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安全生產緊急情況撤人制度

2021-03-04 09:52:48 字數 1709 閱讀 5389

為進一步加強我礦安全生產工作,預防煤礦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根據《安徽省煤礦井下生產緊急情況撤人規定》、(皖煤監一〔2014〕26號)要求,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緊急情況停產撤人

當井下發生下列緊急情況時,現場作業人員必須立即停止生產撤出受威脅區域:

(一)井下發生瓦斯、煤塵、水災、火災事故。

撤人範圍:井下所有人員沿避災路線立即公升井

(二)作業地點發現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徵兆。

撤人範圍:井下所有人員沿避災路線立即公升井

(三)採掘工作面風流中和鑽孔施工處ch4濃度達到1.5%;採掘工作面回風流中、採區回風流中ch4濃度達到1.0%( ch4感測器、便攜儀、光學瓦斯檢測儀三者不一致時取最大值);採掘工作面風流中和鑽孔施工處co2濃度達到1.

5%。撤人範圍:井下所有人員沿避災路線撤出受威脅區域,直至公升井

(四)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不能正常執行;同一採區和相鄰採區有兩個及以上瓦斯感測器報警或顯示負值。

撤人範圍:整個監控系統不能正常執行的,井下所有人員沿避災路線立即公升井;井下某一分站故障時,本檢測區域內所有人員撤至全風壓供給該區域的新鮮風流中,直至公升井;同一採區和相鄰採區有兩個及以上瓦斯感測器報警或顯示負值,該採區所有人員撤至全風壓供給該區域的新鮮風流中,直至公升井。

(五)礦井主要通風機或區域性通風機停止運轉;通風系統遭到破壞,不能保證正常通風。

撤人範圍:主要通風機停機不能保證正常通風的,井下所有人員立即公升井;區域性通風機停止運轉,該工作地點的所有人員撤至全風壓供給該區域的新鮮風流中,直至公升井;通風系統遭破壞影響全礦井的,井下所有人員立即公升井;影響區域性的,撤出區域性區域所有人員至全風壓供給該區域的新鮮風流中。

(六)發生明火,現場火勢不能控制;出現自然發火徵兆。

撤人範圍:井下所有人員沿避災路線立即公升井。

(七)採掘作業時,發現有透水徵兆,或湧水量出現突增等異常情況;存在陷落柱突水威脅的煤礦,井下出現滲水、淋水等情況,水情發生重大變化;井下探(放)積水位置、積水量等情況不明的老空水,湧水量超過採區、工作面排水系統能力;發現井筒突水、出砂;暴雨洪水可能威脅礦井安全。

撤人範圍:井下所有人員沿避災路線立即公升井。

(八)採掘等作業場所出現大面積冒頂徵兆,當場難以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冒落

撤人範圍:採掘等作業場所出現大面積冒頂徵兆,當場難以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冒落,現場所有人員撤出現場,至進風流安全地點,遠離受威脅區域。

(九)發生衝擊地壓徵兆。

我礦沒有衝擊地壓。

(十)供電系統發生故障,不能保證礦井通風、提公升、排水等安全裝置執行。

撤人範圍:供電系統故障,不能保證礦井通風、提公升、排水等安全裝置執行,井下所有人員沿避災路線立即公升井

(十一)其他可能危及井下作業人員安全的緊急情況。

撤人範圍:當地面發生暴風、暴雨強對流惡劣天氣等緊急情況時,立即通知井下所有人員沿避災路線立即公升井。

二、停產撤人與匯報程式

(一)井下發生上述緊急情況時,現場作業人員必須先在第一時間停產撤人,並及時向礦排程所匯報,排程所立即通知其它可能受威脅區域停產撤人,再按應急預案處置。

(二)地面工作人員發現生產安全緊急情況,要立即匯報礦排程所,礦排程員必須在接到險情報告第一時間先下達停產撤人命令,並按應急預案處置。

(三)礦帶班人員及安全檢查員負責組織井下人員有序安全撤離。

(四)緊急公升井情況下礦值班人員在井口做好公升井人員清點工作。

三、煤礦職工的權力

煤礦職工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職工有權力在不安全的情況下拒絕作業,緊急情況有權撤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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