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防腐塗裝施工技術規程

2023-02-03 13:54:03 字數 3272 閱讀 2633

鋼結構防腐塗裝作業指導書

1.總則

1.1 目的為避免出現質量問題,進一步加強公司對鋼結構塗裝質量質量的管理,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適用、確保質量,特制定本作業指導書.

1.2 適用範圍:各種鋼結構廠房,倉庫,市場及鋼網架等鋼結構建築.

1.3鋼結構防腐塗裝作業指導書

1.總則

1.1 目的為避免出現質量問題,進一步加強公司對鋼結構塗裝質量質量的管理,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適用、確保質量,特制定本作業指導書.

1.2 適用範圍:各種鋼結構廠房,倉庫,市場及鋼網架等鋼結構建築.

1.3 本技術規程規定了鋼結構製造中需要執行的技術要求,對於加工製造中一般公認基本的工藝要求,本技術規程未做要求.

1.4 本技術規程未做規定者應符合下列國家標準:

《鋼結構工程及驗收規範》 gb50205-2001,

《門式剛架輕型房屋鋼結構技術規程》cecs102:2002,

1. 施工準備

1.1 材料要求

1.1.1 鋼結構防腐塗料、稀釋劑和固化劑等材料的品種、規格、效能等應符合現行國家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

1.1.2 鋼結構防火塗料的品種和技術效能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應經過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1.1.3 鋼結構塗料的進場驗收除檢查資料檔案外,還要開桶抽查.

2.2 施工機具準備鋼結構塗裝生產工藝使用機械

1.2 作業條件

a. 鋼結構普通塗料塗裝工程應在鋼結構構件組裝、預拼裝或鋼結構安裝工程檢驗批的施工質量驗收合格後進行;

b. 鋼結構防火塗料塗裝工程應在鋼結構安裝工程檢驗批和鋼結構普通塗料塗裝檢驗批的施工質量驗收合格後進行;

c. 塗裝時的環境溫度和相對濕度應符合塗裝產品說明書的要求,當產品說明書無要求時環境溫度宜在5~38之間,相對濕度不應大於80%.塗裝時構件表面不應有結露;塗裝後4h內應保護免受雨淋.

控制空氣的相對濕度,並不能完全表示出鋼材表面的乾濕程度.建築防腐蝕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bg50212-2002)規定需高於空氣**溫度3.

**值查對表

2. 操作工藝

2.1 鋼結構塗裝生產工藝流程圖:

塗裝工藝要求如下:

2.2 塗裝前鋼材表面除鏽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

2.2.1 噴沙、拋丸除鏽應除至露出金屬灰白色為止,並應注意噴均,不得有區域性黃色存在.

2.2.2 酸洗除鏽應除至鋼材表面全部呈灰白色為止,並應清洗乾淨,保證鋼材表面無殘餘酸液存在,酸洗後宜做磷化底漆.

2.2.3 手工或半機械化除鏽應除至露出鋼材表面為止.

2.3 能判定基層油漆質量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標準規定.

a. 塗層遍數及塗層幹漆膜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每遍塗層幹漆膜厚度允許偏差為5μm。

b. 塗層要均勻,無明顯起皺、流掛、附著應良好。

c. 塗裝不能出現誤塗、漏塗、及脫皮和返鏽現象。

d. 補刷漆膜要完整,附著良好。

e. 嚴格按照技術人員要求塗刷。

3. 質量標準

3.1 材料

(1).鋼結構防腐塗料、稀釋劑和固化劑等材料的品種、規格、效能等應符合現行國家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

(2).鋼結構防火塗料的品種和技術效能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應經過具有資質的監測機構檢測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3).鋼結構防腐塗料、防火塗料、稀釋劑和固化劑等進廠的材料必須有質量證明檔案、中文標識及檢驗報告等;

(4).鋼結構防腐塗料和防火塗料的型號、名稱、顏色及有效期應與其質量證明檔案相符。開啟後,不存在結皮、結塊、凝膠等現象。

4.2 從事一般過程的各工種人員操作前應由技術人員按施工方案進行技術交底。

從事關鍵過程的工種人員,應持證上崗,並由作業指導書來控制該過程的施工。

4.3產品檢驗、試驗執行《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相容管理體系檔案》中《檢驗和試驗狀態程式》。不合格構件嚴禁流入下道工序。

4.4主控專案驗收標準:

4.4.1 處理後的鋼材表面不應有焊渣、焊疤、灰塵、油汙、水和毛刺等。

當設計無要求時,鋼材表面除鏽等級應符合表3.2的規定。並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塗裝前鋼材表面鏽蝕等級和除鏽等級》gb8923的規定。

表3.2各種底漆或防鏽漆要求最低的除鏽等級

4.4.2 塗料、塗裝遍數、塗層厚度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塗層結構形式

(1) 底漆_中間漆_面漆

(2) 底漆_面漆

(3) 底漆面漆是同一種漆

當設計對塗層厚度無要求時,可參考下表.

鋼結構塗裝塗層厚度(μm)

4.4.3 防火塗料塗裝嵌鋼材表面除鏽及防鏽底漆塗裝應符合設計要求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並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塗裝前鋼材表面鏽蝕等級和除鏽等級》gb8923的規定。

4.4.4 鋼結構防火塗料的粘結強度、抗壓強度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鋼結構防火塗料應用技術規程》cecs24:

90的規定。檢查方法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構件防火噴塗材料效能試驗方法》gb9978的規定。

4.4.5 薄塗型防火塗料的塗層厚度應符合有關耐火極限的設計要求。

厚塗型防火塗料的塗層厚度,80‰及以上面積應符合有關耐火極限的設計要求,而且最薄處厚度不應低於設計要求的85‰。測量方法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鋼結構防火塗料應用技術規程》cecs24:90及《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01附錄f中關於鋼結構防火塗料塗層厚度測定方法的規定。

4.4.6 薄塗型防火塗料塗層表面裂紋寬度不應大於0.5㎜;厚塗型防火塗料表面裂紋寬度不應大於1㎜。

鋼結構防火塗料的技術效能指標符合下表.

鋼結構防火塗料的技術效能指標

4.5 一般專案驗收標準

4.5.1油漆型號、顏色、名稱及有效期應與其質量證明檔案相符。

4.5.2 構件表面不應誤塗、漏塗,塗層不應脫皮和返鏽等。塗層應均勻、無明顯皺皮、流墜、針眼和氣泡等。

4.5.3 當鋼結構處在有腐蝕介質環境或外露且設計有要求時,應進行塗層附著力測試,在檢驗處範圍內,當塗層完整程度達到70‰以上時,塗層附著力達到合格質量標準的要求。

檢驗方法應按照現行國家標準《漆膜附著力測定法》gb1720或《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化格試驗》gb9286執行。

4.5.4 塗裝完成後,構件的標誌、標記和編號應清晰完整。

4.5.5 防火塗料塗裝基層不應有油汙、灰塵和泥沙等汙垢。

4.5.6防火塗料不應有誤塗、漏塗,塗層應閉合無脫層、空鼓、明顯凹陷、粉化鬆散和浮漿等外觀缺陷,乳突應剔除。

5.成品防護

5.1 所有構件吊運時應防止漆膜大面積破壞,並在成品區配備油漆工及時補刷,防止生鏽及破壞區擴大 。

5.2 當塗層表面開始出現鏽斑或區域性脫漆時,即應重新塗裝,不應到漆膜大面積劣化、返鏽時才進行維護。

鋼結構防腐塗裝技術交底

依據標準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 2001 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 2001 1 範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於建築鋼結構工程用的防腐蝕施工工藝。2 施工準備 2.1材料 2.1.1建築鋼結構工程防腐材料的選用應符合設計要求。防腐蝕材料有底漆 面漆和稀料等。建築鋼結構工...

鋼結構防腐塗裝技術交底

1 範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於建築鋼結構工程用的防腐蝕施工工藝。2 施工準備 2.1 材料 2.1.1 建築鋼結構工程防腐材料的選用應符合設計要求。防腐蝕材料有底漆 面漆和稀料等。建築鋼結構工程防腐底漆有紅丹油性防鏽漆 鉬鉻紅環氧酯防鏽漆等 建築鋼結構防腐面漆有各色醇酸磁漆和各色醇酸調合漆等。各種防腐材...

鋼結構防腐塗裝技術交底內容

1 範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於建築鋼結構工程用的防腐蝕施工工藝。2 施工準備 2.1 材料 2.1.1 建築鋼結構工程防腐材料的選用應符合設計要求。防腐蝕材料有底漆 面漆和稀料等。建築鋼結構工程防腐底漆有紅丹油性防鏽漆 鉬鉻紅環氧酯防鏽漆等 建築鋼結構防腐面漆有各色醇酸磁漆和各色醇酸調合漆等。各種防腐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