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可靠性管理辦法南網

2021-03-04 09:41:57 字數 4683 閱讀 8363

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電力

可靠性管理辦法(試行)

1、總則

為加強和促進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南方電網公司)的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系統的現代化管理水平,達到為生產、基建工作服務的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及《電力可靠性管理暫行辦法》等的有關規定,結合南方電網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南方電網公司本部及各分公司和子公司。

3、相關檔案

3.1《發電裝置可靠性評價規程》,dl/t 793-2001。

3.2《新建發電機組啟動試運階段可靠性評價辦法》。

3.3《輸變電設施可靠性評價規程》,dl/t 837-2003。

3.4《直流輸電系統可靠性評價規程(暫行)》。

3.5《供電系統使用者供電可靠性評價規程》,dl/t 836-2003。

4、定義

4.1 發電裝置

4.1.1 在使用:指機組處於要進行統計評價的狀態。

4.1.1.1 可用:指機組處於能執行的狀態,不論其是否在執行,也不論其能夠提供多少容量。可用狀態還分為執行和備用兩種狀態。

4.1.1.

2 不可用:指機組因故不能執行的狀態,不論其由什麼原因造成。不可用狀態還可分為計畫停運和非計畫停運(非計畫停運分為第一類非計畫停運、第二類非計畫停運、第三類非計畫停運、第四類非計畫停運、第五類非計畫停運,第

一、第二、第三類非計畫停運也稱強迫停運)兩種狀態。

4.1.2 停用機組:指機組經網公司批准封存停用或長期改造停用者。處於該狀態的機組不參加統計評價。

4.2 輸變電裝置:

4.2.1 可用:設施處於能夠完成預定功能的狀態。可用狀態又分為執行狀態和備用狀態(備用狀態又分為排程停運備用狀態和受累停運備用狀態)。

4.2.2 不可用:

設施不論由於什麼原因引起不能完成預定功能的狀態。不可用狀態又分為計畫停運狀態(計畫停運狀態又分為大修、小修、試驗、清掃、改造施工)和非計畫停運狀態(非計畫停運狀態又分為第一類非計畫停運、第二類非計畫停運、第三類非計畫停運、第四類非計畫停運,第

一、第二類非計畫停運也稱強迫停運)。

4.3 供電系統:

4.3.1 供電狀態:使用者隨時可從供電系統獲得所需電能的狀態。

4.3.2 停電狀態:

使用者不能從供電系統獲得所需電能的狀態,包括與供電系統失去電的聯絡和未失去電的聯絡。對使用者的不拉閘限電,視為等效停電狀態。自動重合閘重合成功或備用電源自動投入成功,不能視為對使用者停電。

4.4 直流裝置:

4.4.1 可用狀態:系統(統計極)處於能輸送容量的狀態稱為可用。可用又分為執行(執行狀態又分為全額執行和降額執行)和備用。

4.4.2 不可用狀態:

由於換流站或是直流輸電線路本身的故障導致高壓直流輸電系統(統計極)不能輸送容量的狀態,即是零容量狀態。如果是外部交流系統的故障而導致直流系統的停運,在計算直流系統的可靠性指標的時候,不能計算在內,這時直流輸電系統是備用狀態。不可用分為計畫停運和非計畫停運。

對於系統而言不可用指的是兩個極都不可用的狀態;對於統計極而言不可用指的是該極不可用的狀態。

5、職責

5.1 南方電網公司生產技術部在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的指導下,負責歸口開展並管理公司系統電力可靠性管理的各項工作。

5.2 南方電網公司設立公司可靠性管理中心,掛靠南方電網公司生產技術部,在公司系統內建立電力可靠性管理體系,負責南方電網公司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

5.2.1各單位均應建立由一名企業主管領導全面負責的可靠性領導小組,以及建立由各有關部門共同組成的電力可靠性工作網路,明確本企業可靠性管理工作的責任部門及責任人。

5.2.2 各單位應設定可靠性管理的工作崗位管轄裝置電力,並配備合格的可靠性專業技術人員,負責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可靠性資料的採集、儲存、核實、分析和報送等)。

5.3 南方電網公司生產技術部、公司可靠性管理中心主要職責:

5.3.1 負責制定公司可靠性管理辦法,並檢查、監督其執行;

5.3.2 負責全公司系統發電、輸變電、供電系統使用者供電、高壓直流輸電系統可靠性管理的組織協調工作;

5.3.3 公司可靠性管理中心配備與可靠性管理工作要求相適應的專用計算機裝置及資料分析、傳輸裝置,負責建立可靠性資訊管理中心資料庫,收集、儲存、核實、整理、分析各單位上報的電力可靠性資料和資訊,保證可靠性資料的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

5.3.4負責定期組織召開公司可靠性管理分析及工作總結會議,發布可靠性指標,並對規劃設計、裝置製造、基建安裝、執行檢修等諸方面對裝置和系統可靠性的影響做出全面評價,制訂可靠性管理工作的目標與相應措施;

5.3.5 積極應用可靠性技術,利用可靠性資料指導公司的技術改造與更新,以及生產經營等工作,提高裝置與電網的執行可靠性水平,提高公司的可靠性技術與管理水平。

5.3.6 實行可靠性的目標管理,對各分公司、子公司下達合理的可靠性指標, 並根據完成情況對其進行目標考核。

特別在安排發、供電裝置檢修計畫時,要督促、協調各有關方面加強可靠性管理、努力完成各項可靠性指標。

5.3.7 在電源與電網的規劃、建設以及裝置選型等專案的擬定、審批及招投標工作中,提出預定的可靠性指標,將可靠性技術與管理工作落實到電源、電網的規劃設計、建設安裝及裝置的選型工作中。

5.3.8 組織、協調科技進步專案中有關可靠性技術與管理專案的立項與研究,促進可靠性管理與全面質量管理工作的結合。

5.3.9 組織公司系統的可靠性業務培訓、考核及技術交流活動。

5.4 分公司、子公司的主要職責:

5.4.1貫徹上級主管單位頒布的電力可靠性管理的各項規定、辦法、標準,制定適合於本單位的可靠性管理實施細則和獎懲制度等,並報南方電網公司生產技術部及公司可靠性管理中心備案。

5.4.2 各分公司、子公司在本企業可靠性管理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由分公司、子公司的生產技術部門負責,並設定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配置專責工程技術人員和專用的計算機等裝置,即專崗、專人、專機、專用;

5.4.3 按時、及時、準確、完整地採集、統計、審核、儲存及上報各項可靠性資料和資訊。

5.4.4 開展本單位可靠性指標的目標管理,負責將本單位的可靠性指標合理地分解落實到各個基層單位,並提出措施,保證其順利完成,以可靠性指標的完成情況作為考評本單位各級管理水平的乙個重要依據。

5.4.5 按南方電網公司統一要求,每季度要進行一次可靠性資料統計與分析工作,制訂促進安全生產、提高可靠性指標的措施,並以書面和電子形式提交本單位可靠性管理領導小組和上級可靠性主管部門和南方電網公司可靠性管理中心。

5.4.6 按南方電網公司統一要求,定期分析本單位裝置與電網的可靠性資料,每年二月十日前向南方電網公司生產技術部、南方電網公司可靠性管理中心、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可靠性管理中心提交上一年度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可靠性工作總結及分析報告,其內容包括:

就規劃設計、裝置製造、基建安裝、除錯、執行檢修等諸方面對執行可靠性的影響作出全面評價,確定下一年度可靠性管理工作的目標與相應措施。

5.4.7 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可靠性管理工作會議,總結本單位可靠性管理工作的經驗,找出不足,分析原因,推動可靠性管理工作深入開展。

5.4.8 將可靠性指標作為評估檢修質量、技術改造專案的重要依據。

重要技術改造專案的立項、重要裝置的更改、選型、電網規劃和改造,皆應有可靠性理論論證,應有可靠性指標目標規劃,並制訂實施計畫。

5.4.9 定期進行本企業的可靠性業務培訓,確保生產一線人員能準確判斷電力設施和所轄電網的可靠性狀態,正確填寫可靠性記錄。

5.4.10 建立、健全和完善規範化的可靠性基礎資料積累工作。

包括:裝置或設施的技術引數、必要的系統圖、裝置或設施的各種執行狀態記錄及統計結果、可靠性分析總結報告、上級有關檔案和規定等。

5.4.11參加上級可靠性管理部門組織召開的工作會議,並及時貫徹落實有關精神。

配合上級可靠性主管部門通報、介紹全國各大電網主要發電裝置、輸變電設施及電網的可靠性水平情況及其它單位先進的管理經驗。

6、管理內容與方法

6.1 各單位在進行可靠性資料的統計報送工作時,應遵守以下程式:

6.1.1 各基層單位應於每月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本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報送各類可靠性資料。

主管部門對其進行彙總、審核後,按要求(資料用電子郵件、報表須經主管領導簽字蓋章後用傳真或郵寄)報送南方電網公司可靠性管理中心和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可靠性管理中心。

6.1.2 向南方電網公司可靠性管理中心和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可靠性管理中心報送可靠性資料的具體時間規定:

(1)發電機組可靠性資料:每月後15日前(節假日順延)。

(2)發電主要輔助裝置可靠性資料:每季後15日前(節假日順延)。

(3)輸變電設施可靠性資料:每季後15日前(節假日順延)。

(4)直流輸電系統可靠性資料:每季後15日前(節假日順延)。

(5)供電系統使用者供電可靠性資料:每季後15日前(節假日順延)。

6.2 各單位發現資料有誤需更正時,應及時以書面的形式逐級說明原因,更改的資料內容應隨下季(月)資料一併逐級報送。

6.3 對於重大的非計畫停機、停運、停電事件(如:機組非停時間超過300小時、裝置非計畫停運超過1000小時、變電站全站非計畫停電、大面積的使用者停電等),應及時跟蹤分析,在事件定性後及時將詳細的分析資料逐級上報。

6.4 各單位應做到準確、及時和完整地上報電力可靠性資料。

準確:按客觀實際如實進行統計評價。事件定性、編碼準確。

及時:在規定時間內向各級主管部門報送可靠性資料。

完整:按規定的內容填寫每一可靠性事件,無遺漏。

6.5 嚴禁任何單位、個人以任何形式對可靠性資料進行不正當的干預。

7、附則

7.1 本辦法由南方電網公司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

7.2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供電可靠性管理辦法

一 工作內容 1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供電可靠性專業方面的檔案 規程和管理制度,制定本所供電可靠性管理工作計畫,完善供電可靠性的技術措施 2 對電網的供電可靠性進行定期分析,做好基礎資料的統計 分析 彙總,並按時上報。二 工作要求 1 供電可靠性的計算方法按照 供電系統使用者供電可靠性管理辦法 執行。2...

電力裝置可靠性監督管理辦法

棗莊市建陽熱電 電力裝置可靠性管理制度 試行 一 總則 為規範棗莊市建陽熱電 以下簡稱公司 電力裝置可靠性管理工作,提高裝置管理水平,根據電監會 電力可靠性監督管理辦法 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2 可靠性資料的統計和報送要貫徹及時 準確 完整的原則,客觀地反映裝置健康狀況和執行維護檢修水平,...

縣級供電企業可靠性管理辦法

雲南電網公司縣級供電企業 可靠性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縣級供電企業可靠性管理是電力公司可靠性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根本任務是 研究和制定與縣級供電企業相適應的可靠性目標 制訂並監督執行在縣級供電企業的規劃設計 基建安裝 生產執行等環節統一遵循的可靠性準則 監察並分析縣級供電企業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