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職業病防治工作計畫及實施方案

2021-03-04 02:38:16 字數 3969 閱讀 4740

6、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九條規定的內容,建立或完善職業衛生防治管理措施:

(1)設定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職業病防治計畫和實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

(5)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實施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並確保監測系統處於正常執行狀態)及檢測評價(定期檢測、評價必須由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制度;

(6)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包括救援組織、機構和人員職責、應急措施、人員撤離路線和疏散方法、財產保護對策、事故報告途徑和方式、預警設施、應急防護用品及使用指南、醫療救護等內容)。

7、建立職業健康監護制度,使本單位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嚴格按規範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據為《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內容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8、職業病報告制度。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條及衛生部頒布的《職業病報告辦法》的規定,報告制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1)急性職業病報告:

①企業的急性職業病均應在12-24小時之內向患者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②。(2)非急性職業病報告:

①企業及其醫療衛生機構包括沒有取得職業病診斷資格的綜合醫院在發現或懷疑為職業病的患者時,均應及時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②對發現或懷疑為職業病的非急性職業病或急性職業病緊急救治後的患者應根據《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及時轉診到取得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明確診斷,並按規定及時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③對確認的非急性職業病患者如塵肺慢性職業病和其他慢性職業病,應及時按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程式逐級上報。各級負責職業病報告工作的單位和人員,必須樹立法制觀念,不得虛報、漏報、拒報、遲報、偽報和篡改。

9、職業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場所危害警示及報警裝置。

(1)在醒目位置設定公告欄,公布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2)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在其醒目位置,設定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3)對可能發生急性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設定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裝置、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洩險區。

10、加大投入,改進工藝,積極開展危害因素治理

(1)粉塵治理。一是用好各類防塵設施,購進布袋除塵器,二是加強個人防護,戴防塵口罩等。三是定期檢查和清理除塵機器。

(2)雜訊防治。一是控制雜訊源,選用低雜訊裝置或改革工藝過程、採取減振、隔振等措施,提高機器裝置的裝配質量、減少部件之間的摩擦和撞擊,以降低雜訊。二是控制雜訊的傳播,採用吸聲、隔聲、消聲材料和裝置,阻斷和遮蔽雜訊的傳播,三是加強個體防護,在作業現場雜訊得不到有效控制的情況下,正確合理地佩戴防雜訊護具。

(3)有毒有害氣體的控制。一是改善勞動環境,使作業環境中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達到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二是加強職業安全衛生知識培訓教育,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三是設定警示標識,在通風不良地點或不通風的巷道設定明顯的警示標識。

11、落實經費投入,確保各項防治工作順利開展

對各項職業病防治經費實行預算管理,財務部門把職業病防護設施、職業危害因素監測、健康監護、職業衛生宣傳培訓等費用納入生產成本預算,嚴格預算管理,嚴禁挪用。投入專項資金為職工購買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對已確診的職業病人,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安排到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療養。

每個職業病病人每年進行一次複查和肺功能測定。職業病人的工資、護理費等其它待遇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切實維護職業病患者合法權益。

二、職業病防治實施方案

1、職業病危害項申報

根據《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要求,公司安全部負責每年於3月31日前申報上一年度職業危害情況,具體申報的內容為:企業基本情況;職業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或強度情況;作業場所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人數及分布情況;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及個體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資料。另外,在改擴建專案竣工驗收之日起30內,在技術、工藝或者材料變化之日起15日內,在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發生變更之日起15日內進行職業危害申報。

2、職業病危害合同告知

根據《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防治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公司人力資源部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必須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從業人員在已訂立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崗位或者工作內容存在職業病危害時,必須向從業人員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協商變更原勞動合同相關條款。

告知的內容包括:

(1)勞動過程中可能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危害程度;

(2)危害後果;

(3)提供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4)工資待遇、崗位津貼和工傷社會保險待遇;

(5)職業衛生知識培訓教育;

(6)職業病防治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職業衛生培訓。

按照《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的培訓要求進行培訓。企業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應接受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培訓,企業應對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的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培訓,從業人員上崗前培訓不少於4學時,在崗期間培訓時間每年不少於2學時。

4、加強現場管理,嚴格落實各項防治措施

(1)設定警示標識。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的要求,在全廠各職業危害作業場所設定警示標識,以此來時時提醒職工按操作規程操作,防止職業危害因素對自己的危害。

(2)規範防護用品管理。安全部根據接觸職業危害的職工情況,分別對接觸粉塵、雜訊等職業危害因素的職工發放防塵口罩、耳塞等防護用品,並及時維修、更換。各單位積極督促本單位的職工自覺使用防護用品。

(3)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安全部定期對各職業危害作業場所的警示標識的懸掛、個體防護用品的使用、職業危害因素的檢測、職業衛生防護設施的運轉及維修及職工按規程操作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並把現場考核情況與各單位的經濟效益及個人收入掛鉤,使用經濟手段督促做好各項職業病防治工作。

5、落實「三同時」原則,從源頭上控制職業危害

從源頭上控制職業危害,是預防職業病的根本措施。在新建、改建、擴建專案中,嚴格執行職業危害專案申報及「三同時」原則,做好了職業危害的前期預防工作。

6、貫徹「以人為本」思想,做好職業健康監護工作

(1)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定期對接觸粉塵、毒物及有害物理因素等的作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檢查出的職業病患者,必須按國家規定及時給以**、療養和調離有害作業崗位,並做好健康監護及職業病報告工作。

查體時間間隔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對接觸有害物質作業職工,巖塵、雜訊、高溫接觸工種和觀察物件、ⅰ期煤工塵肺患者每年檢查1次,煤塵接觸工種每2年檢查1次。

對離崗職工必須進行離崗前的職業性健康檢查。

接觸化學毒物、放射線的職工根據所接觸的化學毒物確定檢查週期。

職業性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職業病**應由取得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機構承擔。

(2)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從事接塵作業:

活動性肺結核病及肺外結核病;

嚴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氣管疾病;

顯著影肺功能的肺臟或胸膜病變;

心、血管器質性疾病;

經醫療鑑定,不適於從事粉塵作業的其他疾病。

7、加強宣傳教育,履行告知義務,提高全員自我防範意識

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在新工人上崗的職業衛生知識培訓中,將全礦所有職業危害情況告知,並在勞動合中予以註明。利用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有害作業崗位的操作規程、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職業危害因素監測評價結果。對在健康監護體檢中發現的職業禁忌症病人、疑似職業病人、確診職業病人,均以書面形式告知。

同時,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宣傳欄、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等形式,廣泛宣傳國家、省、市有關職業衛生的法律、法規。公司安全培訓中心舉辦培訓班對新上崗職工及接害職工進行職業病防治知識培訓,重點學習法律、法規,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職業危害的種類及危害,崗位操作規程,職業危害應急救援預案等內容,提高職工職業病防治知識水平,自覺使用防護用品,並積極參加職業性健康體檢,預防職業病的發生。

職業病防治工作計畫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 職業病防治法 有效預防 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 確保廣大職工的身體健康及合法權益,促進我廠各項工作的可持續發展,現將2010年職業病防治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 工作措施 一 充分利用廣播 標語 黑板報等各種宣傳 工具,大力宣傳 職業病防治法 制定和落實各單位各項職業病防治工作制度和管理措...

職業病防治工作計畫

為深入宣傳貫徹 職業病防治法 普及職業病防治知識,提高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職業病防治法律意識,維護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根據上級檔案精神,工作計畫如下 一 繼續深入做好職業病防治知識的宣傳工作。針對本地職業病危害因素較重的噪音 粉塵 塑料等重點行業 重點人群在宣傳方式上採取現場諮詢 發放宣傳材料 深入企業...

企業職業病防治工作計畫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 職業病防治法 有效預防 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 確保廣大職工的身體健康及正當權益,增進我廠各項工作的可延續發展,現將2010年職業病防治工作作以下安排 一 工作措施 一 充分利用廣播 標語 黑板報等各種宣傳 工具,大力宣傳 職業病防治法 制定和落實各單位各項職業病防治工作制度和管理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