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 XX村村民會議制度

2023-01-04 05:36:04 字數 1032 閱讀 5956

xx村村民會議制度

蓮山xx村村民會議制度

第一條村民會議是村民實行民主決策的主要形式,是村民依法按程式行使決策權和監督權並對全體村民負責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一節村民會議的設立

第二條村民會議由本村十八周歲以上的村民或本村各戶代表組成。

第三條召開村民會議,應當有本村十八周歲以上村民的過半數參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戶代表參加,所作決定應當經到會人員的過半數通過。

第四條新一屆村民委員會選舉產生後,組織召開第一次村民會議時,要討論向村民代表會議授權的內容,經與會村民過半數表決通過,並履行向村民代表會議授權的手續。

第五條村民委員會應當在村民會議召開前三天,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和要討論決定的事項等通知全體村民。村民對要討論決定的事項,可以直接在村民會議上表達自己的意見,也可以同其他村民進行討論交流後在村民會議上表達自己的意見。

第二節村民會議的議事內容

第六條下列事項必須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後方可辦理:

(一)辦理由本村村民出資出力等「一事一議」的具體事項;

(二)本村享受誤工補貼的人數及補貼標準;

(三)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辦學校、村建道路等公益事業的經費籌集方式;

(五)村集體經濟專案的立項、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業的建設;

(六)村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方案;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計畫生育落實方案;

(九)本村經濟、公益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

(十)聽取和審議村民委員會的年度工作報告、村財務收支報告;

(十一)評議和監督村民委員會及其成員的工作;對村級財務和村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

(十二)授權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

(十三)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規民約;

(十四)撤銷或者變更村民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

(十五)撤銷或者變更村民代表會議決定的事項;

(十六)村民會議認為應當由其決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項。

第三節村民會議的召集和議事程式

第七條村民會議由村民委員會召集,村民委員會主任主持。

規章制度彙編 會議制度

會議制度 一 總體要求1 市 管理處會議包括處例會 全體工作人員會議 業務學習會議 領導辦公會議等。2 各種會議必須充分發揚民主,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在廣泛聽取與會人員意見的基礎上,由會議主持人決策。暫時不能統一意見,又不急辦的事項應在下次會議再議後決策。3 凡決定重大事項的會議,與會人數應在應到會...

村民會議制度

村民會議是全村最高決策機構。村民會議由村民委員會召集,至少每年舉行一次。因特殊情況需要或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議,應當召集村民會議。村民會議主要討論決定涉及全體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項。一 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主要有八項 1 村委會組織法 規定的應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 2 本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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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會議是全村最高決策機構。村民會議由村民委員會召集,至少每年舉行一次。因特殊情況需要或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議,應當召集村民會議。村民會議主要討論決定涉及全體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項。一 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主要有八項 1 村委會組織法 規定的應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 2 本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