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管理範圍內有關活動

2023-01-03 03:54:05 字數 3739 閱讀 8981

審批業務手冊

昆明市官渡區水務局

2023年8月16日發布

目錄前言 - 1 -

一、受理範圍 - 2 -

二、辦理依據 - 2 -

三、實施機關 - 3 -

四、許可人員 - 3 -

五、許可條件 - 3 -

六、申請材料 - 4 -

七、許可時限 - 4 -

八、許可收費 - 5 -

九、許可證件 - 5 -

十、共同許可與前置許可 - 5 -

十一、中介服務 - 5 -

十二、指定培訓 - 5 -

十三、資質資格 - 5 -

十四、許可辦理 - 5 -

(一)通則 - 5 -

(二)申請 - 5 -

(三)受理 - 7 -

(四)審查 - 8 -

(五)決定 - 8 -

(六)證件製作與送達 - 8 -

(七)決定公開 - 10-

十五、 監督檢查 - 11 -

十六、投訴舉報 - 11 -

附件 1 河道管理範圍內有關活動審批辦事流程示意圖 - 13 -

附件 2 河道管理範圍內有關活動審批申請書 - 14 -

附件 3 行政許可申請書 - 16 -

附件 4 行政許可決定書 - 17-

前言 本業務手冊按照雲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的《行政許可事項業務手冊編寫規範》(db53/t 543—2018)、《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和《昆明市河道管理條例》的相關要求起草。開展河道管理範圍內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專案有關活動審批工作,應當遵循依法行政、公開透明、廉潔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則,嚴格按照本業務手冊的相關要求進行。

本業務手冊的歸口管理部門:昆明市官渡區水務局

本業務手冊主要編寫人:趙永波、張山秀、楊永祥

本業務手冊為首次發布。

本業務手冊的解釋部門:昆明市官渡區水務局

河道管理範圍內有關活動審批業務手冊

1、受理範圍

本業務手冊適用於官渡區行政區域內河道管理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水利工程建設專案。

適用物件:在河道管理範圍內開發利用新建、擴建、改建水利工程建設專案的單位(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團組織、外企、民營私營合資企業、個體工商企業及公民。)有關活動審批的申請與辦理。

二、辦理依據

(一)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在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橋梁、碼頭和其他攔河、跨河、臨河建築物、構築物,鋪設跨河管道、電纜,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和其他有關的技術要求,工程建設方案應當依照防洪法的有關規定報經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2.《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在河道管理範圍內進行下列活動,必須報經河道主管機關批准;涉及其他部門的,由河道主管機關會同有關部門批准:

(一)採砂、取土、淘金、棄置砂石或者淤泥;(二)爆破、鑽探、挖築魚塘; (三)在河道灘地存放物料、修建廠房或者其他建築設施;(四)在河道灘地開採地下資源及進行考古發掘。

3.《昆明市河道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 建設單位確需在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以下工程專案的,工程建設專案應當符合河道規劃,其建設方案應當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滇池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按照基本建設程式辦理審批手續:

(一)修建開發水利、防治水害、治理河道的各類工程;(二)建設跨河、穿河、穿堤、臨河的橋梁、碼頭、道路、渡口、管道、纜線、取水口、排水口等工程設施。

三、實施機關

行政許可實施機構為縣級以上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門,為法定授權機構。

昆明市官渡區水務局,是辦理該行政許可事項的法定機關,負責該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現場踏勘、審查並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四、許可人員

受理人和審查人應當具備相應的法律知識和河道水利工程建設技術專業能力,應當接受法律和相應的業務培訓、考核,並取得行政執法證。

決定人應掌握相應的法律知識和河道水利工程建設技術專業知識,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五、許可條件

(一)予以批准的條件:

1.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

2.符合有關流域綜合規劃、區域發展規劃、防洪總體規劃以及各專業規劃;

3.符合防洪標準和其它技術要求;

4.對河勢穩定、水流流態、水質、衝淤變化的影響較小,且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保證行洪通暢,不影響堤防、護岸和其它水利工程安全,不影響第三人合法水事權益,不妨礙防洪搶險。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經審查不符合上述審批條件的,作出不予審批的書面決定或整改通知。

六、申請材料

河道管理範圍內有關活動行政許可事項申請材料目錄

七、許可時限

申請時限:工作日均可申請。

受理時限:工作日內即時受理。

法定辦理時限: 20個工作日。

承諾辦理時限: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不含實地核查、專家評審、論證時間)。

八、許可收費

本許可事項不收費。

九、許可證件

本行政許可事項提供實施機構出具的行政許可決定檔案作為審批結果,《行政許可決定書》。

批覆型別:紙質紅標頭檔案原件

批覆名稱:官渡區水務局關於對《xx河道水利工程建設專案的批覆》

有效期限:無期限限制。

十、共同許可與前置許可

本行政許可事項無共同許可與前置許可。

十一、中介服務無。十

二、指定培訓無十

三、資質資格無十

四、許可辦理

(一)通則

本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流程包括申請、受理、審查、決定、文書製作與送達、決定公開等環節。

(二)申請

1、通則:

申請階段一般包括申請接收、登記、申請編號、收件憑證送達以及為申請人提供的幫助等環節。

2、申請接收:

申請接收方式:接收紙質申請及材料。

接收申請的實施機關:昆明市官渡區水務局。

接收地點: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政務服務中心一樓綜合視窗。

接收位址:昆明市官渡區云秀路2898號(官渡區人民**4號樓1樓)。

提交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 00~12:00,下午13:00~17:0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申請材料審核:申請人委託他人提交申請材料的,受理人應要求委託人提交申請人的委託授權書,受理人應留存申請人、申請委託人的姓名,**。

材料審核:受理人在核對申請人的委託授權書後,應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在核對無誤後,方可進入下一流程。

3、登記:

受理人在對申請人委託授權書、申請材料核對後,符合要求的,受理人對其申請事項進行登記,填寫《行政審批事項受理情況登記表》。登記資訊包括行政許可事項名稱、申請時間、申請單位名稱、聯絡人及聯絡**、申請材料名稱及份數等內容。

4、收件憑證送達:

受理人在審核申請人材料符合要求後,為申請人開具《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接收憑證》(付申請材料清單),作為材料接收的依據,收件憑證內容包括接收到的申請材料名稱、收件時間、申請進度查詢方式、辦理期限等內容,申請人簽字作為收件送達的憑證。

5.為申請人提供的幫助

官渡區區級河道管理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水利工程建設專案有相活動審批的接件人應通過網路、**或視窗指導申請人填寫申請材料,對格式文字填寫錯誤的,允許申請人更正。

(三)受理

1、通則:

受理階段一般包括受理審核、補正材料、受理決定、審查方式確定和收件轉辦等環節。

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專案管理

摘要 本文重點論述了河道管理範圍建設專案管理審查的重要性,以及涉及河建設專案審批存在的問題和解決方法。關鍵詞 河道建設專案管理 1惠濟河概況 惠濟河是我省豫東平原地區的一條主要排水河道,起源於開封市濟梁閘,東南流向開封縣 杞縣 睢縣 柘城 鹿邑縣,於安徽毫洲大劉莊入渦河,全長173.76公里,我省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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