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複試工作方案

2021-03-04 09:42:00 字數 1095 閱讀 8133

理學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方案

一、理學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領導機構

為了保證2023年研究生複試和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理學院成立複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複試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和監察。組成如下:

組長:王建華

組員:沙海影劉曉霞宋叔尼杜安王業李軍

各學科成立複試專家小組,每個複試小組成員不少於5人,且應為單數(凡有子女或親屬參加複試的教師應予以迴避)。

二、複試工作安排

複試由專業筆試和綜合面試兩部分組成。

1、複試工作時間安排

2、進入複試考生的比例

進入第一志願複試的人數為擬招統考生數量的120%,計算人數時遵循有小數點進製原則。合格考生人數不足的專業,按實際缺額數120%的比例接收調劑複試人數,計算人數時遵循有小數點進製原則。

3、接收校內調劑考生的條件及複試資格確定

接收校內調劑考生的條件*

*(1)同等條件下,本科為「211」院校全日制合格考生優先。

(2)合格考生指單科和總分成績符合報考及申請調劑專業(領域)所在學科門類複試分數線的考生。

確定複試資格時,如申請調劑到某學科的所有考生的初試科目均相同,按總分由高到低排序;如申請調劑到某學科的考生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按所有申請調劑生相同的國家統考科目成績(數學i、ii、iii視為相同科目,英語i、ii視為相同科目)之和由高到低排序。

三、錄取工作的原則:

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確保質量。調劑生第一年只享受三等獎學金。

(1)總成績計算方法及錄取原則

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再錄取調劑考生。錄取時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

第一志願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複試成績(筆試與綜合面試成績之和)。

調劑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20%+面試成績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錄取:

1 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及誠實守信情況考核結果不合格;

2 複試筆試成績低於40分;

3 面試成績不合格。

未盡事宜按照東北大學研究生院相關規定執行。本複試辦法由理學院2023年研究生複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理學院2023年研究生複試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3月14日

附件:理學院複試考生名單

理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複試要求及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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