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異常撤人制度

2021-03-04 09:52:48 字數 1480 閱讀 5833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有效開展煤礦瓦斯防治工作,杜絕**事故發生,保障煤礦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特制定瓦斯異常撤人制度:

一、瓦斯異常情況

1、採掘工作面壓力增大,支架受壓變形。

2、有聲響,如悶雷聲、爆竹聲、機槍聲、哨聲、嗡嗡聲等。

3、工作面瓦斯濃度突然變大變小或忽大忽小。

4、工作面頂板掉渣,片幫,煤壁壓出,煤壁顫動。

5、工作面煤層層理紊亂、鬆軟、乾燥。

6、工作面、煤壁溫度下降,煤壁有水珠,氣味異常等現象。

7、打鑽時頂鑽、夾鑽、鑽機過負荷,鑽孔變型、塌孔、噴孔等。

8、採區回風巷或一翼回風瓦斯濃度達到0.7%,採掘工作面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

二、瓦斯異常撤人的規定

1、發現瓦斯異常時,瓦斯檢查員、安檢員、班組長、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等有權組織人員第一時間內撤離。

2、排程人員接到瓦斯異常匯報後,必須第一時間對受影響區域內下達停產撤人緊急避險命令,行使緊急避險指揮權。

3、井下所有作業人員發現瓦斯異常時行使自行撤離作業地點的權力,阻止撤離者屬違章指揮,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人員在撤離途中要保持沉著、冷靜,聽從現場帶班領導的統一指揮,積極避災,不得個人擅自行動。

5、現場帶班領導要立即帶領所有受威脅人員以最快的速度,選擇最短瓦斯避災路線向全風壓進風大巷撤人,撤到安全地點後,由現場帶班人員或瓦斯檢查員清點人數,並向排程室匯報現場情況。

三、撤人程式

1、當作業現場工作人員發現瓦斯異常時,必須立即通知工作地點內所有人員停止作業,在現場帶班領導、瓦檢員或安監員的組織下按照避災路線向新鮮風流內撤出,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後立即向排程室匯報。

2、排程室發現、接到井下或監控值班瓦斯異常匯報後,必須及時使用**或語音廣播系統通知受影響區域人員,按避災路線撤離,並在第一時間內向值班礦領導,礦長,總工程師,分管副礦長、副總,相關科室、區隊匯報。監控值班人員應及時向焦煤公司監控排程匯報。

3、值班領導在接到**後必須在10分鐘內到達排程室,並用**或語音廣播系統通知可能受災害威脅地區的全部人員按避災路線進行撤離,並時刻關注現場情況。當發生火災或主扇無計畫停風時,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判斷是否切斷作業地點的電源。現場人員必須佩帶自救器按照避災線路撤離。

4、礦長,礦總工程師,相關副礦長、副總、科室、區隊負責人在接到排程通知後必須在10分鐘內到達,分析瓦斯異常原因,若為瓦斯突出或**、燃燒等事故,按照礦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搶險指揮部,組織搶險工作。

5、搶險工作按照礦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嚴格開展,排程室負責保持與相關領導、部門和人員的聯絡,並作好相關記錄;相關科室、區隊根據預案要求積極備戰。

四、撤人補償規定

1、由於瓦斯超限撤人影響生產計畫的完成時,礦井要及時修改計畫,不能因為瓦斯超限撤人沒完成生產計畫而影響職工薪酬。

2、礦井不能因為瓦斯超限撤人影響生產而降低職工薪酬,職工由於瓦斯超限撤人降低薪酬的,有權向礦工會、紀委舉報,礦工會、紀委要積極協調,維護職工的合法權利。

瓦斯超限撤人制度

1 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 政策 指令 規程 條例以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2 認真學習規程知識,熟練掌握各種瓦斯檢測儀器的使用的方法,並持證上崗。3 堅持執行瓦斯巡迴檢查制度和一炮三檢制度,作好預防工作,達到有事先知。4 熟悉掌握避災路線和使用自救器.5 如果發現以下地點瓦斯超限時,停工...

瓦斯超限停電撤人制度

1 採掘工作面及其他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 co2濃度達到1.5 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 撤出人員,並將現場情況匯報礦排程室。2 甲烷感測器或可攜式瓦斯報警儀發生報警,現場負責人必須負責停止作業,切斷電源 負責將人員撤到進風流中並向排程室匯報。3 作業人員發現報警要及時通知現場負責人。現場負責人接...

瓦斯超限 停電撤人制度

1 採掘工作面及其他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0.8 co2濃度達到1.5 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 撤出人員,並將現場情況匯報礦排程室,再由礦排程匯報公司排程。2 甲烷感測器或可攜式瓦斯報警儀發生報警,現場負責人必須負責停止作業,切斷電源 負責將人員撤到進風流中並向排程室匯報。3 作業人員發現報警要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