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統計表填表說明

2021-03-04 09:58:45 字數 1453 閱讀 4130

2023年統計年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統計表

填表說明

一、填報單位和資料**

1、起報單位為鄉(鎮、街道)計畫生育辦公室,縣級以上人口計生委(局)逐級彙總、上報,直至省人口計生委。

縣級以上人口計生委(局)所填報表的資料,**於下一級人口計生委(局、辦)上報的報表資料。

2、報表中第1、2、3、4、5、6、8項的資料,依據全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系統生成資料填寫;第7、8、9、10、11、12、13、14、15、16項的資料,依據全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系統、本級及所轄單位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相關資料資料填寫。

二、報表統計期限

2023年10月1日0時至2023年9月30日24時。

三、指標解釋

1、跨省流入育齡婦女:統計期末在本行政區域內居住30日以上、非本省(區、市)戶籍、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探親、訪友、就醫、上學、出差等除外)的18-49周歲的女性人口總數。

2、跨省流入已婚育齡婦女:統計期末本行政區域內跨省流入人口中已婚(不含未依法登記的事實婚姻)女性人口總數。

3、跨省流出育齡婦女:統計期末戶籍地在本行政區域,但離開戶籍地30日以上、現居住地為外省(區、市)、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探親、訪友、就醫、上學、出差等除外)的18-49周歲的女性人口總數。

4、跨省流出已婚育齡婦女:統計期末本行政區域內跨省流出人口中已婚(不含未依法登記的事實婚姻)女性人口總數。

5、省內流動育齡婦女:統計期末在本行政區域內居住、戶籍地為本省(區、市)其他縣(市、區),但離開戶籍地30日以上、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探親、訪友、就醫、上學、出差等除外)的18-49周歲的女性人口總數。

6、省內流動已婚育齡婦女:統計期末本行政區域內省內流動人口中已婚(不含非依法登記的事實婚姻)女性人口總數。

7、查驗《婚育證明》數:統計期內本行政區域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部門查驗跨省流入育齡婦女《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次數。

8、已婚育齡婦女建檔數:統計期末為跨省流入已婚育齡婦女建立的計畫生育檔案(含電子檔案)數,統計時點婦女已遷離的其檔案不列入統計。

9、在本省生育總數:統計期內跨省流入育齡婦女在本行政區域生育子女總數。

10、在本省生育政策內人數:統計期內跨省流入育齡婦女在本行政區域內生育總數中符合女方戶籍地生育政策的生育子女人數。

11、 在本省落實計畫生育手術例數:統計期內本行政區域為跨省流入已婚育齡夫婦提供國家規定免費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例數。

12、在本省查環查孕例數:統計期內跨省流入已婚育齡婦女在本行政區域接受查環查孕服務的例數。

13、《婚育證明》發放人數:統計期內本行政區域為跨省流出育齡婦女發放《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數。

14、已婚育齡婦女落實避孕節育措施例數:統計期內為跨省流出已婚育齡婦女實施各種避孕節育手術例數合計。

15、專項經費支出總額:本省全年用於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支出總金額。縣級以上人口計生委(局)上報數應含本級支出總金額。

16、專項經費中免費技術服務支出:。具體免費專案詳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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