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檢查巡查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2022-12-30 03:57:04 字數 2420 閱讀 5890

第一條單位防火檢查分為四級管理責任制。分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門負責人和員工負責完成。

第二條消防安全責任人每月、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半月至少組織一次檢查,單位內設部門負責人每週至少對本部門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執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等情況開展一次檢查;員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後進行本崗位防火檢查,及時發現消除火災隱患。

第三條單位及其內設部門組織開展防火檢查的內容: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2、滅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況,室內外消火栓、水幫浦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占等影響使用情況,消防水源是否充足;

3、消防設施、控制裝置執行、記錄情況;

4、消防車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堵塞、鎖閉情況;

5、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設定及完好情況;

6、有無違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情況;

7、電氣線路是否破損、老化、連線鬆動,有無私拉亂接電線、違章使用電器等違章用電情況;

8、有無違章用火、用電情況;

9、消防控制室、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在位情況,各項記錄是否真實準確,突發事件處置是否得當;

10、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預案的編制合理科學,演練一年2—3次;

11、員工消防知識與技能掌握良好;

12、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儲存、銷售單位、場所的工藝裝置、緊急事故處理設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靜電措施落實情況;

13、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14、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第四條單位員工上班前、下班後按照以下內容進行防火檢查,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值班人員(班、組長)報告,由值班人員(班、組長)填寫有關記錄: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堵塞、鎖閉情況;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標誌完好情況;

4、場所有無遺留火種;

5、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第五條消防防火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在檢查記錄上簽名。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填寫社會單位火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表,並督促整改。

第一條社會單位防火巡查由社會單位保安負責完成。

第二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社會單位應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每日至少進行一次防火巡查;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應當每兩小時進行一次防火巡查,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應當在夜間進行不少於兩次的防火巡查。

第三條防火巡查人員應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立即向有關部門負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對巡查發現的問題責令責任部門進行改正。

第四條防火巡查人員發現初**災應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第五條防火巡查應填寫記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存檔備查。

第六條社會單位防火巡查的內容:

1、有無違章用火、用電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堵塞、鎖閉情況;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標誌完好情況;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在崗在位情況;

5、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等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實**況)。

第一條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對火災隱患整改負總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有關部門負責人、員工積極配合落實。

第二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單位應當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吸菸、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發現人應當向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按要求整改並做好記錄。

第三條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接到火災隱患報告後,應當立即組織核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責任人和部門,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應立即採取確保安全的防範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為整改火災隱患提供經費、物資和組織保障。

第四條火災隱患整改責任人和部門應當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實整改措施,並加強整改期間的安全防範,確保消防安全。

第五條火災隱患整改完畢後,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組織驗收並做好記錄。

第六條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公安派出所責令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立即進行整改,並將整改情況報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公安派出所。

第七條各部門對查出的火災隱患應積極組織整改,因火災隱患未能及時整改而造成事故的,按消防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防火檢查 巡查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第一條單位防火檢查分為四級管理責任制。分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 部門負責人和員工負責完成。第二條消防安全責任人每月 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半月至少組織一次檢查,單位內設部門負責人每週至少對本部門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執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等情況開展一次檢查 員工每天上班前 下班後進...

防火檢查 巡查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第一條單位防火檢查分為四級管理責任制。分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 部門負責人和員工負責完成。第二條消防安全責任人每月 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半月至少組織一次檢查,單位內設部門負責人每週至少對本部門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執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等情況開展一次檢查 員工每天上班前 下班後進...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火災隱患包括公安消防機構監督檢查指出的 單位安全部防火檢查 巡查發現的 各部門防火巡查發現的火災隱患。一 對公安消防機構確定的火災隱患 1.對公安消防機構下發的 責令當場改正通知書 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 重大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 等確定的火災隱患,保衛科應責令有關部門落實整改,整改完畢報告保衛科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