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監督檢查制度

2021-03-04 07:03:55 字數 1599 閱讀 4838

中心店鎮衛生院

公共衛生服務專案日常監督檢查制度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農村公共衛生服務專案的管理,為了嚴格公共衛生操作,規範監督工作行為,紮實推進農村公共衛生服務,有效保障農民健康水平。根據省、市《關於山東省農村公共衛生服務專案工作要求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鎮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監督檢查,是指我院公共衛生服務科派出的檢查組或人員,對各村衛生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工作開展落實情況進行的監督檢查。

第三條監督檢查定期開展,並按本院制定的公共衛生服務管理辦法,每季度對村衛生室公共衛生服務專案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督導檢查,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評估,考核結果作為年終經費撥付的主要依據。

第四條具體監督檢查由公共衛生服務領導小組負責實施,檢查組由公共衛生服務科人員組成。

第五條監督檢查的內容是各村衛生室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日常管理等工作中,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內部管理制度的情況。具體包括:

(一)居民健康檔案建檔、使用及管理情況;

(二)健康教育工作進度;

(三)預防接種情況;

(四)傳染病防治開展情況;

(五)婦女、兒童健康管理、隨訪情況;

(六)慢性病人登記、隨訪情況;

(七)重性精神病登記管理情況;

(八)專案實施效果;

(九)對上級及以往檢查提出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十)制度的落實和執**況;

(十一)其他需要檢查的事項。

第6條在實施檢查時採取不通知,隨機抽查,**、入戶隨訪等形式。

第七條檢查組要在全面了解情況的基礎上確定檢查重點。 第八條被查衛生室要積極配合檢查工作,按檢查組要求及時、全面、客觀地提供有關檔案、檔案、登記冊、報表、賬簿及其他相關材料、並對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第九條實施監督檢查,應依照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及省市檔案要求進行。

第十條檢查人員應根據檢查情況編制工作底稿,做到一事一稿。

第十一條檢查組在實施檢查過程中,遇到重大問題應當及時向院長請示彙報;如發現被查衛生室或個人有重大違紀行為,應當立即向院長報告。

第十二條檢查組檢查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特殊情況可延長到7個工作日內),形成內部檢查報告。

包括下列內容:

(1)查的範圍、內容、方式和時間;

(二)被查科室的基本情況,存在問題的主要內容;

(三)認定被查科室違規行為的基本事實、以及認定依據、證據和處理建議;

(四)檢查組認為應當報告的其他事項;

(五)檢查組組長簽字及報告日期。

第十三條被查衛生室應按檢查結論通知的要求,積極進行整改落實,認真研究檢查報告提出的管理建議,並於1個月內將整改情況上報分管領導,由分管領導報院領導班子審核。

第十四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堅持原則,依法處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檢查人員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檢查組人員在執行檢查中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在執行公務中取得的與被檢查科室有關的資料不得用於與檢查工作無關的事項。

第十六條被查者有關人員要積極配合檢查工作,不得瞞情不報,不得提供虛假情況,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撓檢查。

第十七條檢查工作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檢查組要將收集的檢查資料全部移交醫院辦公室歸檔。

中心店鎮衛生院

2023年1月10日

公共衛生專案日常監督檢查制度

第十一條檢查組組長應當對檢查組成員的工作質量進行監督,並對有關事項進行必要的審查和複核。第十二條檢查組在實施檢查過程中,遇到重大問題應當及時向院長請示彙報 如發現被查單位或個人有重大違紀行為,應當立即向院長報告。第十三條檢查組檢查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 特殊情況可延長到7個工作日內 形成內部檢查報告。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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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路中心衛生院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農村公共衛生服務專案的管理,為了嚴格公共衛生操作,規範監督工作行為,紮實推進農村公共衛生服務,有效保障農民健康水平。根據省 市 關於山東省農村公共衛生服務專案工作要求的通知 精神,結合我鎮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監督檢查,是指我院公共衛生服務科派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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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加強對本機關實施行政許可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 糾正行政許可實施中的違法行為,特制定本制度。二 衛生局成立監督檢查領導小組,履行本局的監督檢查職責。監督檢查領導小組由局領導 監察科 人事科 辦公室組成,成員為單數。局長任監督檢查領導小組組長,辦公室設在監察科。名單附後 三 監督檢查領導小組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