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解除男女同居關係協議書

2021-03-04 02:35:20 字數 1320 閱讀 4225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後,一致同意解除同居關係,現就財產分割及非婚生子女撫養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願完全解除同居關係,同時考慮到雙方已同居多年,甲方自願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元(大寫)作為乙方的生活費(不要約定為青春損失費,因為法律不支援)。

二、子女撫養條款:非婚生子女由女方撫養,由男方一次性給付生活費人民幣元整(教育及醫療費用另行協商支付),在簽訂本協議的當日一次性支付。若乙方及其親屬有虐待或者其它不利於子女成長的行為(達到嚴重程度)時,甲方有權變更監護權,同時乙方應支付給甲方¥:

元(大寫)作為賠償。

三:雙方共同財產的處理條款:

1、同居期間電腦、洗衣機、冰箱、電爐,現協商歸甲方所有。

2、同居期間甲(乙)方所購買的財產(如.....等)歸甲(乙)方所有。

3、一方專有的物品如首飾、個人存款、房產等及各自生活用品歸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提出要求。

4、其它未列出的財產歸乙方所有。

四、女方現已懷有身孕,雙方一致同意採取提前終止妊娠手術處理,由此而產生的相關醫療費用由男方全部支付。

五、債權債務處理條款:

至本協議簽訂之日止,甲、乙雙方無共同債務,為防止一方偽造債務,侵吞另一方個人財產。故在本協議生效後,另行出現的「共同債務」由男女雙方各自負責自行解決。各自名下債權(債務)由各自依法享有(承擔)。

六、鑑於甲方現無住所,乙方同意甲方暫時居住於現房屋,甲方同意於****年**月**日前搬離乙方住所,若到期甲方不搬離,乙方可強制甲方搬離乙方住所,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否則乙方可到甲方單位(父母等親屬住處)請求甲方單位組織(父母等親屬)出面協商解決。甲方在居住期間和搬離後不得破壞任何房產及物品,否則,照價加倍賠償。

七、雙方簽訂本協議之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擾亂對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否則應賠償對方人民幣元(大寫)。

八、探視條款:男方每月可探望女兒(兒子) 次 ,在每月的第乙個星期六早上八時接女兒(兒子)到其居住地,於星期日下午五時送回乙方居住地,如遇特殊情況或國家法定節假日探望,可提前一天與女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男方才能取得該次探望的權利。一方行使探望權時不得有破壞另一方正常生活的行為,且必須以有利於子女成長的方式來行使。

九、雙方簽訂本協議後,如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有關登記的事項,另一方必須本著善意的原則協助辦理(如房屋登記、過戶等)。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乙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十一、上述內容是我們雙方經過慎重考慮、反覆協商的,是真實無誤的,我們保證執行並對此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協議簽訂地: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並按指紋印後即行生效,同時本文本使用時應作適當修改,因為要因人而異,否則會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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