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次租船金康格式

2021-03-04 01:31:29 字數 4358 閱讀 3535

「金康」是指「統一雜貨租船合同」的租約代號,它是由國際上著名的船東組織——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公會於2023年制定,並經多次修改的標準航次租船合同格式,是適用於各種貨物、各種航線的較廣泛的標準格式。

航次租船合同――金康格式(英文)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

│1.船舶經紀人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公會推薦統一件│

雜貨租船合同(經2023年和2023年修 │

訂) 包括「f.i.o」選擇等(僅用於 │

未施行認可格式的**) 代號:「 │

金康2.地點和日期

│3.船舶所有人營業所在地(第1條)   │4.承租人/營業所在地(第1條)   │

│5.船名(第1條6.總登記噸/淨登記噸(第1條)   │

│7.貨物載重噸數(大約)(第1條

8.現在動態(第1條

│9.預計作好裝貨準備的日期(大約)(第1

│條│10.裝貨港口或地點(第1條)     │11.卸貨港口或地點        │

│12.貨物(同時載明數量和約定的船舶所有人可選擇的範圍,如未約定滿艙滿載│

│貨物,載明「部分貨物」(第1條

│13.運費率(同時載明是按貨物交付數量│14.運費的支付(載明幣名稱與支付方│

│支付)(第1條式,以及受益人和銀行帳號)(第1條)│

│15.裝卸費用9載明選擇第5條中(a)或 │16.裝卸時間(如約定裝貨各自的時間│

│(b);同時指明船舶是否無裝卸裝置) │,填入(a)和(b);如按裝貨和卸貨的│

合計時間,填入(c)(第6條)    │

a)裝貨時間

b)卸貨時間

│17.託運人(載明名稱與位址)(第6條

c)裝貨和卸貨的合計時間     │

│18.滯期費率(裝貨和卸貨)(第7條)  │19.解約日(第10條

│20.經紀人佣金及向何人支付(第4條

│21.有關約定特別規定的附加條款

茲相互同意應按本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所訂條件,履行本合同。當條件發生牴觸時,第一部分中的規定優先於第二部分,但以所牴觸的範圍為限。

│簽字(船舶所有人簽字(承租人

第二部分

1.茲由第3欄所列的下述船舶的所有人與第4欄所指的承租人,雙方協議如下

蒸汽機船或內燃機船舶名見第5欄,總/淨登記噸見第6欄,貨物載重量大約噸見第7欄,現在動態見第8欄,根據本租船合同作好裝貨準備的大約時間見第9欄。

上述船舶應駛往第10欄所列的裝貨港口或地點,或船舶能安全抵達並始終浮泊的附近地點,裝載第12欄所列的貨物,滿艙滿載(如協議裝運甲板貨,則由承租人承擔風險。)(承租人應提供所有墊艙用席子和/或木料及所需隔板。如經要求,船舶所有人准許使用船上使用墊艙木料)。

承租人約束自己裝運該貨。船舶經此裝載後,應駛往第11欄所列的、在簽發提單時指定的卸貨港口或地點,或船舶能安全抵達並始終浮泊的附近地點,並在以第13欄規定的費率,按第13欄所載明的貨物交付數量或裝船數量支付運費後,交付貨物。

2.船舶所有人責任條款

船舶所有人對貨物的滅失、損壞或延遲交付的責任限於造成滅失、損壞或延遲的原因是由於貨物積載不當或疏忽(積載由託運人/承租人或其裝卸工人或僱傭人員完成者除外),或者是由於船舶所有人或其經理人本身未盡適當謹慎使船舶各方面適航,並保證適當配備船員、裝備船舶和配備**品,或由於船舶所有人或其經理人本身的行為或不履行職責。

船舶所有人對由於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的貨物滅失、損壞或延遲,即使是由於船長或船員或其他船舶所有人僱傭的船上或岸上的人員的疏忽或不履行職責(如無本條規定,船舶所有人應對他們的行為負責)或是由於船舶在裝貨或開航當時或其它任何時候不適航所造成,亦概不負責。由於其它貨物的接觸或洩漏、氣味或揮發,或由於其它貨物的易燃或易爆性質或包裝不充分而的損壞,即使事實上是由於積載不當或疏忽所致,亦不應視為由此而造成。

3.繞航條款

船舶有權為任何目的以任何順序掛靠任何港口,有無引航員在船均可航行,在任何情況下拖帶和/或救助他船,亦可為拯救人命和/或財產而繞航。

4.運費支付

運費應在交貨之時,按第14欄規定的方式,以支付之日或數日的平均兌換率,無折扣地以現金支付。如經船長或船舶所有人要求,收貨人有義務在接受貨物時支付運費。

如經要求,承租人應現金墊付船舶在裝貨港的經常費用,而按最高兌換率折合並附加2%抵償保險費和其它費用。

5.裝卸費用

(a)班輪條款

貨物應運至船邊,使船舶能用自己的吊鉤起吊貨物。承租人應安排岸上和駁船上裝船作業所需人員並負擔其費用。船舶僅在船上起吊貨物。

如用岸上起重機進行裝船,應將貨物送至艙內,船舶所有人僅付平艙費用。

任何每件和/或每倉貨物超過2噸重者,由承租人負責裝載,積載和解除安裝,並承擔一切風險和費用。

收貨人應在船邊不超過船舶吊鉤所及範圍之處收取貨物,並承擔一切風險和費用。

(b)船舶所有人不負責裝卸費以及積載和平艙費用

貨物由承租人或其**人負責送至艙內、積載和/或平艙,並從艙內提取和卸貨,船舶所有人不承擔任何風險、責任和費用。

如經承租人要求並得到許可,船舶所有人應提供起貨機、動力,並由船員充當起貨機司機;否則,承租人應安排岸上的起貨機司機和/或起重機(如有的話)。(如船上無裝卸裝置並在第15欄中作此記載,則本款不適用)。

協議選擇(a)或(b),並填入第15欄。

6.裝卸時間

(a)裝貨和卸貨分別計算時間

如天氣許可,貨物應在第16欄規定的連續小時數內裝完,星期日和節假日除外,除非已經使用,但只計算實際使用的時間。......

天華(天津)國際******訴天津昌振國際******航次租船合同糾紛案

原審法院查明,天華(天津)國際******(下稱天華公司)與天津昌振國際******(下稱昌振公司)於2023年4月19日簽訂航次租船合同。約定由昌振公司承租天華公司的「嘉發」輪,承運散裝棉籽或菜籽粕,數量為4500噸。裝港為中國南通港乙個安全泊位,卸港為南韓仁川港的乙個安全泊位。

運費為15.5美元/噸,裝/卸效率為港口習慣速遣/港口習慣性速遣。如船舶到達裝貨港或卸貨港時,貨物及貨物單證尚未備妥、租船人每天支付3000美元延滯費,其他條款均按2023年金康租約執行。2023年5月5日14時30分,「嘉發」輪抵達南通錨地,並發出準備就緒通知書。

5月6日8時該通知書被接受。5月7日,「嘉發」輪通過商檢,同日,南通外代向港監遞交了商檢報告及《危險貨物安全適運申報單》,船東**向港監遞交了《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申報單》。「嘉發」輪於2023年5月13日11時20分靠泊於南通姚港第七號泊位,於5月22日4時裝貨完畢,駛向卸貨港南韓仁川港。

「嘉發」輪於2023年5月26日3時30分抵達仁川外錨地,同時發出準備就緒通知書。該通知書於5月27日9時被接受。該輪因沒有貨物堆場等待靠泊,至5月30日3時20分靠泊於仁川港tb23號泊位,並開始卸貨,於6月1日12時卸貨完畢。

原審法院認為,天華公司與昌振公司所簽航次租船合同合法有效。合同雖明確裝卸港安全泊位及裝卸率為港口習慣,但同時亦申明如船舶到達裝卸港時,貨物或貨物單證沒有備妥,租方需支付延滯費3000美元/天,不足一天按比例計算。「嘉發」輪於2023年5月6日準備就緒,通知書被接受,租方的商檢報告繫於5月7日才做出並於同日向港監遞交《危險貨物安全適運申報單》,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局《船舶載運外貿危險貨物申報規定》的第八條規定,託運人應在船舶裝貨三天前向港監呈交《危險貨物安全適運申報單》。

依港口習慣,港務局在接到貨物準備裝貨的所有單證及貨物備妥證明後,才安排船舶靠泊計畫。在卸貨港租方應及時通知收貨人做好收貨準備工作,「嘉發」輪抵達南韓仁川後,由於沒有堆場,收貨人不能及時提運貨物而造成船舶延滯應承擔延滯期間的責任。故「嘉發」輪在裝港因昌振公司原因所造成延滯時間應從準備就緒通知書被接受時起至辦理手續結束時止共計4天,在卸貨港亦從準備就緒通知書被接受時起至該輪靠泊碼頭時止共計2.875天,延滯時間兩港共計6.875天,應賠付延滯費20625美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一百一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六十七條之規定,判決昌振公司賠償天華公司船舶延滯費共計20625美元。天華公司其他請求不予支援。案件受理費人民幣9909元,天華公司負擔4838元,昌振公司負擔5071元。

昌振公司不服原審判決,上訴至本院。其上訴理由如下:

一、原判決認定上訴人未將貨物單證及時備齊是完全錯誤的。由於「嘉發」輪遲於合同約定時間到達,為此雙方曾於2023年5月10日達成協議,天華公司已放棄了3000美元滯期費的索賠,故裝港4天的滯期費是沒有根據的。原審判決認為貨物在上訴人遞交《危險貨物安全適運申報單》三天後才算備齊是錯誤的,貨主只要將《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申報單》交給船東**就應認為貨物已備齊。

此外,原審判決認為「嘉發」輪準備就緒通知書在裝港的被接受時間亦是不實的。「嘉發」輪是在5月13日才靠泊,其準備就緒通知書是遞交給其**南通外代,而未向上訴人遞交。

二、原審判決認定上訴人應負擔在卸港沒有堆場而造成的延滯損失是錯誤的。仁川港沒有泊位和堆場,並非上訴人的過錯,在cqd的泊位租約條件下,等待泊位應屬船東的風險。且租約中亦未規定缺乏堆場的損失應由上訴人承擔。

此外,在卸貨港準備就緒通知書在船舶靠泊前的遞交亦應是無效的。故請求依法撤銷原判,改判上訴人對本案不承擔任何責任。......

航次租船合同確認書 2023年標準格式

航次租船合同確認書 2000年標準格式 年月日出租人 位址傳真 與承租人 位址傳真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和條件履行本確認書 第一條承運船舶的規範 船名船旗國建造時間 船級登記船東 總噸 淨噸 載重噸噸夏季乾舷公尺 總長 型寬公尺公尺散裝艙容 包裝艙容立方公尺立方公尺 艙 艙口吊桿二層甲板 可根據需要增...

航次租船合同確認書範本範本

正文 航次租船合同確認書航次租船合同確認書 第一條承運船舶的規範 船名船旗國建造時間 船級登記船東 總噸 淨噸 載重噸噸噸噸 夏季乾舷公尺 總長 型寬公尺公尺 散裝艙容 包裝艙容立方公尺立方公尺 艙 艙口 吊桿二層甲板 可根據需要增加專案 第二條貨物和數量 使用 標明選擇 a 或 b a公噸 袋裝或...

航次租船合同確認書 中國國際商會

航次租船合同確認書 2000年標準格式 年 月 日 出租人 位址傳真 與承租人 位址傳真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和條件履行本確認書 第一條承運船舶的規範 船名船旗國建造時間 船級登記船東 總噸 淨噸 載重噸噸夏季乾舷公尺 總長 型寬 公尺 公尺散裝艙容 包裝艙容立方公尺立方公尺 艙 艙口吊桿二層甲板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