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避申請書樣式

2021-03-04 01:37:20 字數 821 閱讀 3465

申請人______(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住址等,如法人寫明名稱、所在位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職務)

被申請人______(同上)

據了解,被申請人______與本案______是______,聯絡密切。為避免本案的不公正處理,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要求______迴避。

此致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①本申請書供審判人員等迴避時使用,用鋼筆、毛筆或書寫負印。

②「申請人」欄,如係公民的應寫明姓名、性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如係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

③「申請人」署名欄,如係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章,加蓋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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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避是指人民法院審理某一案件的審判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在與案件在利害關係或其他關係,有可能影響案件的公正審理時,退出該案的審理的一種訴訟制度。

迴避分審判人員自行迴避和當事人申請迴避兩種。如當事人採用書面形式申請迴避,須提交迴避申請。

當事人提出迴避申請,應當說明理由,在案件開始審理時提出,迴避事由在後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被申請迴避的人員在人民法院作出是不迴避的決定前,應當暫停參與西安的工作,但案件需要採取緊急措施的除外。

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迴避申請,應當在申請提出的3日內,以口頭或書面形式作出決定,申請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決定時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被申請迴避的人員,不停止參與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對復議申請,應當在3日內作出復議決定,並通知復議申請人。

迴避申請書

3 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其他關係,指除上述關係以外的其他關係。比如,與當事私交甚篤的同學 朋友或與當事人積怨很深的仇人 對手,等等。這些關係,只要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理的,就應當迴避。上述三個條件,只要具有其中之一,審判人員即應自動迴避,當事人也有權申請他們迴避。以上關於...

迴避申請書 AA

申請人 住所法定代表人 董事長。委託 人 職員,被申請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長。申請事項 要求bb迴避。事實及理由 另因被申請人起訴申請人糾紛案,案件在立案審查中。20 年月日,申請人收到貴院送達的 傳票,申請人起訴被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案,被申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貴院決定二審合議...

民事迴避申請書

民事迴避申請書一 迴避申請書 申請人 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籍貫 職業 住址等,如法人寫明名稱 所在位址 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職務 被申請人 同上 據了解,被申請人 與本案 是 聯絡密切。為避免本案的不公正處理,現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要求 迴避。此致 人民法院 注 本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