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的相關規定

2022-12-22 13:27:05 字數 5504 閱讀 3903

總原則中國**鼓勵外商來中國投資,鼓勵中國勞動力市場短缺的、具有高階管理和技術的外國人來中國就業。為規範外國人中國就業行為,保障合法就業的外國人權益,勞動部、公安部、***、對外**經濟合作部於2023年1月22日聯合頒布了《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使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工作走上了規範化、法制化道路。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第一,引進外國人來中國就業,要以有利於促進我國改革開放、經濟發展和維護我國公民的就業權利、保證社會穩定為出發點;第二,統籌考慮國內勞動力市場供求和就業狀況,積極鼓勵外國高階技術、管理人員來中國就業,嚴格控制一般勞務人員來中國就業;第三,對來中國就業的外國人實行就業許可制度,制定具體標準和範圍,作為合法就業的依據;第四,加強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的管理和監督檢查,規範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的出入境管理,將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

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的界定

《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所規定的外國人,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不具有中國國籍的人員。

外國人在中國就業,是指沒有取得定居權的外國人在中國境內依法從事社會勞動並獲取勞動報酬的行為。對用人單位聘用外國人的要求

《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規定,用人單位聘用外國人從事的崗位應是有特殊需要,國內暫缺適當人選,且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崗位。

有特殊需要,國內暫缺適當人選的崗位,其含義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一是在本行業系統內部沒有適合該崗位的人員;二是在勞動力市場上招不到合適的人員。用人單位不得聘用外國人從事營業性文藝演出,但**化部批准並持文化部簽發的《臨時營業演出許可證》進行營業性文藝演出的外國人除外。

外國人在中國就業必須具備的條件

《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規定,外國人在中國就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

(2)具有從事其工作所必須的專業技能和相應的工作經歷;(3)無犯罪的記錄;(4)有確定的聘用單位;

(5)持有有效護照或能代替護照的其他國際旅行證件(簡稱代替護照的證件)。

上述第一項年滿18周歲,指在中國就業外國的最低年限;身體健康,指擬被聘用的外國人應有本國醫療機構近期出具的健康證明。

上述第二項指擬被聘用的外國人應用從事其工作的專業技術和從事該工作兩年以上的工作經歷。上述第四項國際旅行證件,指無國籍的人使用的代替護照的條件。

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的管理機關

《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及其授權的地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是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的管理機關,負責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的管理工作。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於2023年12月15日授權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對從事海上石油作業、不需登陸、有特殊技能的外籍勞務人員,由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負責辦理就業手續並實施勞動管理職能。

免辦就業許可證的條件

根據《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外國人可免辦就業許可證書,入境後憑職業簽證及有關證明直接辦理就業證;

(1)按照我國與外國**間、國際組織間協議、協定,執行中外合作交流專案受聘來中國工作的外國人;(2)外國企業常駐中國代表機構中的首席代表、代表。

免辦就業許可證書和就業證的條件

根據《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外國免辦就業許可證書和就業證:(1)由我**直接出資聘請的外籍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或由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出資聘請,,並持有外國專家局簽發的《外國專家證》的外國人;

(2)持有《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事海上石油作業工作准證》從事海上的石油作業、不需登陸、有特殊技能的外籍勞務人員;

(3)**化產批准持《臨時營業演出許可證》進行營業性文藝演出的外國人。

凡符合上述第一項的人員,憑被授權單位的邀請函電和國家外國專家局的有關證明申請職業簽證,入境後到國家外專局辦理《外國專家證》;凡符合第二項的人員,憑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簽發的通知函電申請職業簽證,入境後到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辦理《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事海洋石油作業工作准許證》;凡符合第三項的人憑文化的批件和各省外辦的邀請函申請職業簽證,入境後到文化部辦理《臨時營業演出許可證》。

外國在中國就業的勞動管理

1.勞動合同管理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用人單位與被聘用的外國人應依法訂立勞動合同。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遵循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勞動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5年。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勞動合同終止後,如需續訂,用人單位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延長聘用時間的申請,經審批後可以續訂。

2.就業證、居留證件的管理(1)就業證的失效。

被聘用的外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期滿時,其就業即行失效。逾期未辦理就業證年檢手續的,就業證自行失效。(2)就業證和居留證件的延期。

勞動合同期滿後,經批准續訂的,應辦理就業證延期手續。

外國人被批准延長在中國就業期限或變更就業區域、單位後,應在10日內到當地公安部門辦理居留證件延期或變更手續。

(3)就業證、居留證件的交還。

被聘用的外國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被解除後,該用人單位應及時報告勞動保障、公安部門,交還該外國人的就業證和居留證件,並到公安機關辦理出境手續。(4)就業證的變更。

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的用人單位必須與其就業證所註明的單位相一致。

外國人在發證機關規定的區域內變更用人單位但仍從事原職業的,須經原發證機關批准,並辦理就業證變更手續。

外國人離開發證機關規定的區域就業或在原規定的區域內變更用人單位且從事不同職業的,須重新辦理就業許可證手續。(5)就業證的吊銷。

因違反中國法律被中國公安機關取消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用人單位應解除勞動合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吊銷就業證。

(6)就業證的年檢。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就業證實行年檢。用人單位聘用外國人就業每滿一年,應在期滿前30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證機關為被聘用的外國人辦理就業證年檢手續。(7)就業證的遺失和損壞。

外國人在中國就業期間遺失或損壞其就業證的,應立即到原發證關辦理掛失、補辦或換證手續。

3.違規處理

對違反《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未申領就業證擅自就業的外國人和未辦理就業許可證書擅自聘用外國人的用人單位,由公安機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四條處理。即:對未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批准私自謀職的外國人,在終止其任職或

者就業的同時,可以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懲的,並處限期出境。對私自雇用外國人的單位和個人,在終止其僱傭行業的同時,可以處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並令其承擔遺送私自雇用的外國人的全部費用。

對拒絕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檢查就業證、擅自變更用人單位、擅自更找事業、擅自延長就業期限的外國人,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收回其就業證,並提請公安機關取消其居留資格。對需該機關遣送出境的,遣送費用由聘用單位或該外國人承擔。

對偽造、塗改、冒用、轉讓、買賣就業證和就業許可證書的外國人和用人單位,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收繳就業證和就業許可證書,沒收其非法所得,並按規定處以罰款;情節嚴懲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其他有關外籍人員就業手續的辦理

1.外籍投資者

來中國投資的外籍投資者,凡不直接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不視為在中國就業,不持職業簽證。來中投資的外籍投資者,凡直接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活動,在企業中擔任管理職務的,應按《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辦理有關就業手續。

2.未持職業簽證入境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高階管理人員

未持職業簽證入境,需在華常住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外商投資企業外籍投資者、法人代表或外籍高階管理人員(指外籍總經理、副總經理、廠長和副廠長),按下列程式辦理有關就業手續:(1)按規定程式申辦就業許可證書。

(2)憑企業批准證明、營業執照副本和就業許可證書到公安部門申請變更職業簽證。(3)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就業證。(4)到公安部門辦理居留證件。

3.未持職業簽證入境的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首席代表、代表

未持職業簽證入境的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首席代表、代表,憑《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工作證》到公安部門申請變更職業簽證,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就業證,再到公安部門辦理居留證件。

4.與我國互免簽證國家人員來中國就業

凡與我國互免簽證國家人員來中國就業,原則上應持普通護照,憑簽證證通知函及就業許可證辦理職業簽證和就業、居留手續。對持用屬免簽證範圍的護照(公務護照、因公普通護照)來華就業者,憑就業許可***理就業證。

5.外國商會聘請外籍人員

外國商會聘用外國人員,應憑聘用意向書、商會章程和國家民政部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團體登記

證》及外經貿部、民政部對擬聘用的外籍人員申領就業許可證書;該外籍人員可持就業許可證書及簽證通知函電辦理職業簽證;入境後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就業證,到公安機關辦理居留證件。

6.未取得居留證件的外國人、在中國留學、實習的外國人及持職業簽證外國人的隨行家屬

未取得居留證件的外國人是指,應邀來中國訪問、考察、講學、經商、進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進修、實習等活動不超過6個月的人員;來中國旅遊、探親或者其他私人事務入境的人員;執行乘務、航空、航運任務的國際列車乘務員,國際航空器機組人員及國際航行船舶的海員及其隨行家屬;經中國過境的人員。根據《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未取得居留證件的外國人(即持f、l、c、g字簽證者)、在中國留學、實習的外國人及持職業簽證外國人的隨行家屬不得在中國就業。

特殊情況,應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的審批程式申領就業許可證書,被聘用的外國人憑就業許可證書到公安部門改變身份,辦理就業證、居留證件後方可就業。

7.外國旅遊部門常駐中國代表機構外籍工作人員

外國旅遊部門常駐中國代表機構外籍工作人員入境就業,應按規定程式辦理在中國的就業居留手續。其中,由該國旅遊部門委派的本國工作人員,可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的簽證通知函電代表資格確認函,向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辦職業簽證;入境後,憑代表證和職業簽證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辦理就業證;憑代表證和就業證向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外國人居留證件。

外國人在中國異地流動就業

(1)已在中國某地就業的外國人,被派往本單位在異地的工作單位任職。

其外國人就業期限未滿的,應到原發證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就業證變更手續(就業證交回)然後持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出具的就業證變更證明,到新任職地重新辦理就業證(不需要辦理就業許可證書);其外國人就業期限已滿的,應到原發證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終止就業手續,並按規定到新任職地重新辦理就業許可證書及就業證。

用人單位和被聘用的外國人,在辦理就業證異地變更手續時,應同時前往遷出和遷入地公安部門辦理外國人居留證件的遷出和遷入手續。

(2)經批准已在中國就業的外國人異地變更用人單位,無論該外國人就業證是否期滿,都應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原發證機關應收回並主銷其就業證,由新用人單位重新辦理就業許可證書和就業證。按照我國與外國**是、國際組織間協議、協定,執行中外合作交流專案受聘來中國工作的外國人按照我國與外國**間、國際組織間協議、協定,執行中外合作交流專案受聘來的中國工作的外國人,持授權單位的通知函電和合作交流專案書,辦理職業簽證,入境後,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就業證,到公安部門辦理居留證件。

外國駐中國使、領館和聯合國系統、其他國際組織駐中國代表機構人員的配偶

外國駐中國使、領館和聯合國系統、其他國際組織駐中國代表機構人員的配偶,經有關部門審批同意後,

用人單位持批准檔案按規定程式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辦就業許可證書,憑就業許可證書到公安部門改變身份,憑就業許可證書和職業簽證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就業證,再到公公部門辦理居留證件後方可就業。

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貫徹實施 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 有關問題的通知 勞辦發 號 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勞動 勞動人事 廳 局 為貫徹實施 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 勞部發 號,以下簡稱 規定 經商公安部 外經貿部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在中國工作的外國人,若其勞動合同是和中國境內的用人單位 駐...

外國人在東莞就業流程圖版

年檢小細節一 交代外國人的事項 一 外國人需要在其本國辦好的事項的事項 寄給單位的 1 申請人有效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證件 主頁影印件1份,護照有效期限不小於3個月 2 近期2寸免冠彩照 3 問清楚是否有大專學歷?申請人大專以上學歷 翻譯原件1份,影印件原件1份,不公證 或從事其工作所必須的專業技能證書...

外國人在上海事就業流程

一.用人單位與外國人簽訂 聘用意向書 二.用人單位辦理 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 1.受理單位 上海市外國人就業中心 2.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有效期限 6個月 三.用人單位收到被授權單位辦理 通知簽證函 工作邀請函 1.受理單位 註冊在浦東的企業通過浦東外事辦公室辦理 其他企業通過上海市商務委員會辦理 2....