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防治管理辦法

2021-03-03 20:31:35 字數 1008 閱讀 1044

第四條職業病防治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最高領導機構和決策機構。其工作職責根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執行。

第五條安全管理部是公司職業病防治的日常工作和管理部門。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要求;組織對公司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的體檢工作,建立公司員工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制定公司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和控制措施。

第六條公司其他各部門、各生產工區負責向相關從業人員普及職業病防治的有關知識,如實告知員工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督促從業人員按照公司有關規定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對本部門職業病防治措施的落實負責。

第七條各科(室)、工段(班組)、分承包方施工單位(施工隊)必須嚴格落實公司有關勞動保護、通風淨化等規定和要求,減少職業病危害;在自己的職責範圍內,對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場所積極採取相應措施,為從業人員提供安全衛生的生產環境。

第八條公司每個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定和要求,做好自我防護工作。

四、職業病防治辦法

第九條公司對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進行專項整治,落實相應的衛生設施,並由市衛生行政部門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濃度進行檢測,確保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第十條公司的建設專案嚴格按照《建設專案「三同時」安全管理規定》進行報批、審查、驗收,確保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要求。

第十一條由安全管理部組織對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公司員工進行進廠、離廠和在崗的職業病體檢;由外包管理部組織對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外來勞務工進行進廠、離廠和在崗的職業病體檢,並分別建立從業人員的健康監護檔案。職業病體檢必須由市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第十二條對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的人員,必須配備符合安全標準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品。公司員工由公司發放;外來勞務工由分承包方施工單位發放。

第十三條在狹小區域進行有毒有害作業前必須落實通風措施,減少有毒氣體帶來的職業病危害。

五、附則

第十四條本規定由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職業病防治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及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律 法規和標準,為預防 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職工健康,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職業病防治工作貫徹 預防為主,防治結合 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 綜合治理,為職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防止職業病發生。第...

職業病防治管理辦法

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及責任制 1 嚴格防止職工發生i期及以上塵肺。2 嚴格防止職工發生噪聲性耳聾。3 周圍環境粉塵符合規定要求。二 責任制 組長 李成全 負責全班的職業病預防 監督 工作 組員 郭忠軍 負責職業病知識的教育工作 組員 祁軍 負責瑪泵職業病預防 監督工作 成員王戰修 王君 李海雲 陳鵬協...

34職業病防治管理辦法

一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雲南曲靖麒麟焦化生產範圍內職業病防治活動。二 目的 為了預防 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員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企業良好發展,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制定本辦法。三 有毒有害物質具體管理控制措施 1 煤塵 1 搞好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教育內容包括...

職業病防治管理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海門公司職業衛生及職業病防治管理的職責 管理內容與方法 報告和記錄,對職業病危害的監測和職業病防治作出規定,明確各部門的管理職責和要求。本標準適用於海門公司職業衛生及職業病防治管理工作,涉及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場所和所有在本公司範圍內工作的勞動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及其配套的法...

職業病防治管理規定

類別 安全編號 q g zd 2010 標準名稱 職業病防治管理規定 起草部門 安全部起草人 邢長亮批准人 吳凡玲 批准日期 2016執行日期 2016有效期 3年 標準內容 1總則為預防 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預防職業病,保護全體員工的身體健康及其相關權益,特制定本規定。2定義本規定所稱職業病是指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