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兌匯票管理規定

2021-03-04 09:41:58 字數 1230 閱讀 4004

2.2.1承兌匯票的受理審核:

出納人員收到商務部門轉交的承兌匯票,應認真審核其出票人、收款人、匯票到期日、付款行、背書人、被背書人及轉讓日期等各項內容,確定票面完整無損、出票人章、付款行章及背書人各項簽章與其對應名稱,與原開具發票單位完全吻合且前後邏輯關係銜接無誤後,開具收款收據,否則可拒收,退還業務經辦人或購貨方。

2.2.2收款收據的開具:

出納人員憑審核無誤的承兌匯票開具收款收據,收據開具的收款人名稱與銀行匯票最後背書人名稱(與原開具發票單位)必須一致,且註明承兌匯票票號及票面金額,由業務經辦人員在收據經手人處簽名後,交核算經理複核並在客戶聯加蓋財務印章,記賬聯加蓋私章。

2.2.3出納按審核加蓋私章後的記賬聯在出納模組進行資金賬務處理。

2.2.4 原則上公司只收取銀行承兌匯票,如需收取商業承兌匯票的,必須有申請並報業務部門分管副總簽批。

2.3承兌匯票的轉出

2.3.1 承兌匯票轉出的前提條件:業務經辦人員需憑審批手續完備的審批單方可在財務辦理托收、貼現及背書轉讓手續。

2.3.2 承兌匯票的托收、貼現及背書轉讓:

承兌匯票托收、貼現、背書轉讓時,在背書人簽章處加蓋本單位全套財務印章,並註明背書時間,且必須在被背書人欄註明詳細的收票人全稱,匯票背面背書已滿的,貼粘單續背書,在粘單貼上處加蓋齊縫章(全套財務印章)。

2.3.3 將加蓋公司印鑑背書之後的承兌匯票正反影印。

如果是收款人當面簽收,需在影印件上註明「原件已收」,並簽名蓋公章,同時提供對方單位委託收款證明材料,注意核對收款人身份證原件留存影印件;如果是快遞給對方,同時寄出我司出具的承兌匯票支付證明及收票回執(格式見附件)。

2.4收到和轉出的承兌匯票建立應收票據備查賬:出納人員在收到或轉出承兌匯票時,必須登記備查賬,註明票據號碼、收票時間、到期日、金額、開票單位、轉出時間、轉讓單位等詳細情況,並對貼現轉出的承兌匯票的貼現利率、貼現息、上賬金額另行詳細登記。

2.5 承兌匯票管理規定的實施罰則

2.5.1業務經辦人員必須配合財務人員做好承兌匯票的開具、受理、領取及核銷記錄。不配合者,不予辦理相關業務,並通報所在部門負責人予以考核。

2.5.2 未按規定登記、使用承兌匯票的,處以相關責任人50元罰款。

2.5.3未按規定簽發承兌匯票、辦理正式交接手續的,處以相關責任人200元罰款

2.5.4未做好承兌匯票安全保管工作,致使保管財物遺失的,處以相關責任人500元罰款。

2.5.5 承兌匯票到期,款項不能如實到賬者,由相關責任人承擔經濟損失。

2.6 以上管理規定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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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兌匯票逾期證明

很簡單的 只要把你過期的原因寫明白就可以了,但是一定要是正當的啊,哪怕是編乙個也要編的合理,比如說是會計人員出差未歸造成的等等,我用過這樣的理由,銀行是不會拒付的。最後要寫上很重要的一句話 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有我單位承擔,因為銀行就是要的這句話,最重要了 我公司的銀行承兌匯票因為蓋章不清楚,寫了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