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要害部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責任制

2021-03-04 02:22:20 字數 1984 閱讀 2559

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保密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山東省保密要害部門、部位保密管理實施細則》關於保密要害部門、部位保密管理的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保密要害部門是指本單位涉及絕密級或者較多機密級、秘密級國家秘密的內設機構;保密要害部位是指市委辦公室內部集中製作、存放、保管國家秘密載體的專門場所。

第三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嚴格按照標準和程式確定,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嚴格管理、責任到人、嚴密防範、確保安全。

第四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主要負責人的其職責是:

(一)確保國家秘密的絕對安全;

(二)結合本部門、部位實際,制定具體保密管理制度和防範措施;

(三)建立崗位責任制,把保密責任落實到人,與所屬工作人員簽訂《保密責任書》;

(四)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定期進行保密培訓,增強所屬工作人員的防範意識,掌握保密知識和技能;

(五)按照工作人員的涉密等級,嚴格控制國家秘密知悉範圍;

(六)對所屬工作人員辭職、調動、因私出國(境)申請提出意見;

(七)對所屬工作人員執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紀律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八)定期對保密環境和涉密載體進行檢查,及時消除洩密隱患。

第五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人員必須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和利益,並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忠於祖國、政治可靠,歷史清白、思想進步,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二)工作成績優異,年度崗位考核必須為 「稱職(合格)」以上;

第六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人員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嚴格執行保密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

(二)依法確定、使用和管理國家秘密及其載體;

(三)負責所在辦公場所及技術裝置、設施的保密安全。

第七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人員上崗前應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人員上崗前應簽訂《保密責任書》。未簽訂的,不得在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保密責任書》應包括涉密人員承擔的保密責任和義務,必須遵守的保密紀律和有關限制性要求,以及需事先告知的事項和有關懲罰規定的內容。

第九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須報經辦公室批准。辦公室認為出國(境)後可能會對國家秘密安全構成危害的,不予批准。未獲批准的,不得擅自出國(境)。

第十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人員離崗、調動,應事先提出申請,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和有關保密規定,經有關部門批准。可能對國家秘密安全構成危害的,要實行脫密期制度。核心涉密人員脫密期限不少於3年,重要涉密人員脫密期限不得少於2年,一般涉密人員脫密期限不得少於6個月。

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人員脫離涉密單位,須簽訂《離崗保密承諾書》。

第十一條應根據有關規定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所在辦公場所加強保密安全防範措施,強制配備保密防護裝置,做到人防、技防、物防相結合,確保國家秘密安全。

第十二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應確定安全控制區域,並根據周邊環境特點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

第十三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應確定進入人員範圍,採取控制人員進入的措施,對進入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人員應有嚴格的保密監督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工勤人員進入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應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通過保密審查,確認安全可靠;

(二)上崗前進行保密教育並簽訂保密責任書;

(三)有相互監督制約的措施,實行兩人同時工作制;

(四)進入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必須得到有效監控。

第十五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使用的裝置和產品,應符合保密管理要求和保密技術標準;使用進口裝置和產品,應進行安全技術檢查。

不符合保密安全標準和要求的裝置和產品,不得儲存、處理和傳輸國家秘密。

第十六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使用計算機、電磁介質應符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對涉及絕密級國家秘密的計算機、電磁介質應採取嚴格的控制措施。

第十七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國家秘密載體應在安全可靠的裝置中儲存。絕密級載體應放置在保險櫃內,並明確管理責任人,採取嚴格管理措施。

第十八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禁止使用無繩**和無線移動**,未經批准不得攜帶有錄音、錄影、拍照、資訊儲存功能的裝置入內。

工藝部門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職務 1.在總工程師領導下,主管全廠工藝技術工作和工藝管理工作,認真貫徹國家技術工作方針 政策和工廠有關規定。組織制定工藝技術工作近期和長遠發展規劃,並制定技術組織措施方案。2.組織編制產品的工藝檔案,制定材料消耗工藝定額 根據工藝需要,設計工藝裝備並負責工藝工裝的驗證和改進工作 設計工廠 車間工藝...

動力部門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職權 1.對全廠裝置的遷動和精密 大型 稀有 關鍵等裝置的使用 維修有集中管理權。對各單位隨意遷動裝置或更改動力管線的現象有監督 處罰權。2.對裝置大修有技術監督權,對各車間檢修計畫和各項維修經濟技術指標有督促 檢查權。3.有權監督檢查各車間生產裝置的正確使用和維護,對違反規程操作的人員,有權提出處...

生產排程部門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職務 1.在生產副廠長領導下,貫徹上級有關生產方面的方針 政策,根據企業年 季 月度生產計畫和廠內各項任務的要求,負責編制生產作業計畫和輔助生產作業計畫,並組織檢查 落實和考核。2.根據新產品試製計畫和生產技術準備綜合計畫,負責編制本部門生產技術準備計畫,並組織檢查落實。3.加強統一指揮,組織並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