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2023-01-07 12:18:05 字數 1815 閱讀 9223

******xx有限責任公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職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xx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屬各部門、班組和各分包單位。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各部門、班組和分包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區域性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公司經理對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公司安全員對各部門、班組和分包單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進行綜合監督管理;各施工管理人員、工程負責人、班組長和分包單位負責人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任何部門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應按照逐級上報原則匯報;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公司安全員或公司負責人匯報。

第七條公司各部門、班組和分包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禁非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八條公司經理應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

第九條公司安全員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事故隱患監督檢查職責時,公司各部門、班組和分包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十條公司各部門、班組和分包單位應該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並分別於每一季度第三個月26日前向公司安全員上報。

公司安全員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並於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公司主要負責人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

第三章隱患排查治理

第十一條一般事故隱患,根據現場情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進行整改,施工管理人員、工程負責人、班組長和分包單位負責人負責監督管理,並將發現的隱患記錄在《隱患排查治理登記表》上;公司安全員督促責任部門、班組和分包單位進行整改並實行閉環管理。

第十二條重大事故隱患,必須停工整改。由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監督管理,組織制定並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公司安全員實施監督,並實行閉環管理;對於生產經營專案、場所、裝置發包、出租的,由事故隱患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並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採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十三條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後,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技術人員和公司安全員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

評估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由責任部門、班組和分包單位向公司安全員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公司經理、安全員審查同意後,方可恢復生產經營。

第十四條公司除日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還應做好春、秋季安全大檢查、節日前安全檢查、安全月大檢查和其他專項檢查活動,檢查活動由公司經理監督管理,組織制定相關方案,公司安全員實施監督。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公司安全員應定期組織對各部門、班組和分包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應當加強對重點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下達整改通知書,並建立資訊管理台賬。

第十六條公司安全員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違法行為及其責任者。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公司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公司的的安全生產,特制訂本制度。2 編制依據 本制度依據 安全生產法 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 山東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 濟寧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 等法律 法規,結...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內容 1.1為了建立灣溝林業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規定了事故隱患分類 排查 報告 整改及獎勵辦法。2.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3.職責 3.1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全面實現公司安全生產,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安全事故隱患 以下簡稱事故隱患 是指在生產 經營和建設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 法規 標準 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有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 人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