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和總價合同的區別

2021-03-03 20:32:55 字數 1389 閱讀 7497

總價承包就是將乙個單位工程按照定額以及各種費用一次性包死,中間不在增加費用的承包方式。

單價承包就是按照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或其他單位進行承包,即按照工程單價承包的一種承包方式。當然,建築面積或其他單位的計算辦法應該事先說明或按照國家規範規定建築面積計算規則或其他建築法規進行。

相應合同就是總價合同、單價合同。

以承包工程計價方式劃分,建設工程合同可以分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成本價酬金合同三種形式。

一、總價合同。

是指在合同中確定乙個完成專案的總價,承包單位依此完成合同的全部工作。這種型別合同有利於建設單位確定最低**的承包商,並有利於支付進度款及結算。這種合同適用於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確計算,工期較短的專案。

建設單位必須具備詳細的設計圖紙,一般要求詳盡到施工圖,使承包人能夠計算出工程量。

總價合同又可分為兩種:

(1)固定總價合同。

在圖紙及工程要求不變的情況下,總價不變。而當施工中圖紙或工程質量或工期有變動,則總價也應相應變動。這種合同中承包人承擔了絕大部分風險,因此標價較高,因此對建設方也並不完全有利。

(2)可調總價合同。

合同條款中約定,如果在執行合同中由於通貨膨脹引起工程成本增加到一定限度時,合同總價根據事先約定的調價工式作相應調整。

二、單價合同。

是指投標人就招標檔案中列出的分部分項工程確定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的合同。這種型別的合同風險得到較合理分攤。對於發包人來說,單價合同可以縮減發包人在招標階段的工作量及準備時間,並可鼓勵承包人通過提高工效等手段從成本節約中提高利潤。

發包人的風險在於工程結束前總價是未知的,尤其是無法在招標階段較準確工作量的專案。在遇到善於運用不平衡**的承包商時,風險會加大。而對發包人來說,出現工程量列表以外的漏項,可就此再**,減小了風險。

單價合同分為以下幾種方式:

(1)估計工程量單價合同。

建設單位在招標檔案中就分部分項工程的工作量作出估計,投標單位在工程量表中填入專案單價,並可依此算出總價作為投標**。中標後,在月進度款支付中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和該單價確定數額,結算中據竣工圖結算總**。這種型別的合同一般約定,當工程量增減到一定幅度(如+-15%)時,單價作相應的調整。

最好在合同中約定單價的調整方式。

(2)純單價合同。

建設單位不能提供施工圖或給出準確的工程量清單,投標人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工作專案一覽表,報出相應專案的單價,施工時按實際工作量結算。

(3)單價與包乾混合式合同。

以單價合同為基礎,僅對某種不易計算工程量的分項工程採用包乾辦法。其餘均要求報出單價,並按實際工作量結算。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

是由業主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專案的實際成本,並按照事先約定的某一種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型別。這類合同的缺點是業主對工程總造價不易控制,承包人也往往不注意降低專案成本。除因迫於形勢須立即開展工作的專案或風險很大的專案外,一般不適用這種承包方式。

總價合同與單價合同的區別

總價承包就是將乙個單位工程按照定額以及各種費用一次性包死,中間不在增加費用的承包方式。單價承包就是按照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或其他單位進行承包,即按照工程單價承包的一種承包方式。當然,建築面積或其他單位的計算辦法應該事先說明或按照國家規範規定建築面積計算規則或其他建築法規進行。相應合同就是總價合同 單價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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