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屆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填寫規範及相關須知1

2021-03-04 06:08:36 字數 4667 閱讀 3311

各系:現發放2016屆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請各系就業工作專員於12月1日8:30—16:00到行政樓就業指導中心(3119室)領取。

就業協議書每位畢業生一式三份(乙個編號),請各位輔導員老師指導學生認真填寫、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注意事項:

1、「畢業時間」填寫:2023年7月1日

2、學制:三/四

3、政治面貌:中**員/中共預備/共青團員/群眾

4、培養方式:非定向;專業不能簡寫

5、學校聯絡人、**、郵編、通訊位址統一填:崔老師 0371450007,鄭州市中原中路41號155信箱;

院系聯絡人、**統一填:系就業工作專員相關資訊

6、院(系)意見:加蓋系行政章;學校意見:各系收齊後,由就業工作專員盡早統一到就業指導中心(兩區皆可)加蓋公章。

7、提醒學生在與非國有用人單位簽訂協議時,上級主管部門一欄一定要簽章(一般為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省、市級人才交流中心)。

8、未盡事宜請致電***或62499603。

招生就業處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相關說明

一、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需注意的問題

(一)就業協議書相關說明

1.《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有什麼作用?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一般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統一製表。作為學校列入派遣計畫依據的《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由學校發給,畢業生簽字填寫,學校和用人單位蓋章,畢業生本人儲存乙份作為辦理報到、接轉人事檔案和戶口關係的依據。

注意:就業協議書主要兩個作用,一是規範公司和學生的行為。二是遷移人事檔案和戶口的依據。

而實際上第二個作用才是主要的作用。如果單位不能解決戶口,實際上就沒有權利籤就業協議書,如果簽了,只會讓學生浪費申報戶口的機會。

2.教育部關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管理辦法

(1)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一致意見上後,均須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2)《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制定,省就業指導中心統一翻印,各高校集體購買,按編號分發給每位畢業生,每人只有一套《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每套一式三份。

(3)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影印、複製、翻印《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在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書時,如果《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因破損等情況而不能使用時,可持原件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申請更換;《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不得挪用、轉借、塗改,否則視為無效。

(4)畢業生在協議書上簽署個人意見之後,用人單位或學校兩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協議書上簽字,畢業生即不得單方面終止協議的簽訂工作。畢業生違約時,必須辦理完畢與原簽約單位的解約手續,然後將原協議書交還就業指導中心,並提交申請和原單位解約函,補辦新的協議書。

(5)畢業生如果不慎將協議書遺失,學校原則上不再補發,到畢業派遣時,畢業生派遣回原籍自主擇業。若因特殊情況需要補發時,畢業生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由所在系副書記簽字並加蓋系行政章,經就業指導中心調查並研究之後酌情處理。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時,就業指導中心方予受理:

a、經核查,協議書確實屬於遺失者;

b、就業指導中心收到畢業生的申請書兩個星期以上。

c、畢業生須交納相應費用。

(6)凡是通過地方或部委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與用人單位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簽約時可使用他們提供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但是畢業生回校後,必須與學校補簽《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生如果另有選擇,則必須與原簽約單位解除所簽訂的協議。

3.《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簽訂程式。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一致後,簽約程式是:

a、畢業生認真如實填寫基本情況及應聘意見,並簽名。

b、各院系籤意見。

c、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籤意見。

d、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人事調配部門簽定意見。

e、用人單位一定將檔案詳細轉遞位址填好。

f、省就業指導中心簽證。

需要說明的是:按正常程式最後到學校簽章,由學校作最後審查,更有利於維護畢業生合法利益。有些畢業生圖方便,要求學校先簽章,再交用人單位,容易寫上有損畢業生權益的條款,產生不利後果。

學校把關,意義還在於確認簽約手續是否完備,否則由於手續不齊等原因,導致報方案時通不過,或派走後到用人單位無法報到,會加大畢業生心理負擔。

注意:目前我院為降低畢業生就業成本,方便畢業生順利就業,暫時採取學校先蓋章的程式。

(二)基本注意事項

1.單位主體資格是否合格。協議雙方的資格是否合格是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這裡主要是指用人單位的資格)。用人單位,不管是機關、事業單位還是企業(不包括私營企業),必須要有進人的權力。

如果其本身不具備進人的權力,則必須經其具有進人權力的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同意。因此,畢業生簽約前,一定要先審查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

2.審查用人單位及上級主管機關簽署的具體意見。用人單位及上級主管機關簽署的意見應具體、準確,應和協議書的內容相一致。

3.協議的形式要合法。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經協商一致,簽約時要注意完整地履行手續。首先,畢業生要簽名並寫清簽字時間;其次,用人單位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必須加蓋單位公章並註明時間,不能用個人簽字代替單位公章;第三,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後需將協議書交給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履行相關手續,以便及時制定就業計畫和順利派遣。

4.寫清補充協議內容。由於現在使用的格式協議書內容簡單,畢業生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就原協議書中未能體現的具體權利和義務用補充協議形式表達出來。按照《勞動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就業協議書協議內容至少應具備以下條款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服務期;工作崗位;工資報酬;福利待遇;協議變更和終止條款;違約責任。必須指出,補充協議書和主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寫明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指協議當事人因過錯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它是保證協議履行的有效手段。鑑於實踐中畢業生及用人單位違約率有所增加的狀況,協議書中違約條款就顯得更為重要。

因此,在協議內容中,應詳細表述當事人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後應負的責任,同時還應寫明當事人違約後通過何種方式、途徑來承擔責任。這樣,才能更有利於當事人雙方履行協議,也有利於以後違約糾紛的解決。

6.正確區分協議期、試用期和見習期這三個時期,這直接關係到畢業生的權益維護。

協議期:是從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開始,一直持續到簽訂勞動合同之後或者雙方終止協議為止。在協議期內,雙方已經確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勞動關係。

試用期:主要針對勞動合同,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籤勞動合同的時間應在試用前,而不是試用合格後。一些單位為了逃避責任,在試用期內,往往不與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

一旦試用期滿,就找種種藉口辭退。根據有關規定,試用期與勞動合同的期限應一致。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

見習期:見習期制度是我國針對應屆畢業生進行業務適應與考核的一種方式,主要適用於國有用人單位招收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合同中約定了見習期的,不再另行約定試用期,畢業生見習期為6個月至12個月,自報到之日起計算。

注: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有1個月或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

試用期和見習期只取其中之一。

7.就業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8.填表須知。填寫用人單位名稱時,務必注意,它與單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稱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學生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9.違約金。由學生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商確定。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指定高額違約金,以此約束學生。學生可在協商中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10.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於「格式合同」,但「備註」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註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及時向法庭舉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對於違約現象,協議中寫明為「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協議,一方解除協議不當或違反本協議條款規定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畢業生要明白,不能把違約當兒戲,一旦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必須承擔法律責任,並會影響自己的誠信記錄。用人單位對手持多份協議、「身在曹營心在漢」的學生是相當忌諱的。

11.畢業生協議書通常備註事宜

錄用條件:雙證(畢業證和學位證)、職業資格證和身體健康狀況、薪資待遇、違約金等。

12.勞動合同內容: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3. 提出不給畢業生辦理戶口卻要和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的要求的單位,往往是對應屆畢業生就業制度一無所知。

二、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意義的法律檔案,兩者緊密相聯,分別簽訂於畢業生就業過程的不同階段。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都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還是有區別的,主要表現在:

1.法律依據不同:就業協議的依據是2023年3月2日教育部頒布的《高等學校畢業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2023年國家教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而勞動合同則依據於2023年實施的《勞動法》。

前者屬於部門規章,後者屬於國家基本法律,部門規章的法律效力低於國家勞動基本法律。

2.簽訂內容不同:就業協議書主要是畢業生和單位的工作約定。勞動合同是學生和單位的從事具體工作和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約定,內容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3.簽訂時間不同:一般來說就業協議書簽訂在先,勞動合同簽訂在後(一般是學生到單位報到後)。

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書備註條款中予以註明,日後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認可;

如何填寫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填寫說明 1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原則上由各院系畢業生輔導員老師保管,學生簽約前向輔導員老師申請領取,原則上丟失不予補辦。2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須用黑色碳素筆或藍黑色鋼筆填寫,不許塗改。培養方式 一欄填寫 國家計畫 學制 一欄填寫 四年 高職畢業生填寫 三年 學歷一欄填寫 本科 高職...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填寫說明

1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原則上由各院系畢業生輔導員老師保管,學生簽約前向輔導員老師申請領取,原則上丟失不予補辦。2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須用黑色碳素筆或藍黑色鋼筆填寫,不許塗改。培養方式 一欄填寫 一欄填寫 四年 高職畢業生填寫 三年 學歷一欄填寫 業生填寫 高職 專業 一欄必須嚴格按照學校下發的專業名...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填寫說明

1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原則上由各院系畢業生輔導員老師保管,學生簽約前向輔導員老師申請領取,原則上丟失不予補辦。2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須用黑色碳素筆或藍黑色鋼筆填寫,不許塗改。培養方式 一欄填寫 國家計畫 學制 一欄填寫 四年 高職畢業生填寫 三年 學歷一欄填寫 本科 高職畢業生填寫 高職 專業 一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