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街道司法所工作的思考

2021-03-04 09:28:17 字數 2344 閱讀 4260

一、司法所機構人員現狀和主要管理辦法

司法所是區司法局在街道的派出機構,實行區司法局和街道黨工委雙重管理,以司法局為主的管理體制。但由於司法所駐在街道辦,一切日常管理和工作任務安排全權按街道安排開展工作,工作上自主安排的機會少,為此,又形成「種了別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

二、當前基層司法所管理中凸顯的幾個問題

通過近年的努力,司法所建設雖然取得了一些成效,管理方法和措施得到了加強,但從司法所實際執行的效果和發揮的作用來看,整體情況較好,但仍然存在諸多不盡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缺編缺員的情況依然存在。

司法助理員屬政法專項編制,按照司法部「司法所應當由3名以上人員組成」的要求,人員缺編缺員的問題相當突出,即使按每所最低2人的標準。雖然採取了有的司法所採取兼職司法助理員作為補充,也只是權宜之計,「兼職」二字決定了其性質,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由於司法行政職能不強、體制不順、待遇不高等因素,加上同公、檢、法等其他政法部門相比,在政治待遇的落實上,工作經費的保障上具有明顯的反差,大大挫傷了司法助理員的工作積極性,一旦有機會,就想離開司法助理員崗位,這使基層司法行政工作面臨著很大的潛在人才危機。

如果不從根本上去解決,基層司法行政隊伍缺編缺員的問題將長期存在,從而就會制約和影響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缺錢缺物的情況依然突出。

在領導重視和上級部門的大力支援下,人民調解工作也實行了「個案補貼」,但司法所開展工作的經費卻難以落實,司法所的各項經費保障與新形勢發展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制約了司法所的整體發展。隨著社群矯正、大調解等工作職能的強化,工作經費缺口將進一步增大。司法行政部門同公、檢、法各部門一樣,都是人民民主**的工具,是國家的政法部門。

然而同其他政法部門相比,司法行政的經費卻大打折扣,不可同日而語。由於司法行政的職能弱,沒有什麼收費職能,其工作壓力之大,可想而知。

(三)缺位缺權的情況依然嚴重。

司法行政部門在政法系統中位不高,權不重、職能弱,近幾年來,在社會轉型、經濟快速發展的背景下,社會矛盾糾紛日益突出,維穩任務壓力倍增,司法行政部門職能有所彰顯,但「弱勢群體」的問題依然存在。司法系統幾乎沒有什麼決定權、審批權、強制力,而決定權、審批權、強制力代表著威信,威信則關係到該系統的社會地位。作為政法隊伍,司法系統常常處於尷尬境地,司法助理員在執行任務中,遭圍攻辱罵、遭挨打致傷的情況時有發生,工作受到嚴重阻礙,「維護社會穩定」對於司法助理員顯得無奈、無力,很大程度影響了司法所職能發揮。

三、新形勢下,加強基層司法所管理的幾點建議。

街道司法助理員是基層司法行政隊伍中的主要力量,他們有著「熟悉民情,懂得法律,身處基層」的特有優勢,是居民通向法治的重要橋梁,是送法到基層的通道,是普法依法治理的載體,是化解民間糾紛的調節器,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潤滑劑。因此加強基層司法所隊伍建設,必須要引起各級黨政領導的重視,從根本上解決司法職能不強、體制不順、經費不足等問題。

(一)落實待遇,增強隊伍凝聚力。

1、政治待遇要進一步落實。認真落實基層司法助理員職級待遇,激發司法助理員奮發向上的活力。

2、工作環境要進一步改善。進一步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加大對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投入,力爭司法所要達到規範化司法所的達標要求,保證必要的辦公條件和經費,給街道司法助理員乙個良好的工作環境。

(二)實行片區聯動,整合現有資源

現階段司法所人員較少,街道司法所只有專職司法助理員1人,加上各項建設又在大規模推進,處於攻堅跨越的關鍵時期,各類矛盾糾紛紛繁複雜,各司法所單打獨鬥往往力不從心,矛盾糾紛不能得到有效化解。針對這一現實矛盾,整合資源成為司法所創新工作的必然要求,主要利於法制宣傳、安幫和社群矯正人員的管理、應對和調處群體性糾紛、疑難糾紛和突發性事件,變「單兵作戰」為「集中兵力」,保證社會穩定和工作的順利推進。

(三)加強素質教育,提高隊伍戰鬥力。

提高司法行政隊伍素質,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永恆主題,司法助理員隊伍建設不在一朝一夕,而在長抓不懈。要深入持久地開展學習型機關建立活動,全面開展社會主義法制理念教育、素質教育、法律知識教育、業務技能教育和知識更新教育,不斷提高隊伍的業務素質,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司法助理員隊伍。 大膽啟用和培養年輕同志,敢挑重任。

牢固樹立「以有為爭有位」的思想,堅定「大有作為」的理想信念,堅持在社會管理中「柔性」治理的定位,與公安派出所、法律事務所相互配合、取長補短、優勢互補,主動融入社群,服務居民,用工作成效彰顯司法所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才能讓司法行政在新的時期有新的貢獻,有新的亮點,以此提高自身在街道的工作威信和在群眾中的認知度、公信度,並以此帶動司法所的其他工作,自身也能體現人生價值,在基層鍛鍊成長,成就事業,為乙個街道、乙個區域的發展穩定貢獻智慧型和力量。

(四)增加行政職能,樹立隊伍權威。

強化區級司法行政職能為全面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提供法律保障,對維護基層社會穩定有著重要意義。職能強化了,其凝聚力,向心力也自然有所增強,司法行政這支隊伍必然相對穩定,既促進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飛躍發展,又體現新時期政法隊伍建設的要求。

街道司法所工作總結

20xx年是實施 xx 規劃 六五 普法的開局之年,武湖司法所堅持以 理論和 x 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黨的xx大 xx屆五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落實上級司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在區司法局的領導和農場黨委 的有力支援下,緊緊圍繞穩定 改革 發展這一主題,強化基礎工作,落實責任措施,...

街道司法所2023年亮點工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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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工作思路

2010年街道辦事處司法所工作思路 2010年,司法所工作緊緊圍繞黨工委中心工作來開展,以法制宣傳 法制保障 法律服務三大職能為中心,堅持 抓住重點 突破難點 培育亮點 形成特點 的工作方針,以 四個著力 推動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階,為服務東關經濟發展 構建和諧東關提供更有力的法制保障和法律服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