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使用電焊 氣焊和噴燈焊接管理制度

2023-01-03 20:42:06 字數 897 閱讀 8670

一)、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第223條規定,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井、主要進風大巷和井口房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須制定安全措施,並遵守下列規定:

1、指定專人在場檢查和監督,指定專人攜帶、保管火具。

2、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的前後兩端各10公尺的井巷範圍內,應是不燃性材料支護,並應有供水管路,有專人負責噴水。上述工作地點應至少備有2個滅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傾斜巷道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時,必須在工作地點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設施接受火星。

4、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的風流中,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只有在檢查證明作業地點附近20公尺範圍內巷道頂部和支護背板後無瓦斯積存時,方可進行作業。

5、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完畢後,工作地點應再次用水噴灑,並應有專人在工作地點檢查1小時,發現異狀,立即處理。

6、在有煤(巖)與瓦斯突出危險的礦井中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時,必須停止突出危險區內的一切工作。

煤層中未採用砌碹或噴漿封閉的主要硐室和主要進風大巷中,不得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

二)、根據上述規定特別制定下列實施措施:

1、進行井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時,必須制定專門措施,經通風部門、安監質標部門、生產排程、機電副總經理、生產副總經理、礦總工程師等部門領導研究會審,經總經理(礦長)批准後,由瓦斯檢查員、安全員進行現場檢查,安監部門監督措施的執行,方准進行施工。參加現場作業的還必須有安監部門、通風部門、機電部門、生產排程、焊接作業隊組等部門主要領導。

2、井下使用電焊、氣焊和噴燈的專門措施要有專人負責並辦理審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施工,專門措施當時當次有效,再次工作時必須重新申請和審批,專門措施一式兩份,乙份存檔,乙份由施工人員帶入工作現場。現場安全設施、有害氣體濃度等符合措施和《煤礦安全規程》方可施工。

整理井下使用電氣焊及噴燈安全技術措施 x

一 工作內容 1 焊接及切割機械配件採用電氣焊。2 製作電纜頭採用噴燈。二 安全技術措施 一 電焊工的技術要求 1 穿上規定的工作服,戴上鞋套 護目鏡 手套等。2 電焊機使用前,應檢查裝置是否完善,如電焊機的外殼是否接地,初級絕緣層應完好,各觸電部位應接觸良好。3 當電焊機與迴路電源接通時,人體不得...

井下使用電氣焊報告

魏牆煤礦井下使用電氣焊施工申請報告書 1 地點 1302膠運順槽 2 原因 焊接維修刮板機 3 使用時間 14日8時 14日16時共8小時 4 施工負責人 張振平安全員 蔣洪林 瓦檢員 張長華電氧操作員 張文信 5 排程室 簽章 批准時間 日時至日時共小時 6 工程部 簽章 7 安質部 簽章 8 機...

井下使用電焊安全技術措施

一 施工時間 2011年11月23日 16 00 17 00 二 施工地點 14採取幫浦房 三 工作內容 檢修水幫浦 四 施工單位及負責人 機電隊趙西川 五 施工前必須做好如下的檢查及準備工作 1 工作前由景戰省負責做好電氣焊的一切準備工作,並由專案負責人趙西川在工作前八小時與排程室聯絡,由排程室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