規的依法實施,維護和監督行政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依法行使職權,依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局屬各執法機構(含內設機構)及其執法人員。

第三條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由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局水政法規處是局執法監督機構,代表局對局屬各執法機構及其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是否合法、適當,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

第五條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的主要形式是實行定期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第六條定期檢查,是指執法監督機構組織有關人員每年定期對各執法機構實施法律、法規、規章等情況所進行的全面檢查。

檢查內容包括:

(一)部門法律、法規、規章組織實施情況;

(二)行政執法責任制貫徹執**況;

(三)執法過程中存在的不足或問題;

(四)其他應檢查內容。

第七條定期檢查原則上每年安排兩次以上。上級部門指定的執法檢查,可隨時安排。

第八條經常性檢查,是指執法監督機構對各執法機構及其執法人員的執法情況所採取的隨時檢查或抽查的監督方式。

檢查內容包括:

(一)執法機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

(二)是否有合同工、臨時工參與或從事執法,執法證件的合法、有效情況;

(三)執法行為是否符合執法許可權;

(四)適用執法依據是否準確、規範;

(五)執法程式是否合法;

(六)執法決定的內容是否合法、適當;

(七)執法文書使用是否規範,以及案卷質量情況;

(八)重大行政執法行為備案情況;

(九)文明執法情況;

(十)其他應監督的事項。

第九條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執法主體不合法的,予以糾正或撤銷其執法決定;

(二)執法證件失效或非法的,暫扣或沒收執法證件;

(三)適用執法依據違法或不當的,糾正或撤銷具體行政行為;

(四)違反法定執法程式的,對其執法決定予以糾正或撤銷;

(五)重大行政執法行為未按要求備案的,責令限期補備,並予以通報;

(六)對於不履行法定職責的執法機構或執法人員,應責令限期履行職責。

在糾正執法行為的同時,對需要追究行政執法責任的機構或人員,由執法監督機構提出處理意見,報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大連市水務局行政執法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執法責任。

第十條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除第九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問題,執法監督機構應加強研究,提出意見,制定措施,及時解決;或提出執法建議,向上級反映。

第十一條執法監督機構對監督檢查中所發現問題及對問題的處理意見,應製作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文書,及時送達被監督機構和人員。同時,留存備案,作為執法評議考核的依據。

第十二條行政監督檢查實行行政執法報告制度,局水政法規處要對局屬各執法機構及其執法人員的執法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和掌握,並於年底向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做出書面報告。

第十三條對區、市、縣水行政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參照本制度實行。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制度

武邑縣建設局 第一條為了加強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保證法律 法規 規章的正確實施,根據有關法律 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行政執法檢查,是指建設局對所屬部門及其行政執法工作人員的執法行為,實施的監督檢查。第三條建設局各執法部門及工作人員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必須遵守本制度。第四條行政執法監...

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制度

第一條菸草行政管理部門 機構 應當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 執法必嚴 違法必究,依法接受監督。第二條在局黨組領導下,辦公室 監察處和專賣部門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的組織,協調工作,對全面或專項的監督檢查活動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第三條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的內容 1 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 2 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與...

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保證法律 法規 規章的正確實施,根據有關法律 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行政執法檢查,是指人社局對所屬部門及其行政執法工作人員的執法行為,實施的監督檢查。第三條人社局各執法部門及工作人員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必須遵守本制度。第四條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必須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