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0工程規範和技術說明 單價合同

2022-09-16 06:36:04 字數 3482 閱讀 5810

第四部分

工程規範和技術說明

本款給出的工程範圍介紹不應認為是絕對準確的,本工程的實際情況應以有合同約束力的圖紙為準。本款中由業主提供的資料和資訊僅供總承包商參考,最終的資料和資訊以正式審批的設計資料為準。若存在差異,總承包商無權向業主主張任何免責及索賠請求,業主也不承擔因本款對任何資料或設計做法等的錯誤描述而可能給任何他方帶來的損失或損害的責任。

以下給出的本工程的介紹和工作內容的描述不應認為是全面的和鉅細無遺的。總承包商被認為已詳細閱讀過構成本工程合同檔案的其它有關檔案,尤其是已充分研究了合同圖紙並了解了工程的內容。

本專案為西安大明宮萬達廣場的工程,均包括在該標段總承包商範圍內。包括但不僅限於:總承包商施工的工程;總承包管理;暫定工程;指定分包、獨立分包施工的工程。

總承包商需要對上述範圍內的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方面承擔全部責任。

2.1 總承包商工作範圍明細

備註說明:1、總承包商負責按圖紙設計內容完成各安裝專業預留預埋工作。預留預埋管線須保證準確到位、管路通暢。

2、招標人保留調整總承包施工工程範圍的權利;

3、招標人保留調整指定分包工程、獨立分包工程、業主**的材料和裝置以及業主限價總承包商採購的材料和裝置的權利。

4、指定分包施工的工程:總承包商可以參與投標,且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總承包商中標。

2.1.1 所有的鋼筋砼地下室、鋼筋砼上部結構等;

2.1.2 對已打入地下的樁進行截樁和鑿樁,並清理由此而引起的垃圾以及運送垃圾到工地指定的垃圾堆放點;

2.1.3 基礎鋼筋砼工程(包括換土墊層、碎石墊層、砼墊層、樁帽、地下部分結構工程) (如有);

2.1.4 按業主的要求,提供並預埋混凝土底板下的管道、預埋件(如有),止水板或止水帶、鋼結構預埋螺栓、套管及在混凝土板、梁、柱上預留孔洞。

2.1.5 上部鋼砼結構(包括柱、梁、牆體、屋面砼等);

2.1.6 磚石工程;

2.1.7 保溫、防潮工程;

2.1.8 室外工程所涉及的鋼砼、磚石工程;

2.1.9 粗裝修工程;

2.1.10常規水電工程:承包商負責各安裝專業現有圖紙設計內容,並完成預留預埋工作。預留預埋管線須保證準確到位、管路通暢。

2.1.11進行及完成業主及有關**部門規定的對工程材料、已完工程的試驗或檢驗,包括按規定提交有關報告。

2.1.12總承包商須在現場接收指定**商送來的材料,並負責上述材料的卸貨、儲存、堆放、保管、從儲存點至安裝點的駁運及安裝。

同時總承包商須在材料到現場的當日開箱驗收,遇有破損或不合格的,須立即通知業主並安排與指定**商替換。若總承包商未及時驗收而後又發現有破損或不合格的,或未妥善保管而使材料破損或被遺失、偷竊的,諸如此類的損失都有由總承包商負責。

2.1.13 詳細工程範圍須參閱工程量清單、圖紙及合同條款、工程規範和技術說明。

總承包商不能拒絕執行為完成本合同工程而需執行的所有專案及工作,不論該等專案及工作有否在前述檔案內詳述。

2.2 臨時工程

所有臨時工程均須符合業主的《專案工地形象管理規定》。

2.2.1 機械、工具

1) 總承包商須在業主滿意情況下提供、架設和維修工程施工及保護所需的機械裝置、裝置、工具、器械、梯子、防水油布及其它物品,並負責在不需要時拆除。

2) 機械的架設方法、位置須符合業主要求。

3) 總承包商須在正常工作時間外執行機械維修,提供足夠數量的各類備用機械,以保證工程不會因季節故障而中斷。

2.2.2 腳手架

總承包商須提供、架設、在需要時改動及維修一切必需及符合業主要求的腳手架,並在不再需要時拆除。

1) 總承包商不能用窗戶作腳手架支撐。腳手架的穩定方法須獲得業主、監理同意。

2) 總承包商須架設並維修適當的安全梯和跳板使業主及其專案工程師、工程顧問(設計、監理、造價諮詢等人員)和業主授權人士可絕對安全的徹底檢查工程任何部分。

3) 腳手架搭設充分考慮外裝施工需要,預留足夠空間。外牆腳手架的搭設必須整齊美觀,腳手架的突出部分必須整齊劃一,外架圍網必須清潔整齊。

2.2.3 圍板、屏網等

1) 總承包商須按照需要並在業主滿意情況下提供、架設、在需要時改動及維修一切必需的圍板、屏網、閘門、廊道、行人路、過道、篷蓋、臨時圍牆和欄柵等,以保護本工程及公眾安全,並在不再需要時拆除。

2) 總承包商須根據有關單位要求在圍板、廊道、籬笆等處提供足夠照明。

3) 總承包商須對上述所有設施油上兩道漆油或塗料,顏色由業主確定。

2.2.4 總承包商貯存倉、加工車間和辦公室

1) 總承包商須在業主滿意情況下提供、架設和維修一切必需的加工車間、食堂、辦公室和物料儲存倉庫,並在不再需要時拆除。

2) 只要負載不超過設計負載力,並且不會妨礙工程進展及進入工程已完成部分,物料也可貯存於工程已完成部分內。

3) 必須整齊存放所有工地上或建築物內的物料。

4) 易燃物品貯藏庫必須分別建造在許可區域。油漆、煤油、稀釋劑、硝化纖維、清漆、瀝青或瀝青類產品等易燃物品,不許貯藏在建築物內。

2.2.5 臨時廁所

在業主滿意情況下提供和維修供男女工人使用的所有有效衛生廁所設施,及在本工程全過程提供一切所需之臨時衛生廁所,以使整個工地和建築物保持清潔衛生及符合業主和有關**單位要求,並在不再需要時拆除。

2.2.6 工地布置

所有工地辦公室、臨時廁所、倉庫、起重機等的位置,必須經業主認可。

2.2.7 臨時支撐

所有斜撐、頂撐及支撐等須由總承包商設計及提交給業主及有關單位認可。總承包商須負責整個工程之中上述設施安全,業主的認可並不會免除總承包商的責任。業主可發出圖紙說明其要求,而總承包商須按該等圖紙架設斜撐、頂撐及支撐等,且不得收取額外費用。

2.2.8 **

總承包商須在工地內自行申請**使用,並支付**費及在完工後拆除。

2.2.9工程用水

1) 總承包商須提供一切必需之工程用水供自己、指定分包商及獨立分包商使用,架設及在不再需要時拆除臨時供水及儲水設施,並承擔所有費用。

2) 工程所需的臨時用水水源將由業主提供至本專案建築紅線,紅線內管線及儲水設施則由總承包商負責;總承包商須負責協調指定分包商及獨立分包商的臨時用水位置及需要,並免費提供該等臨時用水裝置供指定分包商及獨立分包商使用,及在不再需要時拆除。包括指定分包工程及獨立工程在內的施工期間用水費用,均由總承包商先支付,再由指定分包商、獨立分包商支付給總承包商。

3) 總承包商須在各幢樓首層大門附近,提供予指定分包商及獨立分包商前述之臨時用水點;從此等臨時用水點再接出的臨時用水系統,則由各指定分包商自行提供,包括在不再需要時拆除。

4) 總承包商須檢查業主之供水量是否足夠工地使用,若有需要總承包商須向供水單位申請增加供量,工期不會因任何增加供水量及供水延誤問題而獲得延長。

5) 總承包商需在完工及業主同意後,負責所有臨時用水水源的切斷及搬運工作及與市**有關部門協調、合作及承擔有關的費用,工期亦需包括此等工作。

6) 水容量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採取措施(如增加儲水箱等),所需費用在措施專案費中投標**時計取。

2.2.10臨時照明及電力

1) 總承包商須提供一切必需之工程臨時照明及電力供自己、指定分包商及獨立分包商使用,試驗所有裝置,提供及安裝、維護、管理一切臨時電線、附件及在不再需要時拆除一切臨時裝置,並支付所有費用。

4 0工程規範和技術說明 單價合同

第三部分 工程規範和技術說明 本款給出的工程範圍介紹不應認為是絕對準確的,本工程的實際情況應以有合同約束力的圖紙為準。本款中由業主提供的資料和資訊僅供總承包商參考,最終的資料和資訊以正式審批的設計資料為準。若存在差異,總承包商無權向業主主張任何免責及索賠請求,業主也不承擔因本款對任何資料或設計做法等...

工程規範和技術說明

一 工程概況 二 招標範圍及工作介面劃分 三 質量及工期要求 四 外牆的設計系統說明 五 工程規範 六 材料標準 七 樣品要求及描述 八 幕牆加工安裝標準 九 相關檢驗檢測 一十 技術標送審檔案 一十一 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一十二 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 一十三 精裝施工區域劃分 十四 附件 附件1 外...

31工程規範及技術說明

一 景觀部分 一 技術要求 1 嚴格按圖紙設計定位 尺寸大小選型及標高要求施工。所有鋪裝及飾面材料 必須先送樣品供招標人及設計人員確認 與樣板對照 方可大批量進貨。為 保證裝飾效果,鋪裝及飾面正式施工前,施工方須做區域性樣板供招標人及設 計人員確認後方可大面積施工。2 各種材料的技術等級 光澤度 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