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糧液虛假陳述案」的法律分析

2023-01-24 11:36:04 字數 3073 閱讀 4621

關鍵詞五糧液虛假陳述證監會

中圖分類號:d92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592(2010)08-055-02

一、案例介紹

五糧液公司,這個因為其生產的白酒聞名世界的公司,最近卻因為其存在的虛假陳述案鬧得沸沸揚揚,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事件起源於2023年9月9日,在我國深圳交易所上市的五糧液突然發出公告,稱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到了9月23日,證監會對該事件的初步調查結論向外界作了通報。證監會指出五糧液涉嫌三方面違法違規:一是未按照規定披露重大**投資行為及較大投資損失;二是未如實披露重大**投資損失;三是披露的主營業務收入資料存在差錯等。

至此,五糧液虛假陳述的真相才逐漸露出水面。①

首先,未按照規定披露重大**投資行為及較大投資損失。根據調查,五糧液控股子公司四川宜賓五糧液投資(諮詢)****曾委託五糧液集團進出口****,向五糧液集團****借款8000萬元,以「五糧春」系列白酒全國總經銷商成都智溢塑膠製品****的名義,先後在成都**撫琴路營業部和亞洲**南一環營業部開立**賬戶進行投資,並由五糧液投資負責具體操作。2023年5月31日,法院宣告亞洲**破產,由此賬戶中形成5500萬元的損失。

此外,,形成520餘萬元投資損失。為隱瞞虧損事實,五糧液投資將此投資事項虛構成與四川天富投資公司的借款,並於2023年12月25日從上述合作投資款項中划回2000萬元用於衝賬。

其次,未如實披露重大**投資損失。經查,2023年7月20日,五糧液投資投入1.3億元在中科**宜賓營業部開立**賬戶用於投資,2023年底資金餘額8761.

79萬元。2023年9月7日法院宣告中科**破產,五糧液投資隨後申報債權,2023年8月1日中科**清算組將第一次破產財產分配資金458.81萬元劃給五糧液投資。

五糧液在2023年年報中披露了8294.59萬元保證金尚未追回,但其在2023年、2023年報告以及2023年中期報告中均將上述資金作為正常的貨幣資金予以反映,並未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涉嫌虛增利潤。

再次,披露的主營業務收入資料存在差錯。2023年度五糧液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宜賓五糧液供銷****主營業務收入72.5億元,但五糧液在其2023年年報中,披露該子公司的主營業務收入為82.

5億元、合併報表後的主營業務收入為73.28億元,導致財報中披露的主營業務收入資料與實際資料不符,但五糧液未對上述重大差錯以及時更正公告。

2023年12月23日向外界公布乙份涉及8大方面的重大整改方案。方案稱,公司擬借證監會「立案調查」為契機,進行一次全面整改。其內容包括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規範高管人員薪酬管理、切實解決關聯交易、關於**投資、增強公司獨立性、規範資訊披露、加強法制學習教育等八大方面。

②這一整改方案也被看作是五糧液對其違法行為的預設。

2023年12月28日,與五糧液案相關的亞洲**龐鈴(亞洲**成都南一環路營業部總經理)合同詐騙案在成都宣判,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最終宣判龐鈴無罪,這也意味著五糧液方面「失陷」亞洲**的5500萬元將因此無法追回,其損失已成為定局。③

五糧液案仍然在調查中,證監會目前還未對五糧液案作出最後的處罰決定。關於該案的一些更加具體的細節還不是十分清楚,有待於證監會最後的調查結果。

二、法律分析

(一)虛假陳述的認定

五糧液的上述行為從性質上看,屬於**法上的虛假陳述行為,具體而言其虛假陳述行為主要包括:

1.不正當披露行為

五糧液公司在2023年以關聯方宜賓伏特加製酒有限責任公司名義投入2000萬元進行**投資,以及五糧液控股子公司四川宜賓五糧液投資(諮詢)****,2023年以成都智溢塑膠製品****的名義在亞洲**以及成都**所進行的8000萬元**投資,都屬於《**法》六十七條規定的「可能對上市公司**交易**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件」中的「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按照《**法》的規定,應該「立即將有關情況向向*****監督管理機構和**交易所報送臨時報告,並予公告」,而五糧液公司並未及時地作相關的報告和披露,屬於虛假陳述中的不正當披露行為。

2.重大遺漏行為

在2023年,亞洲**被法院宣告破產,五糧液公司在亞洲**的投資資金也因**公司清理和破產被限制、扣劃,造成了近5500萬元的損失,而在五糧液公司當年的季報、年報中,並未將這一損失予以反映,導致財務報表存在虛假記載,④屬於在資訊披露檔案中,未將應當記載的事項完全或者部分予以記載,構成虛假陳述中的重大遺漏行為。

再次,五糧液在中科**投資期間,因中科**破產,有8294.59萬元破產債權尚未能收回,但其在2023年、2023年報告以及2023年中期報告中均將上述資金作為正常的貨幣資金予以反映,並未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屬於未如實披露。

3.虛假記載行為

五糧液在中科**的投資失敗,為了隱瞞損失,將此投資事項虛構成與四川天富投資公司的借款,為將不存在的事實在資訊披露檔案中予以記載的行為,屬於虛假記載行為。另外,五糧液在2023年年報中虛報其子公司主營業務收入,也屬於虛假記載行為。

(二)投資者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根據《**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資訊披露資料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交易中遭受損失的,上市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此,投資者因為五糧液公司的虛假陳述行為在**交易中的損失,可以要求五糧液公司賠償。

而事實上,投資者確實因為五糧液的上述虛假陳述行為損失慘重,在2023年9月9日,五糧液宣布其因涉嫌違反**法規受到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後,五糧液的**遭遇了**,在當日**時,五糧液股價跌幅高達6.22%。9月9日的開盤價為24.

10元,至9月30日的**價則為20.91元,投資者遭受了較大的差價損失。虛假陳述造成投資者損失,根據**法六十九條的規定,上市公司應承擔無過錯責任。

對於投資者來說,需證明五糧液的虛假陳述行為與投資者的損失之間存在著因果聯絡。

《關於審理**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十八條指出,投資人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虛假陳述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1.投資人所投資的是與虛假陳述直接關聯的**;

2.投資人在虛假陳述實施日及以後,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該**;

3.投資人在虛假陳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後,因賣出該**發生虧損,或者因持續持有該**而產生虧損。

因此,對於投資者來說,若能證明其在從五糧液公司的虛假陳述日到揭露日或更正日的期間內**五糧液的**,並在虛假陳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後,因賣出五糧液的**發生虧損,或者因持續持有該**而產生虧損的,其所受到的投資損失就與五糧液的虛假陳述存在著因果聯絡,也就可據此向五糧液公司索賠。

五糧液行業環境分析

第三章行業環境分析 圖3 1 行業環境概述 1 市場規模 中國白酒年消費量約為500萬噸,其中五糧液 劍南春 瀘州老窖 郎酒 水井坊 沱牌為代表的川酒占有超過40 的市場份額。2 競爭角逐範圍 主要是區域性的競爭,但只限於中小企業 大企業主要是全國性競爭。中小企業或許是在其產地1000公里半徑內做市...

五糧液2023年財務分析報告

文件編號 201411251753 報告期間 2013年 內部資料 摘要公司2013年營業收入為 24,718,588,617.99元,與2012年的 15,068,314,515.67元相比大幅增長,增長了64.04 2013年淨利潤為 8,322,215,360.95元,與2012年的 4,89...

五糧液股份2023年財務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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